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摸清、查清、核清工作底数,根据中、省、市《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我镇立即行动,安排部署,对“大棚房”问题等农地非农建设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专项清理整治,确保农地姓农。现就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治国
副组长:仇政权、鲁顺良、仇宏伟
成 员:郑用兵、周志辉、王小平、向春辉、丰石玉及各村联包村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丰石玉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汇总上报工作。
2、全镇成立7个排查整治小组进驻各村,负责各村的全面摸排及整治工作:
第一小组 组长:许达,成员:张星、郑红玉,负责新市街社区;
第二小组 组长:罗自荣,成员:郑振武、何涛、郑用兵,负责新阳社区;
第三小组 组长:付卫丰,成员:戴兵、周志辉,负责团山社区;
第四小组 组长:张宏伟,成员:刘仲伟、霍东波,负责团螺村;
第五小组 组长:吴伟荣,成员:黄宗平、仇宏伟,负责八里村;
第六小组 组长:姜庆丰,成员,黎海建、仇政权,负责元福村;
第七小组 组长:李勇,成员:陈锦、丰石玉,负责新利村;
3、国土所负责新市镇辖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认定,协助各小组及各村主要干部摸排及整治耕地内的非农项目。
4、派出所要对阻扰工作人员进行正常摸排的进行制止劝离,情节严重的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二、明确工作任务
1、对设施农业违建情况进行逐个核查(10月8日前完成)。
各村书记主任牵头,对辖区内排查出的设施违建和已整改且未纳入违建登记范围的违建进行全面核查,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一个违建一个违建过,逐宗登记、逐一核对、拍照留痕,确保底数实、情况明、问题清、数据准。对已整改的项目要按照查整改现状、查工作流程、查责任主体的要求,重点关注违建拆除整改、生态恢复和后续利用情况。
各村对核实的违建和已整改的项目要分类建立台账,要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漏项。按照以下五个类型分类:(1)在各类农业园区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2)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3)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4)改变生产设施用途建设生态餐厅、休闲娱乐设施等;(5)其他类。台账填写要做到情况清、问题实、数据准,对下一步整改有计划、有时限、有责任主体。问题台账要经镇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留存备查,并报新市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
2、根据排查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区分类型,坚决依法依规清理整治整改(10月8日—12月8日)。
三、建立工作制度
(一)建立工作例会机制。各小组每天下午5点上报各组工作进度,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进度,分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并上报新市镇排查整改领导小组。
(二)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各组、各有关部门,都要形成协同联动、共同发力的工作机制。办公室根据具体工作量和难易程度,适情对各组力量进行调配,各个组均要无条件配合协作,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四、夯实工作责任
一是要切实提高站位。各工作组和各村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迅速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全面排查。无论是涉及哪一级领导、哪一个部门,还是临时抽调的人员,都要全心投入、聚力而为,对于安排的各项排查核查任务,要始终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从严落实、坚决完成。
二是要做到求真务实。对于项目合法、合规问题,要本着尊重历史的态度,严格依据在建时各项法规制度进行排查认定;对于备案手续和建设现状,每一个环节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搜集完整的证据链,形成完整卷宗,做到不留疑点、不留死角,报告结论要清晰确定,不能模棱两可,认定结论要经得起上级检查和历史的检验。严禁弄虚作假、阳奉阴违、敷衍塞责、拖延推诿,对于说而不动、查而不实,打了折扣、走了过场,特别是排查情况不细致,对上级核查发现的问题不掌握的,新城党委管委会将倒查追责、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三是要迅速展开行动。这次拉网式排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各村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方案要求,不等不靠、立即开展设施农业排查工作,要分级负责、责任到人,抓紧行动。凡是没有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各村书记主任在全镇干部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同时镇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