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村级财务清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政府文件   日期:2018-01-10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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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政发[2017]4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村级财务清理工作的通    知

 

各村支部、村委会:

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与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建制村财务合并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古培镇2016年度村级财务清理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成立古培镇2016年度村级财务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闵庆丰任组长,镇长郑丰、党委副书记黄光大任副组长,全体包联村干部和财政所村帐代管会计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何建潘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2016年村级财务清理前面工作。纪委书记游泳同志负责监督。

二、时间安排

2017年2月5日-2月19日,各村完善所有财务收支手续;

2017年2月20日-3月14日,各村到镇乡代管会计报账(具体安排时间见附表);

2017年2月22日-3月20日,村级村民理财小组组织清帐形成清理书面结论,并张榜公示。

三、工作内容

1、完善本年度村级财务收支,严格按财经制度完善好所有财经手续。

2、对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理、造册,建好台账。

3、村级村民理财小组对年度财务清理审核,并将清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中张榜公布。同时将清理结果形成书面结论上报镇财务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纪律

1、村级财务清理工作,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务必认真组织实施,如因财务清理工作不及时、不到位,影响其他工作进行的,追究支部书记直接责任。

2、各包联村干部为2016年度村级财务清理直接责任人,所联村在规定期限内,如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交账、组织清理的,属包联村干部工作不力的,追究包联村干部责任,并取消2017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3、各村所有收支情况结算截止2017年2月19日。原则上再不发生新的经济业务,如特殊情况要开支,需报镇财务清理办公室同意方可开支,所发生的经济业务统一纳入新建制村结算。

4、各村务必按照全镇统一时间安排,认真完善好所有财务收支结算,组织好村级财务清理,出具村级财务清理书面结论报镇财务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张榜公布。

 

 

古培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