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政发〔2022〕152号
关于印发《古培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
《古培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集中整治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贯彻落实。
古培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日
古培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重点解决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不彻底、“三资”管理机构不健全、“三资”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强化整改落实,注重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护机制,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专项整治方案,请各村、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摸排、落实、整改。
一、整治目标
通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解决一些村(居)“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源被无偿占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纠正农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整治主要内容
(一)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截留、挪用、侵占、私分扶贫救助捐助等资金的;以各种名义乱发津补贴、白条抵库(含审核未通过)、虚报冒领等致使集体资金流失的;未严格落实征地补偿款专户管理,及提留的征地补偿款使用管理混乱的。
(二)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全面清理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件查摆是否合法合规,对明显违背合同法、明显显失公平、明显未经民主程序、明显暗箱操作等四类问题合同进行纠正。对长期拖欠或未及时足额收取租金、承包金要清理追缴。
(三)非法侵占集体资产资源问题。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工作“回头看”和年度集体资产清查工作,对集体资产、资源使用现状进行逐项甄别,对被非法占用的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列表造册,并依法追回。
(四)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建立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定期报告制度和经济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村集体“三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加强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三、时间安排
2022年11月25日前完成,分为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0月中旬):按照区里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清理规范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做好宣传动员部署工作。
2、问题自查阶段(10月—11月中旬):按照专项整治的内容及要求,结结合村干部换届经济责任审计,深化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自查,建立自查问题清单。
3、问题整改阶段(11月中旬-11月下日前):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督促村对照问题清单逐条整改、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对侵吞或造成集体资金损失的要如数退赔;对侵占集体资产资源或者未按规定手续租赁的,要清理收回或者补办手续;对损害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的“低价包”“长期包”,要联合司法等相关部门,分类施策,依法清理,确保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4、规范管理阶段(长期)。着力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指导村以制度管人、管事,从源头上加大防治力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对集体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集体资产处置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村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资金审批、审核等管理制度;做好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对村重大事项未履行民主决策程序的,要执行村财公开、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业务部门和村要在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指导下,扎实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落实,要按照整治内容,认真细致开展工作。
2、落实整改查处。各相关业务部门要与区直相关部门主动对接,加强与纪检监察、司法、组织、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研究问题线索的移送处理和解决机制。及时反映并努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做好专项整治查处工作。
3、坚持问题导向。各村要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对问题进行销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