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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9-09-11 公开日期 2019-09-11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新市镇2019年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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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镇2019年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方案


    为落实岳阳市委市政府《岳阳市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岳发〔2019〕6号)和《岳阳市农村“空心房”整治实施方案》(岳房发〔2019〕2号)和文件要求,全面深化2019年农村“空心房”整治,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四拆除”:完成“四房”及偏杂屋拆除面积14万平方米。7月中旬岳阳市派集中攻坚工作队驻点团螺村“四房”拆除实现动态清零,影响村庄规划实施的偏杂屋拆除到位,偏杂屋整治率达90%以上。其他村(社区)拆除存量“四房”的80%,偏杂屋整治率达50%以上,12月底实现“四房”动态清零,影响规划实施的偏杂屋拆除到位,偏杂屋整治率达90%以上。   

    2、村庄规划:完成村庄规划全覆盖,每个村必须规划一个以上集中建房点。团螺村在4月底完成村庄规划编制。

    3、垃圾清理:建筑垃圾清理率100%,在“四房”及偏杂屋拆除后15日内完成清理。

    4、土地利用:全年腾退土地利用600亩,实施增减挂钩项目320亩以上。

    二、工作重点

    1、应拆尽拆分类实施:依法拆除“违建房”。对在大坝、堤岸、渠道等影响行洪安全位置私搭乱建的“违建房”,在交通要道、中心集镇等地乱搭乱建的棚亭、围墙,占用基本农田、未经审批建房和非法建设的“大棚房”予以依法依规拆除。坚决拆除“危险房”。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烂不堪、已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危险房”,易地扶贫搬迁及危房改造后的危旧房、残垣断壁、废弃设施等予以坚决拆除。动员拆除“空心房”。对长期无人居住、无人监管或无合法继承人的房屋,以及企事业单位废弃的办公场所、宿舍、生产性用房等,讲清政策,动员拆除。引导拆除“零散房”。对零星分布、简易建设的农业生产管理用房以及分散居住且户主自愿拆除的“零散房”,做细工作、引导拆除;对影响村庄规划的“偏杂屋”依法依规拆除到位;对影响村容村貌的“偏杂屋”修缮到位;农户自愿改建的,按统一风格、限定面积的要求改建到位

    2、村庄规划全面覆盖。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多规合一”和村庄规划全覆盖,强化村庄规划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效性。村庄规划注重简便实用,有可操作性,群众认可,并纳入村规民约。村庄规划应对供水、供电、道路、绿化以及生产配套设施作出具体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应当纳入村庄规划,集中建房点布局位置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尊重群众意愿。

    3、腾退土地科学利用。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土地调查通”软件,摸清各类房屋底数,准确掌握“空心房”及其土地权属、地类等信息,并建立台账,根据需要上图入库。在村庄规划统筹引导下,坚持“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绿则绿”原则,对“空心房”开发利用进行综合规划,对适合复垦为耕地或林地的,纳入增减挂钩范围,逐步有序复垦退出;强化复耕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通过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等手段,有效提升新增耕地的质量等级;加强新增耕地的后期管护,明确责任主体,确保耕地不抛荒。加快在建复垦项目的工程进度,尽快竣工验收并形成指标。

    4、整治模式深度融合。各村(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坚持“空心房”整治+N,把农村“空心房”整治与规范村民建房、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土地综合利用、农村厕所革命、河长制、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防洪保安、全域旅游等深度融合,齐推共进。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在一线督办。按照岳阳“市级统筹、县市区负责、乡镇落实”的要求,市里已形成书记、市长牵头抓总,市委副书记任指挥长,人大常委会主任任政委,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对各镇开展农村“空心房”整治的指导、督查和考核工作。驻村在一线指导。建立市级领导联镇、市派镇村两级工作队入驻帮扶机制,每个镇、每个村(社区)派驻一支工作队,原驻村扶贫工作队就地接受任务,做到扶贫攻坚与集中攻坚两不误。工作队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切实发挥宣传员、调查员、规划员、指战员、督导员“五员”作用,全面参与“空心房”整治各项活动。镇村在一线作业。乡镇是“空心房”整治主战场,承担集中攻坚主体责任。各镇必须相应成立指挥部,明确各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并担任“空心房”整治指挥长,负责辖区内集中攻坚行动。各村支部书记为“一线总指挥”,实行村干部包片、党员包户责任制。

    2、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媒体报道、会议宣传、集中培训等途径,采取发放资料、设置宣传栏、建微信平台、发放一封公开信、制作广告牌、书写门板标语等多种方式,全方位、立体式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汨罗电视台、新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版专栏,宣传一批好典型、总结一批好经验、推介一批好做法,对整治效果不佳、脏乱差现象突出的地方进行公开曝光。各镇村组织召开户主会,提高民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掀起全民关心、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热潮。

    3、严格督查考评。对在此次整治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提拔重用一批,表彰录用一批,重点奖励一批”。建立督导机制和定期调度制度,坚持一周一调度、半月一督查、一月一讲评,优先提拔使用一批工作业绩突出的镇党委书记、驻村工作队长、分管副职等优秀干部;优先录用表现优秀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国家公职人员;通报表彰一批立功嘉奖人员;对在整治行动中受到岳阳通报批评、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镇村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启动问责程序;对在集中攻坚行动中排在最后一名的镇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