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镇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
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搞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这次村(社区)“两委”换届,是村(社区)“两委”任期3年改5年、与省市县乡同步开展的首次换届,也是“两个大局”交织、“两个百年”交汇、“两个五年规划”交接的关键时期进行的换届,意义重大、关系全局、影响深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相结合,提出好思路、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换出好风气,使换届过程成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团结凝聚广大群众的过程,成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扬基层民主、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成为围绕推动全面脱贫与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过程,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水平的过程,为建设更高品质的生态文化活力汨罗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要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镇党委从一开始就对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进行统筹考虑;村(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动担责,确保党组织在换届工作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发挥主导作用。
(二)坚持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度,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改进和完善政治参与,引导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三)坚持事业选人。紧扣事业发展全局抓换届,实现选好人与干好事相统一,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为基层发展注入新活力,推动基层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坚持依法依规。换届选举工作要严格依法按章办事,严肃换届纪律,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五)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分类指导,综合考虑每个村(社区)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村情社情,做到因地制宜施策,确保换届选举平稳高效有序。
三、工作要求
这次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规范性都很强,涉及党员群众多、地域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要从严把握以下要求:
(一)严格人选标准条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双好双强”,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换届工作可与党支部政治建设考察一起进行,严格政治标准,做好政治体检,充分运用政治考察成果,对政治上不过关的坚决一票否决。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坚持干中选、选中干,村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要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旗帜鲜明地反对把近年来有违法违纪行为、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人选为村(社区)干部。有下列十种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①对党不忠诚,政治上的“两面人”,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②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③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尚在有关任职影响期的,以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④组织、实施或参与非法宗教邪教、迷信、黄赌毒活动,组织、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⑤非法串联拉票、贿选或操纵、破坏选举的;⑥有组织、煽动、串联、胁迫、利诱、参与聚众闹事、违法信访的,以及有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务等行为被处理的;⑦在疫情防控、抗洪救灾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不服从安排、干扰破坏等情形的,本届任期内考核不称职、有被依法罢免等情形,近3年内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以及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的;⑧有截留挪用惠民政策资金、侵占村(社区)集体财产等行为未整改到位的;⑨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的,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⑩其他不宜确定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村(社区)选举办法中应明确,凡出现上述情形人员当选,当选无效。
在人选的把关过程中,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引入容错纠错机制,对违法违纪情节较轻、处罚到位、年代久远且现实表现好、群众威信高的,审慎研究,对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以外的其他受处理处分的人员,能否推荐提名为候选人,由镇党委报市委组织部审定,由镇党委综合考虑个人所负责任、一贯表现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研究决定。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员,由镇党委报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条件审查,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当选无效。
(二)从严控制干部职数。村“两委”班子职数一般核定为3至7名,社区“两委”班子职数一般核定为5至9名,集体经济发达、村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村和辖区人口较多、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可适当增加1至2名。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名,其中书记1名,实行“一肩挑”的,可设党组织副书记1名。村(社区)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大力推进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引导、鼓励、支持村(社区)党组织成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成员。
(三)积极稳妥推行村(社区)主职“一肩挑”。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选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对于本村(社区)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镇党委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社区)培养帮带出合适的党组织书记人选。
(四)着力优化班子结构。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提名人选原则上要能干满一个任期,新提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新进“两委”班子成员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继续提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在57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后出生),继续提名的“两委”班子成员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每个村(社区)一般要选配一名30岁左右、大专以上学历的“两委”成员。重视选拔女干部,推动村(社区)妇联主席进入村(居)委会班子,保证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实行村“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
(五)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各村(社区)要研判分析,多渠道摸排找准最佳人选,把党性原则强、工作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人选出来。
对村“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注重从本村后备干部、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选拔,也可从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医村教中选拔,还可从本村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出领导岗位或退休公职人员中回请(回请人员不受提名年龄限制)。本村(社区)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从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跨村任职。
