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镇2019年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人民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岳阳、汨罗市关于《深化农村 “空心房”整治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三清理”
1、清理垃圾。清理村庄公共区域、村组道路、农户房前屋后的生产生活垃圾,可视范围内无白色垃圾;严禁生活垃圾随意倾倒,严禁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等;对“空心房”整治后建筑垃圾迅速清理到位,建筑渣土利用到位。建立完善“户分类减量、村集中收集、镇压缩转运、市消纳处理”机制,科学设立垃圾分拣站和中转站。强化农户生活垃圾户内分类减量处理,采取发放分类垃圾桶,建设三格式垃圾池等方式,对厨余垃圾等就地堆沤还田,其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定期收集,做到垃圾少出村,可出村的只能是可回收的和不可降解的垃圾;村负责集中收集,按每200人配备1名保洁员的比例,建立保洁队伍,强化保洁员网格化管理;镇对不可回收垃圾进行压缩后转运至处理场;市进行无害化处理。大力推进农药化肥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逐步实现资源化利用。
2、清理水体。以房前屋后排水沟、河流塘坝溪渠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清淤疏浚;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实行雨污分流;大力推动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全面禁止向天然水域投饵投肥,所有骨干山塘和小二型以上水库全面推出饲料养鱼,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设必要防护措施,依法拆除排污口;逐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供水保证率,保障农村供水安全。
(二)“四拆除”
5、坚决拆除“危险房”。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烂不堪、已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危险房”,异地扶贫搬迁及危房改造后的危旧房、残垣断壁、废弃设施等予以坚决拆除。
7、引导拆除“零散房”。对零星分布、简易建设的农业生产管理用房以及分散居住且户主自愿拆除的“零散房”,做细工作、引导拆除;对影响村庄规划的“偏杂屋”拆除到位;对影响村容村貌的“偏杂屋”修缮到位;农户自愿改建的,按统一风格、限定面积的要求改建到位。
8、规范建房。尊重村民意愿,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将村庄规划纳入村规民约,确保有效执行;每个村必须规划一个以上集中建房点,规划点外严控散户建房,引导村民集中建房;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大集中”与“小集中”相结合。年内全镇完成30栋以上大集中点3个,5栋至30栋的小集中点4个;全面提升规范村民建房管理水平,实现“机构队伍、规范审批、按图建房”3个100%全覆盖。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2月份)。召开全镇党员组长大会动员,利用广告、广播、宣传标语、微信等方式大张旗鼓宣传;派包村干部下到各村摸清底子,列出清单,定好示范屋场、示范道路,召开户主会;制定镇、村两级实施方案和村规民约,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为全面铺开集中攻坚行动做好充分准备。
(三)美化提质阶段(6月份)。对前段工作进行查漏补缺,集中进行升级提质,“穿衣戴帽”工作基本完成。各大攻坚任务初见成效,垃圾清运长效机制初步形成,空心房拆除及复绿工作基本扫尾,水体治理、沟渠疏浚工作基本达标,相关硬件建设基本完成,确保示范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以上,农户庭院禽畜养殖圈养率100%,“空心房整治”腾退土地利用率100%,偏杂屋修缮到位。
四、工作保障
(二)广泛宣传发动。采取发放资料、宣传车宣传、党员公开承诺、倡议书等多种方式,全方位、立体式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党政办公室要宣传一批好典型、总结一批好经验、推介一批好做法,对整治效果不佳、脏乱差现象突出的地方及时通报。各村组织召开户主会,提高民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掀起全民关心、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热潮。
(四)明确工作职责。指挥部负责牵头协调,承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环境卫生组负责地面环境卫生保洁、农户杂物摆放有序、村级绿化、镇主干道沿线裸露墙体美化、散户围墙风貌美化、规范菜园、关停禁养区养殖、引导限养区养殖户处理粪污。空心房整治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攻坚组负责全镇水域治理以及全域黑臭水体治理,建立河流保洁长效机制,管控村民集中建房点风貌,做好村庄简易规划,村庄绿化。控建拆违组及新市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空心房”“违建房”“零散房”“危险房”拆除。全域环境整治组负责巩固前段整治成效,严厉打击非法作业散乱污企业,全面禁止露天废品堆放,同时积极引导小微企业入园经营生产。镇纪委负责移风易俗专项工作。罗月同志负责发动党员签订公开承诺,组织党员带头参与行动。
(五)严格督查考评。建立督导机制和定期调度制度,由集中攻坚行动指挥部、镇纪委负责,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做好督查考评工作,坚持一周一调度、半月一督查,一月一讲评。对在集中攻坚行动中表现突出的村和先进个人拿出一定的资金予以奖励;对表现优秀的村(社区)支部书记优先推荐为国家公职人员;对在集中攻坚行动中消极怠慢、拖后退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受到上级通报批评、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相关责任人由镇纪委启动问责程序;对在集中攻坚行动中排在最后一名的村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