关于印发《弼时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弼时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村(社区)、部门单位根据文件精神,认真落实贯彻执行。
汨罗市弼时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0日
弼时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集中整治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的总体部署,深刻汲取重大事故教训,切实防范和坚决巡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镇党委、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围绕“人、车、路、企、政”等方面存在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在全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问题为导向,对标《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工作部署和要求,高标准完成整治任务。通过一年的努力,推动全镇交通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管理能力全面提升,道路硬件逐步完善,守法意识显著增路面交通更加有序,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
(一)全面压实交通安全工作的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容易诱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顽瘴痼疾得到根本整治,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严厉打击,工作失职渎职责任得到严肃追究。
(二)全面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1.普通公路超限超载率控制在1%以内;
2.校车合规率达到100%;
3.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到位率达到90%以上;
4.全镇范围内马路市场得到彻底取缔。
(三)彻底遏制较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年不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高攀任政委,党委副书记、镇长周托任组长,政协办主任章正南任常务副组长,镇应急管理组、各村包村干部、各村总支书记、应急专干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集中整治行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应急组办公室,由彭高炬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各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办公,负责编制方案清单和统筹、协调、推进、检查、通报、总结工作。同时,负责上传下达、迎检验收、以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召开全镇动员会议,完成工作部署,各相关单位摸清底数,形成工作台账。
(二)集中行动、专项整治阶段(2022年3月至8月)。全面落实中作责任,逐项推进各项整治措施,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查办大案要案,从严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三)巩固提升、建立长效机制、迎检验收阶段(2022年9月至12月)。开展全覆活的督导检查,通报问题、推广经验,总结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做好迎检验收准备。
四、整治重点
(一)客危校车辆隐患问题。重点是“两客一危一校”车辆。
(二)超限超载问题。重点是货车超限超载运输。
(三)非法营运问题。重点是“营转非”大客套、农村面包车、商务车和摩托车非法营运等问题。
(四)马路市场问题。重点是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等问题。
(五)风险路段问题。重点是事故风险突出路段,道路设计、施工、标识、管理存在缺陷等问题。
(六)非法车辆管控问题。重点是车辆销售、维修环节验管缺失,非法销售、改(拼)装机动车问题;变型拖拉机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和无牌无证、违法上路等问题。
(七)违法驾驶行为问题。重点是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非法载人;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渣土车、水泥罐车、工程车野蛮驾驶;开车过程中拨打手机、机动车占用右转道直行,校车乘车学生不系安全带、超员;以及电动车、摩托车非法加装伞具,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等问题。
五、整治任务及措施
(一)整治“两客一危”车辆疲劳驾驶
1.加强路面巡逻管控,从严打击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客、危运车辆驾驶人疲劳驾驶的,一律记满12分并降级;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交警中队、安监办)
2.统计镇籍“两客”车辆是否安装主动安全防范终端。(责任单位:安监办、交警中队)
3.严厉打击“两客一危”车辆人为关闭、损毁监控终端的行为,对相应违法突出的“两客一危”车辆及企业采取停业整顿等措施。(责任单位:安监办、交警中队、派出所)
4.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两客一危”车辆实行全面清理(责任单位:安监办、交警中队)
(二)整治货车超限超载运输
