弼时镇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的通知
镇联校,各中小学、幼儿园:
2016年3月30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已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召开宣传贯彻<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视频会议的通知》要求,现就在全镇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以《条例》为主要内容,包括《条例》释义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
二、活动形式
召开校委专题会、教职员工学习会、座谈会、举办专题讲座,运用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形式,组织本单位全员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并把《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辐射到广大学生和家长。
三、时间安排
(一)3月3日-3月13日:各单位召开班子专题会,专题学习《条例》、《条例》释义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二)3月13日-3月17日:各单位通过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黑板报、校园广播、校园网络平台等形式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三)3月20日-3月24日:各学校(幼儿园)通过家长会、专题汇报、部门联席会、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当地村支两委、学生家长宣传《条例》,扩大宣传面,为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工作,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策划。《条例》详细规定了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的编制主体和程序,加强了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条例》行为的追责办法。各单位要适应法律规定变化,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精心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条例》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要明确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相关责任分解到相关部门,并作为普法和宣传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在宣传内容和宣传对象上突出重点,切实提高活动的针对性。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积极创新,注重实效。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积极创新活动的形式,促进活动深入开展。
弼时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