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26/2020-1780790 发布机构 弼时镇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3-26 公开日期 2020-03-26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弼时镇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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弼时镇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目标

管理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岳阳、汨罗市关于农业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确保粮食生产安全,进一步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全面遏制抛荒,落实早稻生产计划,确保我镇粮食生产任务圆满完成,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主要目标

杜绝抛荒,稳定双季稻种植,除已种油菜的水田外,107国道、湘慧线、县道、镇主干道两侧全部种植早、晚稻,落实市下达的不低于计税面积40193亩种植任务,其中早稻种植32000亩(集中育秧大田6800亩)。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镇粮食生产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吴艳平同志任政委、镇长高攀同志任组长、邹振雄同志任常务指挥长、周弋锋、周国同志任副指挥长,钟艳、章正南、许程研、黄梅莹、任勇、吴敏、邓宇鑫、欧露平、刘勇军、吴珊、叶迈、付南军、鲁志强、邱润年、任卫明、彭明、彭庆伟、周迎及各联包村干部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小组:技术指导组:欧露平;物资保障组:吴敏;数据统计分析组:周迎;重点对象服务组(贫困户):钟艳、黄梅莹;督查组:章正南。

(二)、各村成立由村支书任组长的粮食生产领导小组,

明确目标和责任,充分调动种粮积极性,组织引导群众扩大作物种植面积,发动粮食生产。

(三)、镇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将联合镇纪委督查各村生产

情况,分阶段对各村抛荒现象、早稻集中育秧、双季稻生产、高档优质稻示范等工作进行督查。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宣传发动,营造粮食生产浓厚氛围,各村

要迅速行动起来,制定方案,召开村组会议、张贴标语横幅,通过各种宣传途径,让粮食生产的重要意义家喻户晓。

(二)、全面摸清底数,受疫情影响,各村组织人员要摸清群众粮食种植意愿,发动农户自主种植双季稻,对可能抛荒弃耕式双改单水田进行登记造册。

(三)、各村引导可能抛荒以及只种植一季的土地承包户向种粮大户(合作社)流转或由村组织代耕代种代管,确保种植面积,形成规模面积。

(四)、责任压实分解。1、分片包干:弼时片总调度:周弋锋;李家片总调度:周国;玉池片总调度:邹振雄。

 

 

 

2、主干道沿线分村责任包干明细表

村名

包干干部

大里塘村

章正南

弼时村

赵滔

桃花村

曾理

铜盆村

游再良

南龙村

周国

李家塅村

周平

湄江村

钟艳

明月山村

周弋锋

序贤村

黄尚

 

3、农业组成员责任包干到村:

村名

责任人

弼时村

邱润年

白沙村

邱润年

序贤村

欧露平

平华村

任卫明

桃花村

周迎

铜盆村

吴敏

大里塘村

邓宇鑫

影珠山村

彭明

南龙村

叶迈

高燕村

鲁志强

李家塅村

彭庆伟

湄江村

吴珊

明月山村

刘勇军

清溪村

任勇

白鹤洞村

付南军

玉池村

付南军

大龙山村

付南军

 

(五)、加大服务力度,镇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对镇域内的

农业生产大户、散户提供全方位的农资供应、技术指导服务。

四、奖励与惩罚

(一)、在已有的惠农政策基础上,镇财政安排专项奖励资金用于粮食生产:

1、粮食生产先进村;评选5个、每个村奖励5000元。

评选要求:

①、全额完成下达种植任务;

②、优质稻或主推品种的推广率达80%以上;

③、积极配合、参与迎检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④、各项补贴发放过程中无漏报、无冒领现象,无涉农纠纷和上访事件。

2、粮食先进生产个人,在村干部中评选粮食生产做出突出贡献者50名,每人奖励300元(每村2—4名)。

评选要求:

①、广泛宣传发动,督促群众落实双季稻种植;

②、做好群众土地流转工作,动员种植大户增加承包面积;

③、积极为农业生产提供指导;

④、为发展粮食生产提供各项服务,认真搞好集中育秧和优质稻推广示范;

3、优秀种粮大户考评。在承包面积100亩以上的大户中产生,由各村推荐,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文件评选10户,授予“优秀种粮大户”称号,每人奖励2000元。

评选要求:

①、流转土地(水田)面积100亩以上,并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合同期2年以上;

②、积极发展粮食生产、应用先进的农艺、农机技术,应用推广专业化集中育秧、机插和大型有序机抛秧、主要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技术,无抛荒和直播;

③、积极发展优质稻生产;

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和诚信不良记录。

优秀种粮大户由所在村依据上述条件初选后,按时间要求向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申报,镇粮食生产领工作领导小组核查,最后确定获奖名单。

(二)、处罚

1、凡在省市粮食生产考核验收中受到批评的,粮食生产一律不评先评优,造成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主要干道沿线出现两亩以上抛荒的,每处按1000元标准扣下拨经费,5亩以上连片抛荒的,每处按3000元的标准扣下拨经费。

3、对抛荒耕地的耕地地力补贴一律取消,对双季稻补贴实行谁种补谁,实种实补,根据实播面积严格核实。

 

 

 

 

 

 

 

 

 

 

 

弼时镇春耕生产早稻种植面积到村任务表

2020.3.21

弼时镇早稻种植任务面积32000亩,计税面积40209.16亩

村名

计税面积

折算比例

早稻种植任务面积

弼时村

3056.16

70%

2139.31

序贤

4701.05

80%

3760.84

平华

2163.85

80%

1731.08

白沙

2085.79

80%

1668.63

桃花

2820.43

80%

2256.34

铜盆

2750.5

90%

2475.45

大里塘

3527.96

70%

2469.57

影珠山

731.21

60%

438.73

南龙

2779.94

100%

2779.94

高燕

2486.55

80%

1989.24

李家塅

1763.69

90%

1587.32

湄江

2673.26

80%

2138.61

明月山

3096.16

90%

2786.54

清溪

2271.6

80%

1817.28

白鹤洞

954.09

60%

572.45

玉池

1026.7

60%

616.02

大龙山

1320.22

60%

792.13

合计

40209.16

 

32019.5

说明:折算比例按山区60%、征收区70%、常规区80%、适种区90%、重点区100%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