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弼时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整治深化拓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持续深入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整治,现将《弼时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整治深化拓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弼时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7日
弼时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整治深化拓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保障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岳阳市、汨罗市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把持续深化拓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压实基金风险防控责任,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贪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保命钱”,坚决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二、目标任务
以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湘办〔2021〕28号,以下简称《意见》)、《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整治巩固拓展行动方案》(湘社基治办函〔2022〕2号)、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整治深化拓展实施方案》(汨社基治函[2022]2号)等文件为主线,深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整治,压实工作责任、夯实工作基础,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人员“五位一体”的基金风险防控体系,保持一抓到底的韧劲,坚决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通过深化拓展行动,进一步梳理细化政策制度,推动制度体系更加完备规范;进一步规范经办内控管理,推动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完善;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切实用好大数据,推动业务办理更加便捷协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的干部队伍。
三、组织领导
成立弼时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整治深化拓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镇长周托同志任组长,彭智峰同志任副组长,镇部门单位、村(社区)负责人、镇社会保障事务中心工作人员、联包村干部、村社保专干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彭朝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弼时镇社会保障事务中心。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教育宣讲机制,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1. 抓好学习宣讲。邀请汨罗市局来我镇开展社保基金政策宣讲,并列为弼时镇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各村(社区)、部门单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汨罗市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意见》列为党委(党组)会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深入学习领会。镇社会保障事务中心成立宣讲团,到各村(社区)开展宣讲,解读《意见》。(完成时限:2022年6月)
2. 加强警示教育。每年10月定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专题“警示教育月”,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举办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专题讲座、召开专题形势分析会等形式,推进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把廉洁要求贯穿日常教育管理之中,强化警示震慑,做到警钟长鸣,进一步防范化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 广泛开展宣传。启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宣传活动,针对社会保险缴费、待遇申领、关系转移接续、工伤预防、社会保障卡办理、打击欺诈骗保等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网络媒体、宣传手册、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营造人人参与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织牢“安全防护网”工伤预防宣传行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健全政策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
4. 完善政策制度。制定弼时镇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章程;规范提前退休审批管理;完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经办规程等相关制度。(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5. 强化政策执行。按要求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督促各经办机构做好内控管理,督促各村(社区)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制度落地工作,坚决纠正不按政策执行的情况。(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三)健全经办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
6. 优化经办服务。全面梳理优化各险种业务经办流程,推进各险种业务经办一体联动、经办流程标准化、经办手段信息化,实现全闭环规范管理。完善线上线下相衔接的服务模式,推行“综合窗口”模式,让群众线下办事“一窗通办”“事项联办”;推行“一网通办”模式,让群众线上办事“随时可办”“随处可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7. 强化风险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岗位权限管理,对业务运行、基金财务、数据管理、稽核内控等岗位进行定岗、定责、定风险等级。个人关键信息变更、待遇补发等高风险业务原则上实行初审、复审、审核三级管理,权限互斥。完成时限:(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健全技术控制体系,进一步提升保障能力
8. 优化现有信息系统。对大额支付、多次补发、死亡注销后恢复参保、待遇手工调整等业务设置预警功能。以全镇社会保险参保数据为基准,与公安、民政、卫健、司法等每月初进行定期批量比对。镇社会保障事务中心联系上级社会保险业务系统对接省级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实现对关键基础信息的校验;对部、省下发的疑点数据逐一认真核查,堵住重复领取待遇、死亡冒领等漏洞。(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9. 配合推进省厅金保工程二期建设。根据全省统一部署,配合省厅推进金保工程二期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业务需求,将我镇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规则、业务经办内控管理制度、数据稽核规则深度融合,嵌入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信息系统,实现实时监测预警。配合省厅建立社会保障“一卡通”服务平台。(完成时限:2022年6月)
