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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1-09-18 公开日期 2021-09-18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新市镇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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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镇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化全镇“一盔一”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成效,根据整治办《关于印发<汨罗市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镇政府决定,自9月1日起至12月底,在全开展深入推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帽工程”专项行动。现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行动目标

通过为期4个月的集中治理,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摩电”)骑乘人员头盔佩戴意识,显著提升摩电安全防护水平,明显减少摩电交通事故,减轻事故伤亡后果。力争到2021年底,集镇道路头盔佩戴率达到85%以上,普通公路头盔佩戴率达到80%以上快递外卖代驾行业头盔佩戴率达到100%以上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李尚兵任组长,镇长黄明、副书记胡宁任副组长,联包村干部及各村(社区)总支书记、劝导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政府406室,由仇政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实施步骤

()部署发动阶段。9月25日前,组织政府干部、劝导员动员部署、开展集中宣传等工作,坚持宣传开路,迅速掀起舆论声势,营造整治氛围。

(二)集中治理阶段。11月30日前,联合二中队、派出所对辖区内学校、工厂、企业、居民进行全面排查,驾乘人员签订《承诺书》联合执法,多措并举推进“戴帽工程”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20日前,总结工作经验,查补短板漏洞,完善手段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

1、全程开展主题报道。充分应用传统媒体平台,迅速掀起宣传高潮。通过发布整治通告、刊发新闻通稿、跟踪采访报道、播放公益广告、曝光典型案例等形式,将主题宣传贯穿行动全过程,持续强化宣传效果。

2、全面落实阵地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执法服务网点、学校、摩电销售点、集中停放点、村区)活动中心、企业单位宣传橱窗、楼宇电视、农村“大喇叭”等各种窗口建立“戴帽工程”宣传阵地,延伸宣传触角,提高群众知晓度。

3、全力组织教育劝导。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路面查获的违法摩电骑乘人员一律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坚持专群结合,动员机关、团体、村区)、学校等单位工作人员、农村“两站两员”以及青年志愿者上路开展宣传劝导。

(二)强化综合治理

1、凝聚部门共治合力。从规范经营行为入手,限制为无牌无证、未配备头盔的摩电提供加油、维修等服务。积极改善公交服务,削减摩电出行需求。

2、促进机关示范带头。广泛开展“戴帽工程”文明倡议活动,促进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严禁使用非标、无牌无证摩电执法,严禁民警、 辅警、行政执法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严防因未戴头盔执法引发炒作。

3、发动社会共同参与。积极推广购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爱心企业赠头盔”等模式,联合摩电生产、销售企业、保险公司、本地商家共同解决社会在用摩电头盔配备。鼓励企事业单位将头盔作为劳动保护用品,配发给有需要的员工。

()强化主体责任

1、突出重点行业。以快递、外卖、代驾等运营企业为重点,督促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为从业人员购买保险,建立行业记分管理制度,确保骑手规范佩戴头盔;对事故和违法多发的骑手,一律纳入“黑名单”,实行全行业禁入。

2、突出中小学校。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致信全学生及家长,号召驾乘摩电自觉佩戴头盔,规范行停秩序。督促完善“家校警”共治机制,强化学校门口头盔检查记录和劝导教育。建立通报警示制度,定期发布校级、班级头盔佩戴情况通报,督促家长、学生养成佩戴习惯。

3、突出重点企业。以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工厂为重点,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和上门督办,严格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门卫提示和日常安全检查考核制度,督促职工使用合法摩电上下班,并按规定佩戴头盔骑行。

、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戴帽工程”作为“生命工程”“一把手工程”,切实抓住、抓紧、抓实,以决战决胜的姿态,从严从速组织实施,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二)务必强化组织推进。各村(社区)要及时开展会议部署,搞好统筹,细化具体任务,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工作成效。制订一个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每周不少于两次行动每月有问题分析与工作小结。

(三)强化加强考核督办。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或个人,将视情采取提醒、约谈、等问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