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新市全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提升汨罗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加快推进生态汨罗建设,结合新市镇具体实际,特制定新市镇全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新市镇总面积52.9平方公里,下辖4个村、3个社区、262个村民小组,共有8000余户、29800人。107国道、308省道、武广高铁三条主线贯穿全镇,其中107国道8.2公里,308省道4公里,高铁线4.5公里,三线全长共16.7公里;沿线共有废品经营户162家、临街饭店42家、美容美发店10家、南杂百货店190家、汽车销售维护店22家、摩托销售维护店10家、建材销售店30家、农副产品加工店2家、非法洗砂场4家,还有违章建筑352户(其中违建围墙182户、钢架棚138户、屋棚32户),涉及人口3145人。
目前,全镇主要存在8大突出环境问题:一是新市再生资源市场及团山社区、新阳社区等共有废品经营户528家,门厂42家,涉及人口4728人,废品经营主要以塑料收购、分拣、加工、造粒以及金属收购为主,废品乱堆乱放、乱扔乱倒、乱烧乱排、脏乱差问题突出,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二是新市老街、黄金街、南街集镇乱停乱靠、乱搭乱建、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当街宰杀、污水横流等问题突出。三是107国道交通拥堵,乱停乱靠现象严重,道路两侧围墙林立,绿化、亮化少。四是107国道八里段、308省道团山桥段、龙舟南路与536国道交汇处、龙舟北路与汨罗江大道交汇处道路两侧排水设施未整修,遇暴雨天气水涝严重。五是汨罗江沿线4个排污口(三叉坝、团山垸、丛羊避洪渠、振钢铝材)管网不完善,存在污水直排情况。六是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各个企业在308省道、环卫处和新市镇环境卫生责任范围分界交叉处存在乱倾倒现象。七是各企业和收购户装载循环经济原料的车辆不符合规范,经常沿路洒落,难以管理。八是湄江河新市段有一家非法抽砂点,平江县界内有2条非法采砂船,晚上越界到汨罗盗采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工作目标
集中行动1年时间,在新市镇全域范围内开展小散乱废、干道沿线、集镇街道、社区村庄、水域环境、园区企业等专项整治,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到2018年12月,全面取缔零散废品收购点,彻底关闭团山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彻底关停小散乱废企业,全面清除暴露垃圾、废品杂物、违章搭建,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改变脏乱差现象,实现新市镇全域环境整洁、管理有序、设施完善,切实提升环境质量,全力夺取更高品质生态文化活力汨罗建设的大胜利。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原则。始终以人民为中心,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坚持问需于民、因势利导,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广泛动员群众积极主动参与。
(二)坚持因时施策、循序渐进原则。立足实际,先易后难,先发动后行动,先引导后强制,按照“劝、打、关、拆、建”思路循序渐进,多措并举,确保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三)坚持多方联动、分类指导原则。各责任单位要整体联动、形成合力,明确责任分工,破解矛盾问题,做到问题是什么抓什么,功能缺什么补什么,资源有什么干什么。
(四)坚持多管齐下、整体推进原则。同步推进小散乱废、干道沿线、集镇街道、社区村庄、水域环境、园区企业等专项整治,同步推进周边乡镇小散乱废企业关停,同步推进塑料产业园建设做好达标企业入园准备。
(五)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原则。既要抓住主要问题,剖析问题根源,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短期见效;更要健全长效机制,提高管理水平,确保长治久安。
四、工作措施
(一)小散乱废整治。全面取缔新市所有废品收购点,全域规范再生资源经营秩序,彻底关停新市范围内小散乱废企业。建立干部、党员、企业三方包联关停责任体系,严格执法巡逻,发现一处、查封一处、打击一处、拆除一处,处理转移加工设备,清空场地,引导企业(经营户)抱团整合、转型升级、入园经营、规范生产。
(二)干道沿线整治。全部拆除107国道、308省道、武广高铁临路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协助拆除G107与S308立交桥南侧三栋房屋,重点整治沿线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停乱靠、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彻底清除武广高铁沿线安全隐患。
(三)集镇街道整治。集中整治新市古镇、黄金街乱停乱靠、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当街屠宰等突出问题,清理规范广告牌匾,全面启动龙舟路提质改造,取缔平汨路、黄金街马路市场,拆除黄金街临街搭建的违章建筑。在平汨路、黄金街附近选址新建2个占地约10亩的综合集贸市场,在新市古镇东、西入口以及湄江河边建设3个生态停车场,在107国道沿线选址建设一个占地30亩的综合配套服务区,完善街道沿线路灯、垃圾站、公交车站、标识标牌等基础设施,实现道路美化、绿化、亮化。
(四)社区村庄整治。全面拆除违章搭建的厂棚、围墙和生产设备,彻底清除陈年垃圾,严厉打击乱烧乱排、乱堆乱放等污染环境的行为。新建4个压缩式垃圾站,建立健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一体化模式。建立危废垃圾溯源机制,严控工业垃圾乱排放。理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环卫处、新市镇环境卫生管理组的职责边界,明确责任范围,实现卫生管理全覆盖、环境保洁常态化。坚决取缔新市镇境内所有非法洗砂场,全面拆除农村“空心房”和违章建筑,整治后全面实施复垦复绿行动。加大园区道路、通村道路绿化力度,鼓励农户美化庭院、绿化家园,在元福村、团螺村、新利村进行秀美村庄建设试点,打造秀美屋场20个。
(五)水域环境整治。积极申报水环境整治项目,完成汨罗江沿线4个排污口(三叉坝、团山垸、丛羊避洪渠、振钢铝材)管网建设,完善镇区和园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实现雨污分流。严格监管企业污水排放,严查重罚偷排乱排行为。严厉打击湄江河盗采砂石资源行为,协调平江县相关乡镇,取缔湄江河非法采砂船。整修重点地段道路两侧排水设施,解决汛期淹水问题。严格落实河长制,规范汨罗江新市段、湄江河新市段、丛羊河巡河巡查,全面疏浚塘坝沟渠,彻底清除河道陈年垃圾。
(六)园区企业整治。强化企业清洁生产,规范厂区原料、货物、垃圾存放,加强厂区日常保洁,做好厂区绿化管护工作。加强企业环保设施建设,严禁违规生产,严厉查处垃圾乱倾、固废乱倒、废水乱排行为。规范企业建设施工,所有建设工地必须进行围挡,建筑材料必须堆放整齐,渣土车、原料运输车必须实行全覆盖监控,严厉惩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
(七)招商转型产业。优化新市投资环境,完善配套服务措施,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助推绿色发展。加快再生塑料产业园建设,积极引导达标企业入园生产、经营。协调集聚各方资源,找准团山转型升级发展方向,用活集体土地,壮大集体经济。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3月1日至3月31日)
1、组建班子。成立新市镇全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班子,抽调各责任单位精干力量到新市镇政府集中办公(市公安局抽调3人,市环保局抽调4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抽调2人,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抽调2人,市农业局抽调1人,市工信局抽调1人)。
2、调查摸底。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开展调查摸底,准确掌握新市全域小散乱废企业、废品收购户分布、经营现状及其对环境整治态度等情况,做到精准分类、因户施策。
3、宣传发动。镇、村(社区)、组三级层层召开宣传动员会,充分利用微信平台、新闻网站、广播电视、手机APP等宣传渠道,采用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标牌等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发动。特别注重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动员群众和企业支持参与新市全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全民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各责任单位按照责任分工,迅速行动,密切配合,落实整治措施,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开展集中整治,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1、开展自查自纠(2018年4月1日至4月30日)。劝导小散乱废塑料企业、废品收购户积极配合整治,对规定时间内自主关停的企业,予以适当奖励。
2、组织专项执法(2018年5月1日至10月31日)。组织巡查队伍24小时常态巡逻、严格执法,取缔一批、关停一批,拆除加工设备,清空生产场地。5月31日前,全面关停团山再生资源市场;6月30日前,全面取缔关停新阳社区等新市其它区域零散废品收购点、小散乱废企业;10月31日前,严厉打击自拆封条生产的“小散乱废”企业,引导符合条件企业入园生产经营。
