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政发[2017]9号
关于严禁在镇域境内燃放烟花鞭炮的
通 知
各村委会,各部门:
为减少环境污染、防止森林火灾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汨罗市城市管理十条禁令》和《汨罗市安全生产“三大行动”实施方案》(汨政办发[2017]12号)要求,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严禁在古培镇镇域境内燃放烟花鞭炮。对不听劝阻非法燃放烟花鞭炮的,将处以500-2000元行政处罚。提倡群众红白喜事节俭办,以威风铜鼓、军乐队、电子炮等形式替代烟花鞭炮;提倡对老人厚养薄葬;提倡清明祭祖扫墓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等节俭祭奠、环保祭奠等文明新风。
古培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