10. 配合推进省厅金保工程二期建设。根据省、市统一部署,配合省厅推进金保工程二期建设,结合我镇实际提出业务需求,将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规则、业务经办内控管理制度、数据稽核规则深度融合,嵌入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信息系统,实现实时监测预警。配合省、市建立社会保障“一卡通”服务平台。(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1. 加快推进社保待遇入卡切换。社保待遇原则上通过国家社保卡发放,针对不同对象的需求,创新举措,精准施策。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对在省外或国外尚未申领社会保障卡的人员畅通网上申领渠道;对习惯使用存折领待的人员提供卡折配套服务。在尊重持卡人意愿的前提下提供便捷服务,多措并举加快换发卡进度,实现社会保险待遇总体入卡率95%以上的目标。(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五)健全综合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12. 加强联网监督检查。依托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建立常态化的网上巡查机制。基金监管部门每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下发上月预警和疑点信息;每季度报告上季度非现场监督情况,通报发现的风险和数据问题、违法问题处理情况,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风险防控建议。(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3. 规范现场监督检查。加强与经办内控协调配合,开展专项检查、交叉检查、飞行检查等监督检查。坚持一年一查,各村(社区)社保经办服务机构每年必查。(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4. 落实要情制度。加强要情报告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确保依规、按时、完整、准确报告。重大要情处置进展每半年至少报告一次。对处置不力、久拖不决的要情,采取发督办函、现场督办、约谈等方式,加大跟踪督办力度,严肃追责问责。加强要情分析研判,剖析风险原因,及时堵塞漏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 强化联动执法。畅通社会保险基金案件“行纪法”有效衔接机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举报投诉、上级交办、检查发现、日常经办发现以及媒体披露的疑似欺诈骗取、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基金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取证,停止待遇支付并责令退还,对拒不退还疑似欺诈骗取、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基金的单位和个人,移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立案查处,进行追缴。对涉嫌欺诈骗保、犯罪的单位和个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联合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移送公安机关。(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健全人员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
16. 强化人员配备。配齐配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力量,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各村(社区)要配齐社会保障协理员。不得使用涉赌涉毒人员从事基金监管和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完成时限:2022年6月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17. 加强队伍培训。建立短中长期结合的培训计划,打造出一支素质高、作风硬、业务强的干部队伍。实施社会保险工作人员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定期开展社会保险政策、经办、信息、监督等线上线下培训与考核,增强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 抓实日常管理。各险种经办机构设立内控稽核部门(岗位),对本险种高风险岗位办理的业务按月抽查。经办机构内控稽核部门对本机构高风险岗位办理的业务进行定期抽查,每半年抽查所办理业务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从事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应当自觉接受监督,按照规定向镇社会事务中心请示报告工作、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建立联点督查机制,进一步提升整治效果
19. 落实属地责任。坚持支部书记亲自抓,对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整治整改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全面落实整改要求,确保“问题整改彻底清零”。(完成时限:2022年6月)
20. 实行联点督查。我镇建立主要负责人到村(社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联点包干督查机制,实行镇指导村(社区)。责任领导对所指导村(社区)原则上每年开展两次以上(含两次)现场督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并与调研暗访相结合,确保
找准问题,督出实效。(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1. 加强督导检查。弼时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整治深化拓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的方式,对各村(社区)社会保险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质量不高、进度偏慢、敷衍塞责等问题,视情况进行督办、通报或约谈。各村(社区)有关深化拓展行动情况在每年11月30日前报镇社会保障事务中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全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整治深化拓展行动,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岳阳市、汨罗市人社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区)、部门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力抓,上下联动,逐级负责,一抓到底。人社、民政、财税、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社保基金专项整治深化拓展行动落实落地。
(二)强化责任担当。镇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深化拓展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调度、上传下达等工作;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到“谁牵头、谁负责”;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好配合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协助牵头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建立包干督查责任制。责任领导对所指导村(社区)实行一包到底,一督到底。
(三)严肃执纪问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整治深化拓展工作必须求真务实,追求实效。必须严肃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绝不能走过场、搞形式,绝不能敷衍、虚假。严格落实“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镇专项整治办将采取通报批评、约谈、问责等方式进行督导。
附件:主要负责人到村(社区)督查分工安排表
附件:
主要负责人到村(社区)督查分工安排表
村(社区) |
负责人 |
包村干部 |
影珠山村 |
陆朝辉 |
彭 明 |
平华村 |
章正南 |
任卫明 |
清溪村 |
任 勇 |
荀胜文 |
李家塅村 |
刘正荣 |
舒 怀 |
明月山村 |
周 国 |
胡建伟 |
高燕村 |
成迎原 |
樊 岳 |
大龙山村 |
许 超 |
徐 安 |
序贤村 |
周长城 |
欧露平 |
湄江村 |
钟 艳 |
刘 勇 |
桃花村 |
杨 浩 |
戴宏伟 |
南龙村 |
刘 专 |
湛 韬 |
白鹤洞村 |
夏万力 |
蒋阿庆 |
铜盆村 |
游再良 |
彭俊鲲 |
白沙村 |
彭智峰 |
吴勇志 |
大里塘村 |
周权利 |
邓宇鑫 |
弼时村 |
赵 滔 |
陈瀚哲 |
玉池村 |
郑少雄 |
任春宇 |
金山社区 |
陆朝辉 |
舒蒲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