1.深化公路治理超限超载“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路面治理,强化源头监管。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指挥、拦截车辆和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实施处罚和记分。(责任单位;派出所、交警大队)
2.督促麻石、钢材、水泥、混凝土、砂石、土方等货物装载地以及物流园区、货运站(场)的规模化经营者按规定完成视频监控、出厂(场)称重检测等技防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安监办、交警中队)
3.严格执行“一超四究”制度,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超限超线运输车辆、驾驶人(从业人员)车属企业及货物单位。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三次以上的车辆,依法吊销其车辆营运证。(责任单位:安监办、交警中队)
6.严管建筑施工单位、麻石矿山、加工企业,对租赁和使用无牌无证、非法改拼装、报废车辆从事建筑材料运输、人货混装以及超限超载车辆出入建筑施工工地、矿山、企业的,一律追究建筑施工单位责任。(责任单位:安监办、交警中队、派出所)
(三)整治“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以及商务车、原托车非法营运依法依规处理“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商务车、摩托车等非法营运车辆。(责任单位:安监办、综合执法队、交警中队)
(四)整治非法车辆从事旅游运输
严查旅游企业租赁和使用无牌无证、无资质、报废车辆从事旅游旅客运输,发现及时上报市路治办。(责在单位:安监办)
(五)整治以路为市、占道经营
建立马路市场排查警治台账对全镇马路市场律无条件取缔,对占道经营行为一律彻底整治。(责住单位:各村委会、综合执法队)
(六)整治农村班线客车超员
进一步加强农村班线客车的超载治理。(责任单位:交警中队)
(七)整治事故风险突出路段
1.对全镇省、县、乡村道公路,集镇道路开展次集中排查,查找事故多发以及高风险隐患点段,并对照隐患台账,完成各项治理任务。(责住单位:镇集镇管委会、安监办、各村委会)
2.对农村公路进行全面排查,并汇总相关部门抄告的隐患台账,完成农村公路事故多发、高风险点段的治理任务。(责任单位:镇集镇管委会、安监办、各村委会)
(八)整治道路设计、施工缺陷
对全镇省、县道公路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查找交通标志标线标牌缺失、不规范,以及破损、遮挡视线导致驾驶人看不懂、看不清、看不到等突出问题,逐条提出整改建议,并对照交通标识排查台账,完成治理任务。(责任单位:镇集镇管委会、安监办、各村委会、交警中队)
(九)整治道路管理维护薄弱环节
1.集中治理农村公路沿线违法建筑以及违法占道堆物作业的行为,依法处理相关人员。(责任单位:安监办、综合执法队)
2.实现全镇有视频监控等资源共享共用。(责任单位:镇政府牵头,交警中队、安监办、各村委会配合)
(十)整治非法销售、改(拼)装车辆行为
1.开展对非法销售机动车、变型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安监办)
2.将路面发现的非法改(拼)装及非标车辆的生产,销售企业信息及时推送工信、市场监管部门,督促落实处罚。(责任单位:交警中队,安监办)
3.对路面查获的非法改(拼)装及非标车辆,一律由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促恢复原有参数或强制拆解报废。(责任单位:交警中队、安监办)
(十一)整治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非法载人
将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非法载人列为各村安全管理人员日常巡查、劝导工作的重点,加强日常劝导教育。加强对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的路面执法,对非法载人行为依法从严处罚,纠正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安监办、综合执法队、交警中队)
(十二)整治校车乘车学生不系安全带、超员交通违法行为。
严格校车驾驶人再教育,组织学校,校车公司开展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岗前培训,以及年度轮训。更新升级校车动态监控网络传输技术,健全动态监管工作机制,定期向公安交警部门推送校车违法信息。(责任单位:联校、安监办、交警中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专班推进。各村、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参照本方案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行动队伍,制定相关工作方案,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推进。要根据整治任务分组分项目落实到人,确保每一项具体整治措施都有专人跟进。原则上,各村、各相关部门每月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责任,严格督查。全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专项督查组由组长周弋锋牵头组织,安全生产组、综合执法队各成员单位配合,建立常态化检查、督查工作机制,重点检查各村委会属地管理资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督查结果纳入2021年度对各村和部门单位的绩效评估。原则上,专项督意组惩月要下发一次督查道报,每季度召开一次作讲评会。
(三)清单管理,逐一销号。各村委会、各部门要对照集中整治清单,进一步细化具体整治标准和整治措施,限期整改,逐一销号。凡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整治任务的,采取提醒、约谈、通报等方式开展催办督办。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全面增强广大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报道集中整治行动进展情况,促进形成上下联动、社会共建的积极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