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弼时镇2022年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扫楼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弼时镇   日期:2022-01-19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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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弼时镇2022年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扫楼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非法集资风险整治工作,经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弼时镇2022 年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扫楼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弼时镇委员会

弼时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

弼时镇2022年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扫楼行动)方案

 

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全面掌握非法集资风险底数,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汨罗市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汨罗市2022年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扫楼行动)方案的通知》(汨处非办〔2022〕01 号)要求,定于从2022年1月05日至1月28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排查,同时注重结合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涉众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有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活动

成立弼时镇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扫楼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高攀任组长,镇长周托任第一副组长,政法组长刘正荣任副组长,政法组全体人员、各村(社区)书记及治保主任等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舒怀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同时各单位部门、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维护全镇社会和谐和经济秩序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紧紧围绕“两会期间”属地维稳工作主线,讲究策略、把握时间、稳中求进。各村(社区)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面具体的排查工作方案,加强调查研究,突出重点,宽严相济,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市场监管部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等相关部署有序衔接,同时要注意防止出现负面影响,确保风险排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确定工作目标,综合治理排查

要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和有利于打击非法集资案件为出发点,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整治非法集资问题文件精神,建立和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打防并举、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明确“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全面摸清我镇非法集资活动底数,掌握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种类、动向和苗头等情况,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力度,有效防范和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明确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工作

1、做好舆论引导。各村(社区)要召开工作部署会议,通过悬挂横幅、标语、滚动播放电子显示屏、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对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法规的宣传,帮助广大居民提高法律识,了解投融资政策。要加大非法集资危害性的宣传,在网格群、日常工作中经常开展对群众的风险提示,宣传非法集资活动的形式、特点及其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共同抵制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

2、注重工作实效。针对本次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短、任务重、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等特点,各村(社区)要加强与镇处非办的沟通、协作、齐抓共管,确保可以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排查数据真实可靠,排查情况不失真,统计数字不缩水,科学、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非法集资的风险情况。

3、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要相应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风险台账,确定专人作为联络员。各村(社区)要加强与镇领导小组的信息沟通,并进一步健全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案件信息上报机制。

4、严肃工作纪律。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落实风险排查工作责任,对排查中发现可能严重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的案件和隐患,要及时进行上报,防止风险扩大。参加排查工作的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排查工作的相关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明确职责分工,健全排查机制

1、各部门、各村(社区)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摸排线索,也要妥善解决线索整治,有效消化存量,切实把风险降下来,建立健全行业监管、广告治理、监测预警、打早打小等长效工作机制,形成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格局。

2、各村(社区)要成立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风险排查整治方案,落实排查整治责任,明确排查整治的任务和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要全面摸清辖区内涉嫌非法集资企业或者个人的集资方式、集资金额和参与人数等情况,确保不留死角。

3、在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需要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参与配合的,相关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

五、突出重点行业,全面摸底排查

(一)重点领域。重点针对以下行业领域涉嫌非法集资进行深入排查。1、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等各类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2、网络借贷平台、套路贷、校园贷、非法高利放贷、众筹平台、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代币发行融资(ICO)活动等互联网金融行业;3、私募股权、私募基金、电子商务、批发和零售、房地产、交易市场等资金密集型行业;4、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等涉农领域;5、养老、教 育、医疗、旅游等民生领域;6、影视文化行业。

(二) 重点地区。近年来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案件高发,新发案件数量、涉案金额、参与人数在全市排名靠前的地区; 案件增长较快,特别是涉案金额、参与人数增幅较大的地区;农村风险渗透蔓延的地区。

(三) 重点场所。商业中心、商务楼宇、临街门店商铺等商业聚集区;商场、超市、城镇市场、集市等人员密集区;中小学,特别是高中、职中等学生聚集区;车站、公共交通工具、电梯间等常见的户外广告投放区;

(四) 重点行为。打 着“金融创新“旗号,以“养老”“消费返利”“财富管理”“资金互助”“加盟积分”“虚拟资产”“牲畜托管”“预付卡”等名义,没有可持续盈利模式的非法集资行为;假借“一带一路”“共享经济”“慈善”等名义,蓄意歪曲国家政策的非法集资行为;以老年人、残疾人员、贫困人群等为主要目标群体的非法集资行为;涉黑涉恶的非法集资行为。

(五) 排查要点。一是看证照。对未按规定进行企业注册、备案、许可、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以及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频繁变更注册地址和高管信息、短期内大量铺设分支机构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名称或经营范围中使用“金融”“投资”“理财”“资产管理”“基金”等相关字样的主体。二是看宣传。对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传单、户外广告等媒体发布的各类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进行全面排查。 重点关注宣传中含有或涉及“金融创新”“金融科技”“消费返利”“金融互助”“虚拟货币”“爱心慈善”“养老扶贫”“炒期货外汇”“一带一路”“共享经济 ”“ 物联网”“ 投资咨询 ”“ 财富管理 ”“ 财富投资管理”“理财”“资 产 管 理”、“投资管理”、“预付卡”等内容以及高收益、高回报,明示或暗示保本、有担保、无风险等内容的市场主体。重点关注利用所谓专家、知名人士、专业机构、“受益者”等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说明的虚假违法广告。三是看人员。一看从业人员,对其相关资质、 职业经历、是否因参与组织非法集资行为受到处罚或刑事追究等情况进行排查;二看投资人员,重点关注是否有群众举报、舆情指向的市场主体或机构平台,高度警惕经营场所内外是否有投资人员扎堆聚集,特别是老年人、拆迁户、失地农民等群体聚集行为,或假借就业创业名义开展产品销售推介、投资推介等行为。四是看业务。结合企业业务合同等资料,掌握其实际经营情况、业务类型及流程,重点关注是否有募集资金性质的业务。五是看资金。依法对高风险企业可疑资金异动情况进行排查。依托反洗钱资金交易监测等工作机制,加大对风险高发领域的监测预警力度。

六、确定工作部署,明确工作任务

各村(社区)在排查结束后,应认真汇总分析,于1月20日前,将整理后的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含影像资料)上报镇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对排查发现的非法集资活动案件和线索进行梳理。对高风险案件和线索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工作。排查总结主要内容应包括: 排查工作开展情况;非法集资类型及运作模式;排查涉及案件基本情况(排查发现案件要求逐案报送专题案例,详细说明涉及项目、单位、规模、主要方式、集资使用方向和范围、对象人数、性质认定、处置情况等);在防范或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