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乡财政资金监管信息联络员的
通 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何勇等同志为乡财政资金监管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收集、整理、传递和记录信息等工作,建立监管信息台账,进行信息资料核对,及时完整地送达和反馈信息。
附件:新市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联络员名单
新市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