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政发〔2019〕29号
古培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在全镇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现将《在全镇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古培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6日
在全镇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活动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深化平安古培建设,根据省委政法委部署、省综治委、岳阳市和汨罗市综治委相关文件精神,经古培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平安乡镇、平安村建设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委、岳阳市委和汨罗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突出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以公众安全感测评为抓手,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拓宽创建领域,丰富创建内涵,创新创建制度机制和方法手段,把平安建设更好地落实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之中,努力提升平安建设法治化、社会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党委书记郑丰任组长,镇长刘灿任第一副组长,纪委书记游泳、组织委员郑亚波、宣传委员刘铁柱、政法书记胥申红任副组长,政法组全体干部和各村总支书记为成员的古培镇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三、目标任务
1、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纵深推进。依法严惩黑恶势力,重点在扫黑恶、除祸乱,抓团伙上下功夫,开展延伸打击,重点开展“黄赌毒”、盗抢骗、涉砂涉矿、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2、加强护路护线工作。沿路沿线各村要加强铁路和输油管道路线巡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化解路地矛盾、线地矛盾,确保不发生因工作不力造成的铁路停运及其他安全责任事故,镇政法组与镇派出所要积极配合,确保铁路护线工作的万无一失。
3、全面开展大走访、大宣传活动。①要开好“五个会”:党委会、全体干职工会、村干部和部门负责人会、退休退线老同志会、家属会;②村上要开好“两个会”:党员组长会、以组为单位开好户主代表会;③要建好一个微信群,各村以村组或者片区为单位,建立平安建设微信工作群,每个群明确一个管理员;④落实好党员包户责任,各村要制定党员结对走访责任表落实党员包户责任,党员包户要做到“三到”:《平安手册》送到户,家庭成员要见到人,测评问卷要解读到位(重点强调今年“满分卷有效”省民调电话号码为0731-12340,岳阳市民调电话为:0730-3112340,汨罗市民调电话:0730-5112340)。⑤各村辅警要充分发挥治安巡逻员、法制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维稳信息员和公众安全感测评辅导员的作用,与村组干部共同走访群众。⑥要将平安建设、公众安全感测评宣传与扫黑除恶工作、人居环境整治、秀美村庄建设工作的宣传同部署、同安排,做到人人知晓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创建。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信息、广播村村响、宣传车、横幅标语等方式全方位宣传造势。
4、平安村创建标准:①村“两委”坚强有力,成立专门的平安创建领导班子,党组织作用发挥好,充分调动辖区内党员、退伍军人、“五好人员”、热心公益人员组成“老年协会”“退役军人之家”“红白喜事理事会”等社团自治组织,自治组织要做到有组织、有场地、有人员、有制度、有台账,并积极参与矛盾化解、社会自治、平安创建,使之成为乡风治理、纠纷调处、治安巡逻、义务宣传的重要力量。②村综治中心规范运行。村治安防控网络完善,有村级治安巡逻组织,村级主要路口、人口密集的屋场“雪亮工程”建设完好,且全部接入综治中心。③党员联农户走访责任牌公示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公众安全感测评问卷解读到位。平安创建参与率、知晓率达90%以上。④以小组或片区为单位的平安建设微信工作群建立好,作用发挥好。⑤达到“三无村”建设标准,即无治安刑事案件,无公共安全事件、无非正常上访。⑥综治民调成绩排名在全镇进入前3名的同时在全市在60名之前。
四、奖惩考核和工作要求
“平安建设”活动在古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镇综治办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平安村由镇组织、实施、评选和表彰。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平安建设方案、工作台账,成立平安建设领导组织,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明确目标责任,健全工作机制。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平安建设”活动,使平安建设活动深入人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平安古培建设的知晓率。
3、落实措施,强力推进。村、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创建标准,分层级、分系统、分步骤,认真组织开展“平安建设”活动,确保创建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4、依照程序,评选表彰。根据汨罗市公众安全感测评结果,对排名全市最后20名的村,取消该村和该村书记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平安建设活动采取市、乡镇、村“三级联创,逐级命名”的动态管理模式,按照“统一标准、严格程序、公正公开、民主推荐、加强监督、优中选优”的原则评选表彰,并将最终结果报市综治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