弼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现将《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大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汨罗市弼时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8日
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大排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根据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相关会议安排及文件精神,从现在起到6月中旬,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集中排查(“三大排查”,下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问题集中排查,是全面整改问题的基础性工作,是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的必然要求,是推动乡村振兴见成效的现实需要,是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标各级督查考核反馈问题,结合各自实际,深刻反思各自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是否存在思想重视不够、工作松劲松懈等问题,切实担起责任,采取务实管用措施,立即警醒行动起来,全面彻底查摆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集中排查任务。
二、全面排查摸底
组织动员镇村、驻村工作队、后盾单位和结对帮扶联系人,全方位全覆盖开展问题排查。聚焦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脱贫成效巩固,全面梳理排查思想认识和能力作风同上级党委政府部署新要求不完全适应、工作机制不顺畅、政策衔接不够到位、部分脱贫户特别是低收入脱贫户持续增收压力大、产业就业支撑不够以及联农带农效应有待提升、防 返贫监测标准把握不够精准和帮扶针对性不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不够深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精神文明建设还需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存在明显短板、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三、突出重点问题集中排查
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和文件要求,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等“三 大集中排查行动”。
(一)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行动。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面排查。一是全面排查是否存在“应纳未纳、体外循环”问题。对所有农户实际生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不仅要排查农户收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也要排查刚性支出,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重点关注“8 类群体”:①脱贫户特别是 2020 年脱贫的贫困户;②202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6900元/年和明显减少的农户;③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④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⑤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⑥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⑦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 户;⑧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 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对于以下“5 种情形”,必须纳入监测对象:①脱贫户和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中,家庭成员有大病、在校生(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及以上) 的整户低保户;②脱贫户和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中,被住建部门认定为 C、D 级危房,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的;③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防止返贫监测收入基准线( 2022 年为 6900 元),家庭成员有大病、重残,且无赡养人或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农户;④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防止返贫监测收入基准线,且家中有3个及以上在校生(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及以上) 的农户;⑤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户、低保边缘家庭等低收入家庭,“三保障”及安全饮水保障存在风险,且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的。二是全面排查是否存在对监测对象“帮扶不及时不精准不落实”问题。对未消除 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尽快解决问题,消除风险。对于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要全面认定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并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落实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要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三是全面排查是否存在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不稳定”问题。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 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 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四是全面排查是否存在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降、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就业等方面的风险隐患。要特别关注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超过 2%的乡镇和行政村。要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制定防范预案,提前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五是全面排查是否存在监测对象“数据信息不全不准和录入不及 时”问题。结合发现的全国防返贫信息系统数据存在的问题,逐户核实核准监测对象的信息数据。要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要排查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问题;要排查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同时,按照统一要求,补充镇防返贫监测模块有关数据信息。
(二)脱贫户监测户持续稳定增收排查行动。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脱贫户监测户2021年10月以来家庭收入和产业就业帮扶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组织基层干部和结对帮扶联系人,逐户上门核实,精准掌握脱贫户监测户产业就业帮扶情况,完善脱贫户监测户收入监测机制和联农带农机制。重点核查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收入主要来源、持续稳定增收主要途径、产业就业帮扶措施是否跟进等情况。核查经营性收入时,要看到户产业项目是否选准,是否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融入联农带农机制,是否按照协议足额及时分红,是否存在简单发钱发物代替产业帮扶的现象,有需求有意愿申请小额信贷的是否实现了应贷尽贷,是否存在产品滞销问题;核查务工性收入时,要看务工就业(包括跨省、跨 县和县域内就业)时间能否稳定在6个月以上,务工收入是否存在不增反降风险,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口数量与 2020 年相比 是否稳中有升、岗位安排是否合理、劳务报酬是否按时发放,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是否增多、稳岗就业信息采集录入是否做到了账实相符。对于没有劳动力的脱贫户监测户,兜底保障政策是否落实,兜底保障水平是否有效提升。
(三)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排查行动。以集中安置点为单位, 逐个排查基础设施配套是否完善,住房安全是否存在隐患,安置区管理组织是否健全,教育、卫生、户籍管理、不动产登记等公共服务工作开展是否正常,搬迁户办事是否存在“两头跑”问题;逐户排查后续产业、就业帮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有劳动力的搬迁户是否实现了“至少一人就业”的目标。
四、进度安排
(一)全面培训部署(5月24日)。镇乡村振兴办牵头,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安排专人,组织镇村干部、驻村队员开展集中培训,确保做到培训全覆盖。
(二)开展集中排查(5月25日—6月22日)。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和结对联系帮扶干部全面开展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对特殊重点对象重点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要简化工作流程,对新纳入低保对象已开展信息比对的,不再重复比对;防止返贫监测从发现风险线索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应在15日之内。要边排查边整改,发现问题后,及时跟进整改措施。
