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弼时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现将《弼时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弼时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日
弼时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省、岳阳市、汨罗 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精准识别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进一步强化精准施策,实事求是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做到“及时纳、全面帮、有序退”。
二、工作内容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覆盖排查。全面排查农户实际生活状况。以全省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收入基准线7500元/年为依据,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现情况,家庭刚性支出情况,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重点关注9类人群。①脱贫户特别是2020年脱贫的贫困户;②2022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6900元/年和明显减少的农户;③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④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⑤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⑥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⑦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⑧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⑨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多次预警但未识别认定为监测对象的农户。
(二)排查监测对象的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对达到风险消除标准的监测对象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三)排查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尽快解决问题,消除风险。对于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要全面认定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并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落实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要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
(四)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要重点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就业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五)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逐户核实核准信息。一是排查核实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二是排查核实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问题。三是排查核实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同时,按照统一要求,采集乡镇防返贫监测模块有关数据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三、排查方式
(一)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开展信息员、网格员和核查员组成的人员进行所有农户全面排查,对可入户排查的,必须入户进行排查;对农户整户外出等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了解掌握家庭现状。要分类建立排查台账,详细记录排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二)统筹用好农户自主申报。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引导农户通过向村(社区)委会申请,或通过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12317”咨询服务热线、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二维码等方式,开展自主申报。
(三)加强部门筛查预警。乡村振兴、应急管理、卫健、农业农村、人社、发改、教体、住建、医保、水利、民政等市直行业部门切实加强数据共享和对接,充分利用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及时筛查预警信息,提高排查工作实效,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四、进度安排
(一)全面培训部署(3月13日前完成)。以乡镇为单位,召集镇村两级干部、驻村干部等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确保做到镇村两级全覆盖。
(二)开展集中排查(3月30日前完成)。各村、各驻村工作队要结合实际,拓展完善工作方式,对所有农户进行全面筛查,确保不留死角,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要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
(三)信息采集录入(4月15日前完成)。根据入户排查工作进度,镇乡村振兴办及时报告市乡村振兴局,申请开展信息录入。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排查发现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镇乡村振兴办负责统一收集向市乡村振兴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开展“回退”“清退”系统操作。
(四)问题数据清洗(4月18日前完成)。信息录入完成后,根据省、岳阳乡村振兴局下发的问题数据清单,组织各村对照整改,认真开展问题数据清洗,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进一步提升系统数据质量。
(五)提交总结报告(4月20日前完成)。各村要全面总结排查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含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形势研判及处置情况),形成排查工作总结报告,并认真填写集中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明细表(附件2),加盖村公章,经村书记审核签字后报镇乡村振兴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乡村振兴办负责统筹协调,精心组织部署排查工作。各村要高度重视,村支书亲自调度,细化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开展业务培训,安排人员力量进村入户集中开展排查,把握各阶段时间节点,确保时间进度,提升工作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村要按照“谁排查、谁负责”原则压实责任,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对弄虚作假和工作推进不力影响防返贫监测帮扶成效的,一经发现,镇纪委将予约谈问责。镇乡村振兴办也将联合镇纪委进行工作督查,形成工作合力。
(三)扎实抓好整改。各村要结合2022年中央、省、岳阳和汨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的问题,以及各级督查、暗访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一体做好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因地制宜采取排查方式,突出工作实效。
附件:
1、村级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情况统计表
2、村级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情况明细表
3、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摸底表
4、2023年季度收入采集表
附件1
村级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村(盖章): 填报人: 审核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村名 |
排查农户情况 |
新纳入监测对象情况 |
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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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其中 |
其中 |
合计 |
脱贫不稳定户 |
边缘易脱贫户 |
突发 严重 困难户 |
合计 |
有住房安全 问题 |
有义务教育阶段大学辍学问题 |
有祖籍民员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
有饮水安全 问题 |
其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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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数 |
人数 |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
档外 农户 |
入户 排查 |
电话、 微信等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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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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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A2 |
A3 |
A4 |
A5 |
A6 |
A7 |
A8 |
A9 |
A10 |
B1 |
B2 |
B3 |
B4 |
B5 |
B6 |
B7 |
B8 |
C1 |
C2 |
C3 |
C4 |
C5 |
C6 |
C7 |
C8 |
C9 |
C10 |
C11 |
C12 |
||
备注:A1=A3+A5=A7+A9,A2=A4+A6=A8+A10;B1=B3+B7,B2=B4+B6+B8;C1=C3+C5+C7+C9+C11,C2=C4+C6+C8+C10+C12。
附件2
村级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情况明细表
填报村(盖章): 填报人: 审核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行政村 |
排查农户姓名 |
农户属性(一般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农户(档外、档内) |
家庭人口 |
联系 电话 |
调查方式(入户调查/电话、微信排查 |
返贫致贫风险 |
各类风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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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住房安全问题 |
义务教育阶段有失学辍学问题 |
家庭成员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
有饮水安全问题 |
因病 |
因学 |
因残 |
因自然灾害 |
因意外事故 |
因产业项目失败 |
因务工就业不稳 |
缺劳动力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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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附件3
大排查摸底表
一、家庭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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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
性别 |
家庭 人(查户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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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村(社区) 片 组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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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类型 |
¨脱贫户 ¨监测户 ¨一般农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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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产生活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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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情况 |
m2 |
¨安全 ¨不安全并说明情况: (要亲自上楼看是否漏雨,墙体是否开裂并留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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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渠道 |
¨自来水 ¨井水 ¨山泉水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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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取水便利:¨是 ¨否 是否干净卫生:¨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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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庭成员情况(以户口本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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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与户主关系 |
劳动能力 |
就业务工情况 ( 就读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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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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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走访、调研、排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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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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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户厕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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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育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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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医疗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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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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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支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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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结对联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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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政策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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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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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风险情况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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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判断依据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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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反映的问题、诉求及意见、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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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认可度: 户主签名: 走访日期: |
附件4
2023年季度收入采集表
(采集时间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单位:元、斤、只、头
工资性 收入 |
姓名 |
本地务工天数 |
本地务工收入 |
外出务 工月数 |
平均月收入 |
外出务工收入 |
小计 |
1.工资性 收入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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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 经营 性收 入 |
种植业 (中药 材、经济 林、水稻、 玉米、油 菜、大豆、 蔬菜、水 果等) |
品种 |
产量 |
市场价格 |
收入小计 |
种子支出 |
化肥农药 支出 |
其他支出 |
支出小计 |
2.生产经 营性收入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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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业 (鸡鸭 鹅、猪牛 羊、水产 品等) |
品种 |
产量 |
市场价格 |
收入小计 |
仔畜(禽)支出 |
饲料支出 |
其他支出 |
支出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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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产经 营性支出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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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经营 (交通运输、经营 加工店、小卖店、 餐饮店等) |
品类 |
收入小计 |
成本支出(租金、雇工等) |
支出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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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 性收 入 |
计划生育金 |
低保金 |
特困供养 |
养老保险金 |
生态补偿金 |
4.转移性 收入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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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转移性收入小计(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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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补贴 |
教育补贴 (雨露计划) |
赡养 (抚养)费 |
残疾补贴 |
政策奖补 |
经常性社会 捐赠(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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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 性收 入 |
资产收益扶贫 分红收入 |
其他财产性收入小计( 元 ) |
5.财产性 收入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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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 |
房屋出租 |
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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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纯收入=(1+2+4+5-3)÷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人口数 |
采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