对社区“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注重从现任社区“两委”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网格员、退役军人、大学毕业生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社区各类组织中的党员负责人中选拔,也可从居住在本社区的退休人员中回请。要适应城市治理需要,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制度,注重吸收驻社区党员民警、驻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辖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业主等兼任社区党组织委员、副书记,兼职委员不占社区“两委”成员职数。
四、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
1.制定工作方案。镇党委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对问题较多、选情复杂的村(社区),要制定工作预案,采取“一村(社区)一策”的办法,扎实开展集中整顿,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换届选举前。
2.抓好财务清理审计和干部评议工作。各村(社区)要认真做好财务清理和“两委”成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除规定的审计内容外,群众反映集中、普遍要求审计的其他内容,也要进行审计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财务清理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要作为新一届村(社区)“两委”人选把关的重要依据,未完成村级财务清理和经济责任审计的,不得启动换届选举工作。同时,镇党委要组织精干力量进村入户开展调查摸底,组织党员和村(居)民代表对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在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人选安排上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3.加强业务培训。对全体镇机关干部职工、村(社区)“两委”成员、村级后备干部和村(居)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讲清换届的政策、要求、流程、办法等,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业务能力。
(二)实施阶段(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2021年1月22日前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
1.统筹做好人选提名。继续深化完善“两推一选”制度,进一步规范推荐测评程序,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号召力,确保实现组织意图与群众意愿相统一。一是党员和群众推荐。组织召开村(社区)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推荐下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和村(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意向人选,做到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体现党员群众意愿。镇党委派人到现场指导。推荐结果向镇党委报告。二是镇党委推荐。镇党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党员和群众测评推荐情况,召开党委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并研究确定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村(居)民委员会候选人建议人选,将名单通报村(社区)党组织。三是组织审查和考察。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研究确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要采取适当方式,做好引导群众工作。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提名情况,将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及时报镇党委。镇党委组织考察和资格审查,有关情况反馈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组织考察和资格条件审查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社区)范围内公示。公示结束后,向镇党委上报确定下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镇党委作出批复。没有经过组织考察、资格审查和公示的,不能列为候选人预备人选。
2.精心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准备。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要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重点把握以下环节:一是推选村(居)民代表。村(居)民代表由村(居)民按一定比例户数进行推荐,或者由各村(居)民小组各推选若干人,总人数不宜超过 100 人。要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组织成员推选为村民代表,大幅度提高党员在村民代表中的比例,党员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专职专选,保证妇女代表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注重提高村(居)民代表素质,可参照“十不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能推选为村(居)民代表。二是推选好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主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由五至十一人组成,且必须为单数,其中应有妇女成员。要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依法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把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组织放心、群众认可的党员骨干推选担任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副主任,把优秀党员选民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旗帜鲜明地把党的领导贯穿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全过程各方面,强化党组织对换届工作的主导权。三是组织好选民登记。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开展选民资格确认、审核、登记和公告。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或者在村从事村务工作一年以上的,可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登记为选民。社区可探索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方式方法,保障其民主政治权利。四是确定选举方式。村民委员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由本居住地区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至3名选举产生。村改居后的首次换届,要尽可能采取村民委员会换届的形式。村已改居,但未完成集体产权改革的,必须按照村民委员会换届的要求开展,以便实现平稳过渡。五是制定选举办法。镇党委加强具体指导,确保所辖村(社区)全部制定和通过选举办法。选举办法要明确规定选民登记方式、委托投票形式和要求、正式候选人禁止资格、正式候选人禁止行为和违规处理、正式选举地点设置和工作人员安排、正式投票选举起止时间、正式候选人签字程序等细则,并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推进“两委”交叉任职写入选举办法,并向全体村(居)民公开。
3.认真组织大会选举。村(社区)党组织选举,由上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由党员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再召开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要将选举情况书面报镇党委批复。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产生后,要及时做好所辖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选举,要将正式候选人情况向村(居)民公开,介绍其个人基本情况、考察情况和参选承诺;对上届担任村(社区)干部的要增加介绍其民主测评情况、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投票选举时,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要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秘密写票制度;要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要加强治安防控,坚决打击冲击选举现场等不法行为和人员,切实维护选举现场秩序。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切实降低选举成本。
4. 健全村(社区)治理体系。一是推选村(居)民小组长。召开村(居)民小组会议,从本村(居)民小组的村(居)民代表中推选1名村(居)民小组长。提倡村(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兼任村(居)民小组长。二是推选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议事会成员由各村(居)民小组推选,成员10名左右,村(居)民议事会召集人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三是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设主任1名,成员3至5名,主任原则上由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担任。四是开展村(居)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换届选举。村(居)共青团、妇联换届选举,由团市委、市妇联制定方案,镇团委、妇联具体组织实施。