(三)巩固验收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责任单位对照整治任务和标准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效,建立健全全域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筹备新市全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场会,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做法,为全市全域环境综合整治提供“新市经验”。市人民政府对整治情况进行统一检查验收,验收情况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范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市镇全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治学任组长,市政协副主席何秀伟任常务副组长,副市长朱苇、陈岭华、刘四清、吴高明、宋辉,市环保局局长柳才平、市农业局局长李银海、新市镇党委书记李亚江任副组长,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商务粮食局、环保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规划局、公路局、河道砂石综合执法局、城建投、107国道管理所、新市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新市镇人民政府,由新市镇党委书记李亚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农业局副局长刘良辉、新市镇镇长周田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成员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和职能职责,制定具体行动方案,落实配套政策,明确责任分工,于2018年3月底前将专项工作方案报新市镇全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全力协助新市全域环境整治,重点负责建设好塑料产业园,规范园内企业建设、生产和监管,完善园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园区日常保洁。
市发改局负责相关项目申报和向上争取项目资金。
市农业局负责指导新市全域环境整治、规范村民建房、拆除“空心房”工作,整合部分项目资金支持整治行动,重点支持新市镇秀美屋场建设。
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全面取缔小散乱废企业(作坊)、路域环境整治、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做好治安保障,依法严厉打击干扰、阻碍整治行动执法的违法行为。
市财政局负责全域环境综合整治财政资金保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保障整治行动建设用地,查处违法占地行为,协助做好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协助全面取缔小散乱废企业(作坊),协助实行园区企业整治。
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协助取缔无证经营、加工的小散乱废企业。
市住建局负责制定污水治理方案,污水治理项目申报,建好配套环卫设施,责任区域保洁,指导新市镇抓好集镇管理,协助清运陈年垃圾。协助新市镇规范经营秩序,关停小散乱废企业。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完善公交车站,保持道路畅通,保证交通安全,协助拆除G107与S308立交桥南侧三栋房屋,立项修建团山花园大道、新市镇南街到南环线道路,拓宽团螺山大道。
市林业局负责指导、支持新市全域内的绿化工程。
市水务局负责牵头做好水域环境整治和沟渠疏浚工作,改造团山垸和丛羊避洪渠,定期清理汨罗江、湄江河排污口。
市商务粮食局负责协助新市镇争取项目建好平汨路、黄金街综合集贸市场。
市环保局负责协助新市镇全面取缔小散乱废企业(作坊),加强环保执法检查,严查非法生产、乱烧乱排等污染环境的行为,争取项目治理团山垸。
市规划局负责指导新市镇镇村布局规划,协助新市镇依法拆除违章建(构)筑物。
市公路局、107国道管理所负责向上争取停车场项目和公路沿线综合治理,树立醒目、清晰标识标牌,定期修剪主管公路路边杂草。
市城建投负责团山市场土地征收。
市河道砂石综合执法局负责加强砂石盗采执法,协调平江县取缔湄江非法采砂船。
新市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和责任单位协助配合下,全力推进新市全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三)保障经费投入。市财政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保障专项资金2000万元,整合项目资金3000万元。重点用于:①绿化美化107国道、集镇街道、团螺山大道、部分村级主干道;②拆除违章建(构)筑物10万平方米;③关停小污乱散企业680家、34万平方米;④安装路灯亮化部分街道和村级主干道;秀美乡村建设及全域内基础设施建设;⑤清除陈年垃圾、工业和建筑垃圾、除杂、清淤整治;⑥奖励资金。
(四)严格督查奖惩。将新市全域环境综合整治成效作为考核各责任单位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建立调度和通报制度,坚持一线工作法,实行一周一调度、半月一讲评、一月一通报,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滞后并严重影响综合整治行动全局工作的责任人实行问责,对行动迅速、整治效果好的部门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1、汨罗市2018年新市镇全域环境综合整治拟争取项目表
2、汨罗市2018年新市镇全域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汨罗市2018年新市镇全域环境综合整治拟争取项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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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责任单位 |
申请项目 |
资金投入 |
项目实施内容 |
牵头责任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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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 |
塑料产业升级 |
再生资源整合市场竣工并投入运营 |
冯勇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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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环保局 |
河滨缓冲带建设 |
550万 |
改善河道生态环境质量 |
柳才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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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改良项目 |
1000万 |
团山垸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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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发改局 |
水环境治理——村镇黑臭水体治理 |
700万 |
治理全镇污水、废水净化 |
周雄伟 |
力争2018年其他项目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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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农业局 |
规范集中建房 |
1000万 |
改善村民住房条件;集约、节约农村集体土地;秀美屋场建设;农村环境整治配套;“空心房”工作 |
李银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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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住建局 |
洞庭湖环湖治理、压缩式垃圾站 |
1500万 |
垃圾清理、沿河美化,拆除沿线垃圾池,建成压缩式垃圾站;新市广场、团山市场提质改造;107国道、308省道、武广高铁沿路绿化、下水道改造、垃圾清扫清运 |
陈学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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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责任单位 |
申请项目 |
资金投入 |
项目实施内容 |
牵头责任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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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交通运输局 |
公路建设 |
500万 |
团螺山大道拓宽;拉通南街与南环线;拉通团山花园大道 |
李德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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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公路局 |
公路沿线综合治理;综合配套服务区 |
1000万 |
完善街道沿线基础设施,对道路进行美化、绿化、亮化;建成综合配套服务区 |
游 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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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财政局 |
土地开发 |
古镇30亩土地、青云大道以北100亩土地 开发出让金返还 |
