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26/2020-1780796 发布机构 弼时镇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3-19 公开日期 2020-03-19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弼时镇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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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弼时镇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弼时镇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镇领导小组研究,并报镇党委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弼时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6日  

弼时镇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岳阳市创建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示范市汨罗市实施方案》部署的工作任务,稳步推进我镇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和合作。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开展经营服务。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鼓励大胆探索,不搞“一刀切”,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坚持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二、总体目标

构建“两组织一平台”为核心的基层组织体系和惠农服务体系。开展“生产(土地流转和托管)、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形成农业生产服务、农产品流通服务、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等四大惠农服务体系。供销合作社与农民联结更紧密,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真正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三、改革任务

(一)构建以“两组织一平台”为核心的基层组织体系和惠农服务体系。

1、全面推进镇“两组织一平台”建设:即乡镇基层社、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乡镇惠农服务中心

(1)推进镇基层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两社合一”建设。组建工作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安排2-3名乡镇工作人员负责,市供销社具体指导。①组建方式:镇党委政府确定一名站所负责人兼任乡镇基层社主任;选定一家为农服务功能全、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涉农企业牵头,联合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涉农企事业单位成立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按照镇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组织结构和章程要求,在成员内部选举产生“两社”的理事会、监事会,实行乡镇基层社和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两社合一”。②镇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属性: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不列入财政预算,接受市供销社的指导和镇党委政府的监管。③组建要求:由市镇财政安排专项建设经费,统一悬挂带供销合作社标志的镇基层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标牌。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④工作职能:一是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本镇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和引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落实相关惠农政策。二是加强对成员社的指导、服务、协调和管理,开展经验交流、技术培训、联合采购和销售、资金互助等服务,提供农产品市场信息和销售渠道。三是组建镇惠农服务中心,指导村级惠农综合服务社建设和发展。四是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加快建设一批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加工基地。

(2)建立镇综合服务平台——乡镇惠农服务中心。①投资主体:由镇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牵头,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之间采取股份合作制形式建立,各级财政适当给予支持。②建设方式:一是新建的镇惠农服务中心由镇政府无偿提供建设用地;二是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涉农企业现有为农设施场地基础上扩建;三是利用并村后的闲置资产进行改造。③建设标准:镇惠农服务中心占地不低于20亩,投资不低于500万元(面积和投资按建设规划)。④服务功能: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至少为农民提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服务功能中的8项以上。生产服务方面,开展测土配方和智能配肥、集中育秧、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粮食烘干、贮藏销售(或冷藏加工)、庄家医院、农民培训等;积极开展土地流转和土地托管、农产品基地建设、品牌建设。供销服务方面,开展订单农业、农资供应、农机具维修、农产品购销、农村电商、便民服务、物流配送等。信用服务方面,逐步探索开展资金互助、融资担保、农业保险等。⑤惠农服务中心性质:是镇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运营实体,独立法人企业,自负盈亏。由镇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负责管理和监督。⑥奖扶标准:符合建设标准的乡镇惠农服务中心,按市县奖补方案执行,镇财政给予适当扶持。

2、积极推进村级“两社”建设:即村级惠农综合服务社和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

按照“党建引领、社村共建”的原则,由支村“两委”和镇基层社合作牵头领办、创办村级惠农综合服务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1)建立村级惠农综合服务社。①建设方式:村级惠农综合服务社建设纳入全镇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统一规划,面积30-60平方米。市供销社统一制定建设标准,支村“两委”负责筹建,建成验收后,市财政以奖代补每个给予5万元补贴。②管理主体:支村“两委”。③经营主体:由支村“两委”、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或农村能人进行经营管理。④建设标准:全市对惠农综合服务社实行统一品牌标识、统一信息系统、统一商品配送、统一服务标准,积极开展惠农综合服务社星级评比活动,其中三星级以上达到50%。⑤服务功能:一是建立土地流转平台,以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把分散经营的土地通过流转集中,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二是为农民提供各类缴费、资助金融、农业保险、信息咨询、惠农政策和农资、农技、农机、日用消费品、电商、农村物流等综合服务,切实解决农村综合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2)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本村产业情况,由支村“两委”组织,惠农综合服务社牵头,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一村一品”优势产业。