(三)总结阶段(2021年1月底完成)
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要及时开展以下工作:1.做好新老班子交接;2.开展全面自查,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等,逐级汇总上报,并按有关要求填写选举情况统计表,做好选举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3.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全体村(居)民结合实际讨论完善村党组织工作制度和村(居)民自治章程、各类工作规章、职责、村规民约和发展规划等;4.积极开展乡村振兴、基层党建、依法治村、新农村建设,搞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工作。
五、严肃纪律
(一)严明纪律要求。严禁以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严禁通过吃请、赠送现金、电子红包、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严禁利用家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严禁采取发传单、发信息等方式进行相互诋毁或打击报复;严禁寻衅滋事或无理闹事,以毁损、抢夺票箱和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严禁村(社区)干部擅离职守、中断工作,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物公款、处置集体资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说情打招呼,干预换届选举工作;严禁换届结束后不交工作、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
(二)加强纪律教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换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文件以及相关纪律要求,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各村(社区)党组织要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围绕严肃换届纪律开展专题学习,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乡镇党委要与候选人集体谈话,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督促他们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
(三)规范竞职行为。选举前,村(社区)党组织应当以适当方式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作出负责的答复。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有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可在选举日前统一组织候选人在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上公开竞职陈述,增加党员群众对候选人的了解。竞职活动必须在有组织、有规范的条件下进行,不得私自开展,选举投票日停止竞职活动。
(四)强化监督问责。探索推行换届选举全程纪实制度,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要由有关人员签字认可。镇党委向每一个村(社区)派出工作组驻村(社区)指导,对选情复杂的难点村(社区),要进行重点监督。要强化换届选举纪律监督和查处力度,对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快从严、决不姑息,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其本届当选无效;违反党纪政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镇党委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方便群众举报反映贿选等违法违纪问题。要加大追责力度,对换届风气不好、查处不力的,要严肃追究,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六、组织领导
(一)成立专职机构。镇党委成立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李尚兵同志任组长,黄明、谢晓锋、李治国同志任副组长,姜庆锋、付卫锋、兰子昂、王理隽、袁拓领、舒欢、何卫国、张宏伟、仇政权、刘秀、刘仲伟以及各包村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理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要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报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加强镇、村(社区)换届工作人员的培训。镇党委对各村(社区)派出“两委”换届指导督导组及纪律监督组(见附表1)。
(二)落实领导责任。镇党委政府要坚持把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全面负责本地区换届组织领导工作,做到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定期研判,落实必要的人员和经费。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具体抓好换届选举各项任务落实。
(三)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协同机制。市镇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监督责任,严肃执纪监督,为换届顺利进行提供纪律保证。党建办要担负起牵头抓总、综合协调责任,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民政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形成合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强化正面宣传,注重发挥网络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大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意义、政策、纪律和经验,提高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晓率,组织引导广大群众有序参与。特别是要把为什么举行换届选举、应该选什么样的人、不该选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竞争行为是合法的、什么样的竞争行为是非法的等问题,明确具体的告知党员群众。要严格宣传纪律,换届工作有关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须由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审核把关。要公布举报电话及其他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严防不实炒作,营造换届选举的良好氛围。
(五)注重风险防控。要把防范化解风险摆到突出位置,对重点群体、重点地区、重点环节深入进行风险排查,及时做好政治风险、疫情风险、纪律风险、稳定风险、舆情风险等各类风险的防范准备。对有可能越级上访的苗头和隐患,要提前做好排查化解工作。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在选举组织上充分考虑疫情变化影响和人员集聚风险,完善换届选举期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强化防控措施,确保安全可控。要将谈心谈话贯穿换届始终,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动态早掌握、问题早发现、情绪早疏导、矛盾早化解,引导干部讲党性、讲团结、讲大局,自觉遵守换届纪律,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要认真做好正常离任村(社区)干部的关怀激励工作,通过加强正面引导、开展谈心谈话、举行交接仪式、鼓励发挥余热、落实待遇保障等举措,增强离任村(社区)干部的荣誉感、成就感、幸福感,营造心齐气顺、和谐稳定的换届环境。要建立换届选举每周一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办报告工作进度和有关情况。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对换届期间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六)加强督促指导。镇党委负责具体实施,落实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村负责制,指导、帮助村(社区)分析换届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工作动态,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并认真组织指导好大会选举工作,将工作责任明确到岗到人、具体到村(见附表2)。镇党委向各村(社区)派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督导及纪律监督组(见附表1),加强换届业务指导和风气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村(社区)“两委”换届基本结束时,要及时做好新老班子工作交接,组织开展新一届“两委”成员培训,指导新班子理清工作思路,制定任期目标,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具体措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撸起袖子加油干。同时要做好落选人员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积极支持配合村(社区)“两委”开展基层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