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26/2022-2001060 发布机构 弼时镇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8-11 公开日期 2022-08-11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加强部门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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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部门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

通  知

 

各部门单位:

近期,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我镇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为进一步压实各部门单位主体责任,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省防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肺炎防指防发〔2022〕70号)等文件精神,更加科学精准做好我镇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同志要亲自上手主抓,并确定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完善本部门单位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到组织领导、人员力量、制度措施、物资保障“四到位”。镇纪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责令整改到位。

二、强化职工日常健康监测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外出的工作要求,加强外出人员管理,及时做好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感染者有轨迹交叉人员的排查,并及时主动报备。要及时跟进做好省外返乡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对谎报、瞒报外出行程或拒不配合落实防控政策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部门单位要在办公场所入口处设置体温监测点,安排专人做好进入人员每日体温、症状等健康监测,做好监测登记,并督促工作人员规范佩戴口罩。

三、强化疫苗接种力度

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力度,继续引导工作人员按要求主动接种疫苗,督促符合接种条件但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或尚未完成三剂次接种的工作人员尽快接种疫苗,不断筑牢免疫屏障。

四、强化内部环境清洁消杀

各部门单位要保持公共区域和办公区域环境整洁。在办公室、食堂和卫生间等场所设置洗手设施、废弃口罩收集专用垃圾桶,无洗手设备的要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每日要对办公区域、会议场所、卫生间、食堂及其他活动场所和物品进行清洁消毒,适当增加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和空气畅通,营造安全工作环境。办公场所要经常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五、强化人员车辆出入管理

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场所码“逢人必扫、凡进必扫”的要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入公共场所坚持带头扫码;镇防指和镇纪委不定期开展督查,对落实扫码不到位的,采取提醒、通报、约谈等措施。

六、强化各类聚集活动管控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集体活动。婚丧嫁娶等实行“谁举办、谁报备、谁负责”。举办人应提前3天向单位或举办地所在社区(村)报备;举办场所应张贴场所码,并要求参加宾客及工作人员均扫场所码;有省外宾客参加的按省外来(返)岳人员要求进行报备。

七、强化防控政策宣传引导

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集体学习、干部职工会议和微信、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宣传方式,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宣传网络,倡导单位工作人员生活圈子简单化,推行“两点一线”工作生活方式,非必要不出省,减少感染和传播的可能性。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一米线、常通风、用公筷等措施。近期不聚会、不聚集、不从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网购。

 

汨罗市弼时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