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来源:汨罗镇   日期:2018-08-06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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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湖南省民政厅等13部门印发的《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湘民发〔2018〕2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豪华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破除殡葬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成立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目标考核,落实整治责任。

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对于殡葬领域存在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明确整治重点,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做到分类施策、依法依规、稳扎稳打,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立足当前,围绕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突出问题,通过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健全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完善殡葬服务体系,改善殡葬公共服务供给,推动移风易俗,形成殡葬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重点整治问题

(一)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

2、公墓未依法办理林地、建设用地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

4、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高龄老人、危重病人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5、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即骨灰单人或双人合葬墓超过1平米,遗体单人和双人合葬墓分别超过4平米和6平米的情况。

6、利用水泥、石材等固化硬化坟墓,破坏植被和生态环境,造成青山白化等“白色污染”。

7、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收费,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8、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

9、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骨灰堂塔楼、地宫及墓地),向宗教教职人员以外的信教公民和社会人士提供火化、殡仪、骨灰存放等服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

2、医疗机构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活动,机构工作人员向殡仪中介机构倒卖逝者及亲属信息进行牟利、乱收费等行为。

3、私自改装车辆,违规从事经营性遗体运送等殡仪服务活动。

4、违规经营、欺行霸市等行为。

(三)殡葬陈规陋习

1、临街搭棚治丧,乱放烟花鞭炮,沿街游丧等干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行为。

2、厚葬薄养,大操大办,盲目攀比。

3、在公墓以外的其它地方特别是“三沿六区”违规土葬、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修活人墓、豪华大墓等行为。

4、祭扫时在禁火期、禁火区违规烧纸放炮。

5、开展封建迷信活动,生产、销售和使用封建迷信丧葬用品。

各村(社区)集中治丧场所、公益性墓地等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

三、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8年7月下旬)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制定相应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设置专门投诉举报电话并公布,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

(二)全面自查,扎实整改。(2018年7月下旬~9月上旬)

各村(社区)进行全面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切实抓好整改。7月25日前,各村(社区)要报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阶段性报告和摸排统计表。

为确保专项整治达到预期效果,对近年来出现的未经审批兴建公墓及非法售卖墓穴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并予以曝光处理;对 “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的乱埋乱葬、活人墓、豪华大墓,严格按照《汨罗市开展乱埋乱葬、修建活人墓、豪华墓、大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汨办发〔2018〕4号)文件要求,采取“一拆二改三绿化”的方式,实施分类治理,确保 “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无乱埋乱葬、活人墓、豪华大墓。

(三)开展督查,调研评估。(2018年9月中旬)

镇纪委、民政办成立联合督查组,加大督办督查力度,通过实地督查、随机暗访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通报反馈结果。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必须切实解决,尤其是针对“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的乱埋乱葬、活人墓、豪华大墓,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村(社区)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有效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镇党委政府对各村(社区)整改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并做为重要内容纳入汨罗镇“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年终考核范围。

(四)总结报告,完善制度。(9月下旬)

对本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汨罗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郝光任组长,黄治国任副组长,徐德权、张滔、黄志、周颜良、周强、卢波、黎大庆、周维、向雄辉、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办公室设汨罗镇殡葬执法大队,举报投诉电话为:0730—5130542。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建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配合。民政办要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指导各村(社区)等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派出所要查处专项整治行动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违法行为;司法所要做好人民调解等工作;国土所要对非法占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的检查监督;林业站要对非法占用林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检查监督;环保站要加强对公墓等做好日常环境监管;加强对镇区临街搭棚治丧、乱放烟花鞭炮、沿街游丧等扰民行为的整治;要加强殡葬服务管理风险隐患源头防控,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突出问题予以清理和查处。

(三)多措并举,确保整治效果。各村(社区)要针对殡葬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的情况,运用多种手段,综合施策,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实际问题;要综合运用政策宣传、思想教育、乡规民约、矛盾调处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军人之家、志愿者协会等各类组织作用,加强自我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

(四)深化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要大力推进火化和节地生态安葬,提高火化率,鼓励引导群众采取不占地或少占地、不搞水泥石材固化硬化的安葬方式。要制定本辖区殡葬改革工作规划,把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整体规划,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合理布局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集中治丧场所等殡葬设施,规范集中治丧和进公墓安葬。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建立党员干部丧事报告、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办理丧事活动中的违纪行为。

(五)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舆论。各村(居)委会将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纳入村规民约,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的作用,制定具体的操办章程,明确操办标准和要求、违约责任和奖惩措施,切实做到家喻户晓。要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