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弼时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部门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镇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提升城乡一体化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弼时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汨罗市弼时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5日
弼时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美丽乡村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深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工程、新载体,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创新。为了全面推进我镇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观念,按照“规划科学、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宜居宜业”的总要求,全面实施新农村建设提质升级行动,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创建,努力构建“规划引领布局美、融合发展产业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宜居宜游生态美、健康文明风尚美”的“五美”乡村格局,着力打造生态环境友好、地方特色鲜明村村宜居宜业、人人共享发展的农民幸福家园。
二、基本情况介绍
弼时镇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任务有两个中心村,分别是桃花村和铜盆村。
桃花村:是由原农科村、桃花村、上任村三村合并而成。有村民小组43个,总户数1178户,总人口3982人,村域面积12397亩,其中水田面积3530亩,旱地面积1530亩,山林面积7337亩。
桃花村地理条件优越,东临旅游胜地影珠山,西临白沙河,南临伟人故里任弼时故居,北临铜盆村。107国道贯穿南北,集镇以及各单位办公机构都在该村所辖区域内,是政治、文化、经济中心。
桃花村是建设美丽村庄的示范村,村域内有商业区,弼时新农商业街、金山商业街;有工业区,上任工业园;有居民集中居住的安置区。
随着美丽村庄的建设与发展,桃花村的明天就像一朵美丽盛开的桃花。
铜盆村:是由原铜盆村、福寿山村、毛家坊村三村合并而成。有村民小组45个,总人口3658人,107国道贯穿我村3.78公里。铜盆村地理条件优越,东临南龙村,西临平华村,南临桃花村、白沙河,北临高燕村、清溪村。
铜盆村是建设美丽村庄的示范村,2016年度原毛家坊村被汨罗市评为美丽乡村,丰家庵组、善马组在2015-2016年度被汨罗市评为秀美屋场。村域内有火龙果基地,水稻种植合作社等,经济活跃,人居环境优越,居民集中居住的安置区正在建设中。
三、建设基本原则
(一)规划先行,合理布局。依据汨罗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布点规划、弼时镇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科学确定村庄布局和规划,注重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结合,围绕干净、整齐、漂亮,各村以村口、道路两侧、宅院周边为绿化重点,栽植各类绿化苗木,建设休闲文化广场,并鼓励村民美化自家庭院。
(二)因地制宜,注重特色。铜盆村依山傍水,采取集中新建与旧村改造相融合的方式整体推进,桃花村地处集镇中心地带,因地制宜,以商业步行街为特色,两村107国道贯穿南北,建设实施方案会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关系,保护村庄地形地貌、自然肌理和历史文化,注重生态环境改善,突出乡村风情和自有特色。
(三)尊重民意,保障权益。充分尊重村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切实保护村民权益,发挥村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组织村民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建设魅力弼时,美丽乡村。
(四)加强组织,有序推进。弼时镇将把市级美丽乡村建设放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两个村委会都成立了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有村民代表选出领导小组成员,强化组织领导,以制度、人员、保障措施等确保有序推进,保证验收通过。
四、重点建设任务
(一)垃圾处理: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按照“户收纳、村运、乡镇转运、市处理”的方式收运处理,其他村庄的生活垃圾通过“户收纳、村转运、乡镇处理”等适当方式就近处理,村委会安排环卫工人做好清运收集工作;合理配置垃圾桶,在不适合放置垃圾桶的地方设置垃圾池或垃圾房;环卫工人要配备适当的清运和收集工具,保证生活垃圾的及时清扫、收集、日常日清,全面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房前屋后垃圾等现象。
(二)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结合“十三五”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区域集中供应自来水,安全饮水普及率达到100%。
(三)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利用美丽乡村建设的契机,对全镇各村居民房屋前后进行环境整治,清除乱堆乱放杂物,并对村庄内电力、通信线路进行整治,确保线路架设安全,实现城乡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四)村内道路:利用美丽乡村建设的机会,在两个美丽乡村内铺设户户通道路。
(五)污水处理:将利用美丽乡村建设的契机,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农户污水处理采用三格式化粪池和沼气池,污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出;雨水排放采用“分区排水,就近排放”的原则,雨水就近排入附近水体,道路排水沟要重新规划,满足重力排水的要求,避免积水带来的隐患。
(六)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对两个美丽村庄内的隐患池塘进行清淤疏浚,清除塘底淤泥、水面杂草、扩大水面面积并修建进出水口,清淤疏浚完成后,修建护坡并做好绿化施工,对堤岸路面进行硬化,并定期清理水面杂草、白色垃圾、漂浮物等。
(七)空心房集中整治:为了盘活闲置土地资源,消除安全隐患,美化乡村环境,对全镇的空心房进行全面拆除,并保证拆除率为100%。
(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两个美丽乡村的村级服务中心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将结合实际,完善其他的公共服务设施。