(三)提交问题清单(6月23日前完成)。各村要全面总结排查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含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形势研判及处置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并认真填写防返贫监测问题清单交镇乡村振兴办公室汇总。
(四)开展全面整改(7月10日前)。对照排查发现问题和市反馈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措施,逐项开展问题整改。对集中整改期内能解决的,立行立改、见到实效;对需全年推进的,按整改时限持续推进,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弼时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精心组织部署排查工作。镇联包村干部为村级“三大排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亲自调度,细化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开展业务培训,安排人员力量进村入户集中开展排查,把握各阶段时间节点,确保时间进度,提升工作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村、各部门要按照“谁排查、谁负责”原则压实责任,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对弄虚作假和工作推进不力影响防返贫监测帮扶成效的,一经发现,弼时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将予约谈问责。乡村振兴办公室等行业部门加强督促和指导,形成工作合力。
(三)扎实抓好整改。各村、各部门要结合2021年中央、省和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的问题,以及今年以来各级督查、暗访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一起做好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因地制宜采取排查方式,突出工作实效。
附件:1.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情况统计表
2.脱贫户监测户持续稳定增收排查情况统计表
3.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排查情况统计表
4.弼时镇“三大排查”到村人员安排表
附件1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审核人: 填报时间:
序号 |
地区 |
排查农户情况 |
新纳入监测对象情况 |
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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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其中 |
其中 |
合计 |
脱贫不稳定户 |
边缘易脱贫户 |
突发 严重 困难户 |
合计 |
有住房安全 问题 |
有义务教育阶段大学辍学问题 |
有祖籍民员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
有饮水安全 问题 |
其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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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数 |
人数 |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
档外 农户 |
入户 排查 |
电话、 微信等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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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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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数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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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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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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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 |
A7 |
A8 |
A9 |
A10 |
B1 |
B2 |
B3 |
B4 |
B5 |
B6 |
B7 |
B8 |
C1 |
C2 |
C3 |
C4 |
C5 |
C6 |
C7 |
C8 |
C9 |
C10 |
C11 |
C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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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A1=A3+A5=A7+A9,A2=A4+A6=A8+A10;B1=B3+B7,B2=B4+B6+B8;C1=C3+C5+C7+C9+C11,C2=C4+C6+C8+C10+C12。
附件 2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序号 |
地区 |
脱贫户和监测对 象 |
产业帮扶情况 |
就业帮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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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产 业帮扶 的户数 |
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 带动户数 |
未按照协议足 额及时分红户 数 |
有意愿申 请小额信 贷户数 |
已发放小 额信贷户 数 |
预计今年 稳定务工 在 6 个月 以上人数 |
预计今 年务工 收入同 比下降 人数 |
公益性 岗位安 置人数 |
就业帮 扶车间 吸纳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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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数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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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统计人数和收入情况时间段为 2021 年 10 月 1 日-2022 年 9 月 30 日
附件 3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序号 |
地区 |
集中安 置点个 数 |
集中安置点中 脱贫户和监测 户 |
基础设施 配套不完 善的集中 安置点个 数 |
管理组织 不健全的 集中安置 点个数 |
公共服务工作 开展不正常的 集中安置点个 数 |
产业、就业 帮扶措施 落实不到 位的户数 |
有劳动力 的搬迁户 未实现 “至少一 人就业” 的户数 |
2021 年家庭人均 收入水平较低的 搬迁户(6000 元 -8000 元) |
搬迁人口中低 保户和特困供 养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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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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弼时镇“三大排查”到村人员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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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调度 |
片长 |
村(社区) |
农村户籍 |
档内户 |
档外重点户 |
到村责任人 |
高 攀 |
周长城 |
序贤村 |
1698 |
60 |
218 |
2个驻村干部,7个村干部,周长城、欧露平 |
桃花村 |
1178 |
60 |
114 |
6个村干部,杨浩、戴宏伟、刘勇军、彭理、鲁志强 |
||
刘 专 |
南龙村 |
953 |
41 |
107 |
4个村干部,刘专、吴勇志、刘丽 |
|
高燕村 |
973 |
43 |
110 |
1个驻村干部,6个村干部,成迎原、樊岳 |
||
黄佳奇 |
影珠山村 |
310 |
73 |
39 |
3个驻村干部,5个村干部,黄佳奇、彭明 |
|
金山社区 |
0 |
0(易地搬迁户104) |
33 |
1个驻村干部,4个村干部,陆朝辉、舒蒲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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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梓勋 |
白鹤洞村 |
520 |
110 |
70 |
3个驻村干部,5个村干部,黄梓勋、蒋阿庆 |
|
郑少雄 |
玉池村 |
546 |
128 |
75 |
3个驻村干部,5个村干部,高攀、郑少雄、任春宇 |
|
周 托 |
周权利 |
大里塘村 |
1296 |
62 |
118 |
7个村干部,周权利、邓宇鑫、熊军、李奇、童威、付南军 |
铜盆村 |
1010 |
39 |
148 |
6个村干部,游再良、彭俊 |
||
钟 艳 |
李家塅村 |
628 |
28 |
91 |
6个村干部,刘正荣、舒怀 |
|
湄江村 |
883 |
22 |
88 |
1个驻村干部,6个村干部,钟艳、刘勇 |
||
明月山村 |
1229 |
38 |
177 |
7个村干部,周国、胡建伟、付细清 |
||
赵 滔 |
弼时村 |
1373 |
50 |
167 |
1个驻村干部,7个村干部,赵滔、陈翰哲 |
|
白沙村 |
734 |
41 |
114 |
彭智峰、湛韬、周常青、彭政、彭朝辉、曾颂、黄勇 |
||
许 超 |
大龙山村 |
602 |
178 |
78 |
3个驻村干部,5个村干部,周托、许超、陆朝辉、徐安、李聪、岑伟杰 黎灵丹、刘勇(平华)、彭秋菊、李静、马浪、吴福林、曹曼、欧阳柯、 周迎、董浩、卢平晃、周玲、彭情英 |
|
任 勇 |
清溪村 |
897 |
58 |
122 |
3个驻村干部,7个村干部,任勇、荀胜文 |
|
章正南 |
平华村 |
1139 |
61 |
90 |
6个村干部,章正南、任卫明、王远泰、吴敏、吴珊、刘富文、陈跃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