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26/2020-1734124 发布机构 弼时镇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4-10 公开日期 2020-04-10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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弼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的通知

各村:

为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力克新冠肺炎疫情对贫困人口外出务工就业的影响,经镇党委研究《关于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决定,推动村级开发更多扶贫公益性岗位,帮助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增加收入。现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2020年全镇计划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安置建档立卡贫困 劳动力就业不低于163人 (在原有基础上增加73人,各村任务指标数附后)。扶贫公益性岗位就业贫困劳力平均月工作不低于 400元,年人均收入不低于 5000元。

二、规范岗位管理

各村为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项目落实单位,各村应坚持"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因事设岗,按需定员,合理设置扶贫公益性岗位。岗位安排应优先考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自身条件局限"无法离乡、无业可就、无力脱贫"且能胜任岗位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重点向有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的脱贫不稳定户和未脱贫对象倾斜。不得变相安排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从事扶贫公益性岗位工作。

三、落实工资报酬

各村根据贫困人口自身劳力的强弱合理安排扶贫公益性岗位,并根据劳动强度合理签订劳务合同,明确工资报酬、原则上2020年安排的扶贫公益性岗位工作的贫困人口,月人均工资不低于400元,年人均劳务工资不得低于5000元。

对因岗位原因,无法达到规定工资报酬的,可在公益事业建设中实行临时用工调节,村级应对照要求,更正前期签订不科学的合同。贫困人口公益性岗位工资应通过"一卡通"按季度进行支付,同时为方便贫困人口年终收入计算,第四季度工资应在9月上旬发放到位。

四、强化资金保障

2020年全镇扶贫公益性岗位资金计划规模为89.2712万元,由市财政局、市人社局、驻村帮扶后盾单位、镇、村两级共同统筹解决。其中市财政局负责省级扶贫专项资金32.6万元,按照扶贫公益性岗位2000元/人的标准进行配套。资金缺口部分按照扶贫公益性岗位就业贫困人口属地原则,由镇、村两级与驻村帮扶后盾单位各负责50%的配套解决。所有资金应在4月15日前拨付到镇财政所,由镇财政所统一管理支付。

五、严格公告公示

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项目。村级应严格按照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湖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扶办联〔2018〕1号)文件精神,做好公告公示工作,确保岗位安排公开、合理,资金运行阳光、高效。

六、完善资料报送

各村应按照扶贫项目管理要求,做好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项目的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和存档工作,主要包括扶贫公益性岗位落实情况表、公示照片、合同复印件等资料,所有资料一式四份,镇、村两级、镇财政所、市扶贫办各一份。

附件: 1、弼时镇扶贫公益性岗位任务分配表

2、弼时镇扶贫公益性岗位贫困劳力就业登记表

弼时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7日

弼时镇扶贫公益性岗位任务分配表

序号

村名

第一批

第二批

合计

备注

1

清溪村

6

4

10

2

白沙村

5

2

7

3

平华村

5

4

9

4

铜盆村

5

3

8

5

大里塘村

5

4

9

6

明月山村

5

2

7

7

湄江村

5

1

6

8

大龙山村

7

15

22

9

高燕村

5

2

7

8

桃花村

5

4

9

11

李家塅村

5

1

6

12

影珠山村

6

5

11

13

南龙村

5

2

7

14

序贤村

5

4

9

15

玉池村

7

9

16

16

弼时村

5

3

8

17

白鹤洞村

7

8

15

18

安置区

8

0

8

合计

101

73

174

弼时镇扶贫公益性岗位贫困劳力就业登记表

村(加盖公章)

村名

就业贫困人口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公益岗位名称

工作报酬金额(元/年)

是否签订合同

联系方式

备注

村专干:

村支书:

驻村队长:

注明:是易地搬迁的填写,集中安置的写安置地名,分散安置的填分散安置。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