(九)村庄绿化:循“因地制宜、自然配植”原则,通过“借佳景、摒劣景”,依山因势,使行走道路与村庄环境自然融合。主要以道路绿化、沿河绿化为主。道路绿化是以乔木为主的绿化林带,以增强道路景观效果。保证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村庄示范点范围内道路、河渠绿化率达到80%,对村前屋后的小菜园、小果园等进行改造提升,使之能与美丽乡村建设融为一体。
(十)村庄亮化:在两个美丽乡村内沿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内安装路灯,并对村庄内照明条件不好的地方,安装壁式挂灯,确保夜间的照明亮度,安装完毕后,委托专业人员定期对路灯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路灯的使用寿命。
(十一)长效管护机制:针对该村内的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公共服务设施、绿化、亮化工程设立长效管护机制,安排专人专岗进行管理,并做好长效管护工作,主要包括路灯、污水设施的维护工作,绿化的修剪、养护工作,公共服务设施的维护工作等。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制定方案阶段(2018年1月1日至2月28日)。主要任务是,对照省市县美丽乡村建设意见,重点抓好相关规划编制、资金统筹安排协调、组织保障、实施方案的制定出台等,为美丽乡村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攻坚破难,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主要任务是出台相关政策、规划,落实资金、组织保障,根据市镇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立足镇域优势,围绕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和目标,整合资源,加大力度,合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提升品位阶段(2018年1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总结、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整镇推进成果,实现“村庄园林化、沿线景观化、农村现代化”,完善好所有软件资料归档工作,确保市验收通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政委,镇长为组长,政协联络办主任为副组长,副镇长、环境整治组全体人员、全体包村干部、各村支部书记、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环境卫生整治办,统筹负责全镇美丽乡村建设整镇推进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关组织机构,负责“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的协调沟通、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做到责任层层明确,工作层层落实。
(二)强化宣传动员。“美丽乡村”建设涉及千家万户,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必须尊重群众意愿,调动群众积极性,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一方面,加强对群众的教育,把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全面公开,以取得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镇党委、政府利用“村村响”、微信群、宣传车等工具,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的意义和成效,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人人参与、家家受益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群众更生动地感受建设所带来的实惠,从而更自觉、更主动地投入到“美丽乡村”建设中来。
(三)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市级领导包联、部门帮扶、镇村主抓、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共建机制。落实“市级领导包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街道包户”责任,切实做到“人人有责任、户户齐参与、环境大提升”。加强配合协作相关部门,捆绑落实建设计划,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房改造、美丽乡村培育、村庄整治、异地搬迁、农民饮用水工程、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一事一议等各种涉农项目有机结合,并将相关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到美丽乡村示范村,发挥项目叠加效应。
(四)拓宽资金渠道。美丽乡村建设要充分体现政府前期主导、群众自主参与、社会多方支持的共建共享原则。积极整合环境整治、扶贫开发、危房改造、现代农业等项目资金,灵活运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政策,从项目争取、用地管理、科技支撑、设施运行等各方面提供支持,并通过村级集体经济的壮大、农民收入的提升,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可通过村企结对、部门包村等形式,吸引社会资金、民间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拓宽资金渠道。同时,镇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建设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最终建立多方筹资,共建共享的投入机制。
(五)明确任务分工。美丽乡村建设涉及方方面面,各村(社区)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改革创新,加强衔接协调,发挥各自优势,积极主动工作,使我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各村作为实施主体,要成立工作机构,村党支部书记亲自抓,组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梯次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六)强化督查考核。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办公室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建设标准,严格进行检查督促,定期通报各村工作进展情况,镇党委、政府将美丽乡村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