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古培镇规范村民建房开展村庄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文件   日期:2018-01-10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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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政发[2017]12号

关于印发《古培镇规范村民建房开展村庄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部门:

《古培镇规范村民建房开展村庄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古培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5日

古培镇规范村民建房开展村庄整治

工 作 方 案

为集约节约用地、建设美丽乡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引导农村村民规范建房的意见》、《汨罗市规范村民建房开展村庄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规范村民建房开展村庄整治,实行“三鼓励,四禁止”,即鼓励适度集中建房,鼓励按示范图建房,鼓励开展村庄整治;禁止未经审批建房,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禁止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点和影响公共设施运行地段建房,禁止建新房不拆旧房。凡经过审批同意,按图建房、建新拆旧、验收合格的建房户给予表彰奖励,奖励办法严格按照《汨罗市规范村民建房开展村庄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执行;凡违反“四禁止”的,依法依规迅速处置。通过规范村民建房开展村庄整治,努力建设一批风格独特的居民典范,打造一批生态秀美的美丽村庄,力争“一年初见效,三年上台阶,五年大变样”。

二、行政权限

明月、栗桥、课功、杨柳、黄塘、雨坛、三港、大众等村的村民建房,对其中不占用农用地的,由镇人民政府直接行使行政审批权并报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备案,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镇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备案;南环线以北,市城市规划控制区的村民建房原报建程序不变,由市级相关部门审批。

三、加强领导

成立镇引导农村村民规范建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郑丰,副组长:许霞,成员:王正伟、曹嘉贵、郑湘凡、吴果辉、邹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郑湘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支部书记为规范村民建房第一责任人,各村都要成立规范村民建房村庄整治理事会,将规范村民建房、开展村庄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内容。

四、工作要求

按照建房“五有”(有村庄规划、有审批手续、有示范图集、有施工管理、有绿化美化)、审批“五到”(选址到场、放样到场、开基到场、建设中到场、验收到场)、监管“五治”(治理未批先建、治理一户多宅、治理超面积使用宅基地和围栏圈地、治理破旧空心房、治理影响公共设施运行安全建房)的要求,规范村民建房。以环境整治、民居整治、改水改厕、绿化美化为重点,开展村庄治理。

(一)科学编制规划。所有行政村必须按照经济适用、简便易行的要求编制村庄规划,2017年底前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村庄规划必须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由镇人民政府依法审批,在未作好简易村庄规划之前,暂停该村的村民建房审批。

(二)建立人口与住房信息台账。对现有房屋进行一次全面详细的普查,掌握房屋的现状情况和户主及家庭人口信息,并根据普查资料以村为单位建立纸质台账和电子信息平台。

(三)加强宣传引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召开会议、设置标牌、标语、横幅、入户宣讲等方式,深入宣传有关规范村民建房,开展村庄整治的法律法规和惠民利民政策,大力宣传“村民建新房,负责供图样,政府来服务,建好有奖励”,引导村民改变建房陋习,增强节约集约用地意识,杜绝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改变村庄“脏、乱、差”现象,建设美丽乡村。

(四)坚持依法行政。凡具有建房资格的实行村民规范建房“零收费”,建房审批限时办理,整个审批流程原则上在20个工作日内(市城市规划控制区40个工作日)完成。对于违法建设,严格按照规划、国土、住建、房产、水利、公路等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执行,依法有效进行处置。

(五)规范审批程序。在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村民规范建房审批受理窗口,建房审批工作流程全面公示公开,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办理审批手续。具体审批流程为:1.村民提出建房申请。2.村民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并户主签字。3.村民建房理事会讨论通过,并形成会议纪要。4.镇人民政府进行建房资格认定审核。5.现场联合选址勘察。6.张榜公示。7.申请人填写《汨罗市村民建房审批流程管理表》,提交建房申请报告、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村组和理事会意见等申报材料。8.依法依规审查,按规定呈报,镇人民政府审批(市、市城市规划控制区除外)。9.审批结果张榜公布、备案。10.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乡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农村住宅建筑设计示范图。11.现场放线定界。12.建房施工。13.竣工验收,申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六)采用示范图集。结合村民建房实际需求和地域风格特色,统一编制农村住宅建筑设计示范图集、施工设计图样,免费提供给村民选择使用。一个自然村落(屋场)原则上只能参考一种标准图样,统一房屋外观风格。

五、加强巡查

始终把加强日常巡查作为预防违法建设的重要手段,做到尽早发现尽早处理。一是构建巡查网络,建立镇、村两级巡查信息员报告制,形成立体网络,多重监管,确保效果。二是巡查空间不留死角,每个村、每个组、每个屋场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建、构筑物进行动态监管。三是巡查时间不留空档,不分晴天雨天,不分上班放假,坚持每天巡查不间断,不给投机分子可乘之机。通过认真巡查及时反馈信息,为有效劝阻和果断处置赢得时间。

六、及时处置

坚决杜绝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一经发现,先由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人和村支两委现场劝阻,并责令其即时自行拆除,劝阻无效的,由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联合执法进行依法处置。

七、严格考核

将规范村民建房,开展村庄整治工作纳入村级工作绩效考核范畴,与村级综合考评、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由镇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督查考核,并在年终进行排队。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违规建房巡查不到位、制止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镇纪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对规范村民建房工作中违纪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017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