夏伟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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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专项资金 |
保障专项资金2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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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林业局 |
绿化工程 |
300万 |
107国道、团螺山大道绿化 |
黄永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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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国土资源局 |
土地治理 |
600万 |
新市镇内土地治理 |
阳 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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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商务粮食局 |
综合集贸市场 |
400万 |
协助建好平汨路、黄金街综合集贸市场 |
彭建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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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汨罗市2018年新市镇全域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分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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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具体内容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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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散乱废整治 |
新市镇、工信局、环保局、公安局、 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 |
摸底、宣传发动 |
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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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团山再生资源市场 |
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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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塑料产业园投入运营 |
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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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市老街整治拆违 |
新市镇、规划局、 公安局、公路局 |
新市街集贸市场及停车场建设 |
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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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老街沿街市场乱经营、车辆乱停乱靠整治,经营户入市场经营,车辆入停车场 |
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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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平汨路、黄金街集市整治 |
新市镇、交通运输局、规划局、 公安局、国土资源局 |
新的集贸市场选址、立项申报 |
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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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报批 |
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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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 |
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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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马路市场,经营户入新市场经营 |
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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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具体内容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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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综合服务配套区 |
新市镇、公路局、 规划局、国土资源局、 107国道管理所 |
选址、征地 |
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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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报批 |
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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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服务区基础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 |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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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压缩式垃圾站 |
新市镇、住建局 |
选址 |
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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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
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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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拆除“空心房” |
新市镇、农业局、 规划局、公安局 |
摸底、造册 |
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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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完成拆除任务 |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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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环境卫生 |
新市镇、农业局 |
聘用保洁员、清理陈年垃圾、制定保洁制度 |
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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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20个秀美屋场 |
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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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规范村民建房 |
新市镇、农业局、 规划局、国土资源局 |
三个集中安置点选址 |
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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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相关手续 |
