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弼时镇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弼时镇   日期:2022-07-21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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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弼时镇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确保卫星电视节目传播秩序合法有序,确保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广播电视播出安全。经党政会议研究,特制定《2022年弼时镇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汨罗市弼时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8日  

 

 

2022年弼时镇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确保卫星电视节目传播秩序合法有序,确保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广播电视播出安全,加强卫星电视节目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收视行为,规范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推动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依据国家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实施管理法规和国家广电总局、省、岳阳、汨罗广电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年度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境外电视联合监管长效协作机制效能,加强监管执法检查,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强化监管与督促自律并重,坚持严厉打击与教育引导并举,坚决治理非法接传境外电视节目,非法经营境外电视接收设备行为,切实抓好新时代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监管服务工作。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非法网络电视共享设备违规接收传送境外电视节目行为,坚决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确保我市境外电视传播安全有序,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

弼时镇综合文化站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整治活动,协调市场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整治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黑窝点”、“黑市场”,查处“私装户”,严防反宣、分裂、暴恐等有害电视节目非法落地行为。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高  攀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周  托  镇    长

副  组  长:钟  艳  宣传委员

成      员:联、包村干部、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各村(社区)文化干事、马浪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马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重点任务

(一)狠抓源头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非法网络电视共享设备,清查取缔非法销售卫星锅摊点。

(二)查缴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扎实开展创建无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小耳朵”)活动,坚决取缔未经批准设立的卫星电视地面接收前端。加大对镇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尤其是107国道沿线、湘慧线沿线的宾馆、酒店、电器销售店、老自建房等)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的清查、清缴。

(三)依法严厉查处整改违规接收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行为。主要包括:无《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或不按许可证载明的接收目的、接收内容、接收方式和收视对象范围等项目接收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不按规定使用中央境外卫视监管平台专用解码器;有线电视“小片网”擅自接收传送境外电视节目;宾馆酒店等违规通过互联网接收、传送境外电视节目;利用境外卫星电视危害国家安全等行为。

(四)清理网上用于接收境外广播电视节目的计算机和手机软件,以及互联网电视客户端软件。对提供境外广播电视节目频道链接的属地软件应用商店和软件下载网站、论坛视情给予约谈、罚款等行政处罚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予以关停。

四、工作措施

(一)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在专项整治期间,各村(社区)要有效利用和发挥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网格群、橱窗、宣传单(册)等媒介的作用,全面宣传国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法规政策,正面教育引导,广泛发动群众,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对非法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二)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及时整治非法行为。切实发挥支村两委作用,上户进行摸排、劝导。联合镇文化站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整治工作,深入市场和生产企业进行检查,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非法网络电视共享设备行为。对许可的境外卫星电视接收用户全面检查核实,对不能正常开展接收业务、逾期不换证、实际接收与许可证载明项不一致等问题进行处理与整改。

四、行动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从5月底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是全面部署阶段(6月30日前)。结合弼时镇实际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流程,确定重点任务,确定重点排查对象。

二是排查摸底阶段(7月30日前)。组织力量开展摸底排查,对重点目标进行认真排查登记。依法开展法规宣传,做好三星级(或相当规模档次)以上宾馆饭店、电器销售等经营单位的调查登记、自查自纠的汇总上报工作。

三是检查治理阶段(8月30日前)。各村(社区)要按照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情况组织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先劝导自行拆除,对于劝导无效的,汇总上报至弼时镇综合文化站,将统一安排强制拆除。特别是对曾经违规接传境外电视节目的宾馆、酒店要重点巡查,对屡查屡犯的要总重处罚。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清查处理非法售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小耳朵”线索信息(推销网站、网贴、小广告等),及时收缴拆除辖区内“小耳朵”,防止反弹和炒作。

四是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至10月20日)。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开展整治“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巩固扩大战果,形成长效机制。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村(社区)要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同时精心准备,迎接省文旅广电局、岳阳市局、汨罗市局的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开展2022年度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是规范全镇广电传播秩序、展示汨罗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增强政治定力,把境外电视管理工作融入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全局,敢抓敢管、善作善成,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积极推动整治,务求取得扎实成效。

(二)抓住重点,扎实推进专项整治活动。要加强对照重点任务,抓住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用户和“证、实、协议”这些关键,扎实开展清查整治,坚决查处非法接传境外电视节目行为,收缴非法境外电视接收设施。

(三)创新实践、探索建立“红黑”名单制度。要结合我镇实际,探索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对依规合法经营户,列入“红名单”少去查;对问题情节轻微微,又积极配合整改的,列入“灰名单”适量查;对问题严重或屡查屡犯,或拒不配合检查、情节恶劣的,列入“黑名单”反复查;情节特别恶劣的,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

(四)及时汇总,按时报送报表总结。要按时做好向镇综合文化站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