实施步骤:

2020年12月中旬完成乡镇基层社、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村级惠农综合服务社示范创建工作,年底完成乡镇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建设任务,基层社建立“三会”制度;建成镇惠农服务中心,村级惠农综合服务社全覆盖。

(二)构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经营服务网络体系。

1、大力开展土地托管流转服务。整合区域内农机、农机、农资等服务资源,以水稻、蔬菜种植为突破口,围绕耕、种、管、收、储、销等环节,打造土地托管“九环”职能服务模式,即种子、农药、水肥一体化、无人机防治、农机服务、金融保险、粮食烘干、收购加工、电商贸易等九个方面的服务,引导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土地流转经营权,提升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惠农服务平台要把开展土地托管和流转作为主营业务来组织。

2、加大供销合作社农资供应力度。依托各级惠农服务平台,以供销社为主,推动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有机结合,建设农资仓储及物流配送中心、农资经营服务网点和庄家医院。落实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逐步建立农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3、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全镇各级惠农平台积极对接“供销e家”、阿里巴巴、“岳农”等大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广泛开展农产品供求信息发布、质量检验、现货交易、交收结算、仓储物流、供应链金融等服务。在做好工业品下行服务的同时,重点物理、资助农产品进城、本地农产品外销,实行线上线下、电商实体双轮驱动。

4、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按照试点先行、控制风险、稳妥推进原则,探索开展农村资金互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种植贷款和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按照社员制、封闭制、民主管理的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加强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展农业保险、农产价格指数保险、农产互助保险等业务。

实施步骤:

2020年3月——乡镇惠农服务中心建立土地托管中心;建设乡镇电子商务站和村级电子商务点。

2020年12月——乡镇电子商务站和村级电子商务点实现全覆盖。

(三)构建以供销合作社为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双线”运行机制。制定社有资产管理制度和方案。

四、配套措施

(一)资金保障上:市财政拨付资金,按财务程序及时拨付,镇财政提供适当支持,企业自筹资金,用于供销组织体系和惠农服务平台建设。

(二)政策支持上: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镇委镇政府为镇、村惠农服务平台建设解决国土、规划、环保、建设、水利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与市对接统一规划村级惠农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服务平台建设、农产品收储、农资储备、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农村精准扶贫、农村公益服务以及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服务推广应用等政策性公益服务。

(三)建设用地上:镇党委政府在基层社及惠农服务平台建设用地上予以重点支持。

(四)人员调配上: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按照服务职能和工作任务调整镇基层社工作人员;建立“两社一平台”兼职不兼薪相关政策和办法。

五、部署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0年3月)

制定弼时镇实施方案,经镇党委、政府同意报市领导审定,同时制定督查考核办法。

(二)实施阶段(2020年3月-2020年12月)

3月,召开全镇动员大会,部署安排改革任务。乡镇成立班子,初定组建乡镇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牵头单位,确定惠农服务中心建设地点,报市领导评审批准。3月中旬-11月底,开始乡镇“两组织一平台”建设和村级“两社”建设。2020年12月,总结经验,全面实施,全力推进综合改革各项工作。

(三)验收阶段(2020年12月)

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进行验收评估,召开总结会,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改革任务,对完成预期目标任务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督查未完成预期目标任务的单位及时整改。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弼时镇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弼时镇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吴艳平任组长,镇长高攀、镇人大主席邹振雄任副组长任勇、吴敏、邓宇鑫、周迎、任伟、任哲军、周国光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设镇农技推广中心,吴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吴敏同志兼任弼时镇供销合作社基层社主任。

(二)强化考核督查。镇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列出年度改革任务倒排表,并制定专项督查考核办法,定期组织专项督查,严格考核考评,兑现激励奖励,严肃责任追究。

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县文件精神,大力宣传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供销合作社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等方面做出的积极贡献,传播供销合作社声音,讲好供销合作社故事。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供销合作社工作,为综合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