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弼时镇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弼时镇   日期:2023-04-03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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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2023年弼时镇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的管理,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2023年弼时镇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汨罗市弼时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

  弼时镇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确保卫星电视节目传播秩序合法有序,加强卫星电视节目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收视行为,规范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严厉打击不法行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依据国家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实施管理法规和国家广电总局、省广电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年度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政    委:高  攀   党委书记

  组    长:周  托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周长城   党委副书记

  霍然胜   人大主席

  钟  艳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成    员:刘  专   党委委员(兼管政协工作)、统战委员

  夏万力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李汪洋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黄梅莹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郑少雄   副镇长

  徐涵钰   副镇长

  许  超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

  许程研   财政所所长

  周  平   四级调研员

  任  勇   一级主任科员

  刘志力   一级主任科员

  刘正荣   二级主任科员

  周  国   二级主任科员

  游再良   二级主任科员

  杨  浩   二级主任科员

  彭智峰   二级主任科员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包村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党政办,由宣传干事李佩奇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专项整治组织协调联络工作。

  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牵头协调作用,按照“统筹协调、各司其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原则,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夯实责任、堵疏结合,有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信息安全、文化安全和社会舆论稳定,坚决抵制境外敌对势力的舆论攻势和腐朽文化的侵入和渗透,确保全镇对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有效控制和依法管理。组织协调各方力量,推行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着力维护境外电视正常传播秩序,营造稳定、安全、和谐的舆论环境,夯实全镇意识形态、平安建设安全。

  三、主要整治事项

  1、辖区内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环节的源头治理;

  2、辖区内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使用环节的查处整治;

  3、辖区内宾馆饭店、公共场所、单位违规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查处,以及辖区内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审批的规范整治;

  4、辖区内有线电视网络、互联网等其他信息网络非法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查处。

  四、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明确责任,充分发挥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能作用。

  宣传办:负责牵头抓总,协调指导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数和拆除数进行统计汇总、评估、上报。会同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做好强制拆除的协调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将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年底乡镇意识形态、平安建设考核内容。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合宣传办依法打击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违规行为,对拒不自行拆除的,依法进行强制拆除,确保5月31日前全镇非法卫星接收设施“卫星锅”全部拆除。

  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检查执法行动,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单位、人员进行查处;对非法生产、销售、进口卫星电视设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刑事责任。

  市场监督管理所: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俗称“小耳朵”)的行为。特别是要清查、捣毁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销售网络,加强市场监管,认真查处集贸市场、电子城、电器城及小杂货铺非法销售卫星接收设施的行为,坚决阻断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进入市场流通领域,从源头上解决根本性问题。依法打击非法销售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本镇流动销售点、小家电市场等。

  各村(社区):负责对村(社区)辖区内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由联包村干部负责督促各村(社区)逐组逐户排查,耐心细致做好用户思想工作,让用户在限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如不能自行拆除或者拒不拆除的,由各村(社区)上报至镇宣传办,再有镇宣传部安排专人统一拆除。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前)

  1、制定“弼时镇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完善“弼时镇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宣传办

  2、镇相关组线和各村(社区)要围绕以上四个整治工作主要事项,结合各自职能,动员部署整治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负责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宣传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社区)

  (二)集中整治和自查评估阶段(5月底前)

  镇相关组线和各村(社区)对辖区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开展集中整治,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评估,落实相关工作台账,并于4月31日前将境外电视传播秩序集中整治排查表(附件1)报送至宣传办(联系人:李佩奇 );于5月31日前将境外卫星电视专项整治工作报表(附件2)和工作总结报送至宣传办(联系人:李佩奇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集中整治阶段主要落实内容:

  1、完善建立整治工作领导机制及联络机制,配置专门人员,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推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2、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清查处理非法售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小耳朵”)线索信息,及时收缴、拆除辖区内“小耳朵”,防止反弹和炒作。

  3、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及时查办境外卫星电视节目非法接收传播案件。行政查处案件和移送公安处理案件统一上报市局,做到专案专报。

  4、主动对接和会同有关部门,掌握辖区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活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封堵非法卫星接收设施流入和销售源头。

  5、建立信息协作和沟通机制,确保信息沟通和上报渠道畅通,按要求及时上报整治工作信息、进度报表、自查评估和年度报告。

  (三)检查督促整改(6月底前)

  乡镇针对集中整治阶段自查评估和省、市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督促整改,认真在各村(社区)开展检查工作,细致全面地掌握基本信息。宣传办将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对我镇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宣传办

  (四)报送整治工作台账阶段(7月底前)

  各村(社区)配合镇宣传办,于7月30日前将年度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报表和年度工作总结、本镇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包含整治工作方案)、协调联办机制、宣传工作、整治检查成效、加分事项(查办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和内容信息及时上报至市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宣传办、各村(社区)。

  (五)意识形态、平安建设排名考核评分

  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结合全年检查情况和各村(社区)上报的2023年度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对照《2023年汨罗市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平安考核和年终排名考核评分表》(附件3)完成对村(社区)意识形态、平安建设的考核工作。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是省政府重点督查考核内容。事关政治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好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要求,全面、集中地开展整治,依法打击和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整治工作信息及图片的上报,整治工作有关信息和报表按要求及时报送。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开展联合整治,营造良好的整治声势。

  3、确保整治质量。各村(社区)要在辖区范围内重点掌握,摸清底数,限期整治,做到有始有终,高效严谨,不走过场。

  4、督促检查、严格考评。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措施不落实、整治成效不明显的村(社区),将予以通报批评。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列入年底镇意识形态、平安建设考核内容。

  附件:

  1.弼时镇村(社区)2023年境外电视传播秩序集中整治排查表

  2.弼时镇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报表

  3.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整治平安考核扣分清单和年终排名考核评分表

  附件1

  弼时镇村(社区)2023年境外电视传播秩序集中整治排查表

  村(盖章)          联村干部签字:              支部书记签字:                 年    月     日报

村(社区)

组名

户主姓名

联系方式

排查情况(按实际情况画“√”)

是否自行拆除

是否需强制拆除

备注

安装

使用

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