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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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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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具体内容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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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水域环境治理 |
新市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 河道砂石综合执法局、住建局、 发改局、水务局 |
环境整治项目申报 |
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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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取缔非法采砂点 |
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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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污水处理系统、排污口日常清理 |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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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园区企业整治 |
新市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 环保局 |
入园企业生产情况摸底,制定相关制度 |
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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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年垃圾清理、引导入园企业规范经营 |
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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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招商转型 |
新市镇、发改局、 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贸促会 |
制定招商扶持政策,提供配套服务措施 |
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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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引进符合团山转型升级企业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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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07国道整治 |
新市镇、规划局、 公安局、公路局、107国道管理所 |
拆除国道两边乱搭乱建物 |
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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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拆除G107与S308立交桥南侧三栋房屋 |
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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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国道两边绿化 |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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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龙舟南路沿线整治 |
新市镇、规划局、公安局、公路局、 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林业局 |
拆除沿线违章建筑 |
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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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提质改造 |
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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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清淤疏通 |
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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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线两侧绿化 |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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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具体内容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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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洗砂场整治 |
新市镇、国土资源局、规划局、 河道砂石综合执法局 |
全面取缔洗砂场、拆除机械设备 |
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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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高铁沿线整治 |
新市镇、安监局、高铁长沙工区、 交通运输局、住建局、 汨罗东站广场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高铁汨罗东站派出所 |
拆除高铁站片区及高铁沿线安全区内违章建筑 |
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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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小散乱废企业堆放场 |
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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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S308线整治 |
新市镇、环保局、住建局、水务局 |
沿线环境卫生清扫规范 |
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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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山垸、丛羊避洪渠改造 |
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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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道及人行道改造 |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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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团山市场整治 |
新市镇、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委会、 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 发改局、棚改办、城建投 |
团山市场重新规划、团山市场产业转型 |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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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通团山花园大道 |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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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山垸土地征收 |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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