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政发[2018]40号
关于印发《古培镇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部门单位:
现将《古培镇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古培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6日
古培镇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落实汨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汨罗市深化工贸行业粉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本镇情况在全镇集中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对全镇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集中开展大检查、大治理,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坚决依法取缔淘汰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停产整顿一批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单位,改造提升一批安全生产管理落后的企业,从源头上采取措施,有效防范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范围包括金属铝粉尘、金属镁粉尘、面粉、淀粉、鱼粉、纸粉、木粉、棉花、塑料、等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重点是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
(一)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一律依法取缔。
1.必须设置独立厂房,且厂房不得设置在居民区内;
2.相关证照齐全。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要立即停产撤人,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复产。
1.存在铝镁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厂房应为单层建筑,屋顶应采用轻型结构。如厂房为多层建筑的结构,则应采用框架结构,并保证其有足够面积的泄爆口在爆炸时能有效进行泄爆。生产场所应当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
2.存在铝镁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场所所有电气设备必须采用防爆电气设备。
3.应按工艺分片(区域)设置相对独立的收尘系统,收尘器设置在建筑物外,并设有泄爆装置和防雨措施,回收的铝镁粉尘应当储存在独立干燥的堆放场所。
4.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吸尘罩,风管中不应有粉尘沉降。
5.建立严格的清洁制度,对所有可能积累粉尘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室,每班都应及时清扫,清扫过程应采取个人防护和防止二次扬尘的措施。在贮存能自燃的散装铝镁粉料时,应采取防水防雨措施,并对粉料温度进行连续监测;当发现温度升高或气体析出时,必须采取使粉料冷却的措施。
6.在铝镁粉尘爆炸危险区生产作业的人员,应穿着阻燃材质的工作帽和衣裤。
(三)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其他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要立即停产撤人,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复产。
1.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严格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标准规定要求执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企业,要立即整改。
2.严格作业审批制度,生产场所严禁各类明火;需要在生产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停止生产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明确安全措施,并报企业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作业。
3.生产场所应当采用防爆设备与防碰撞火花作业工具。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必须采取防止静电积累及静电火花措施。
4.保持作业场所清洁,不得有洒落粉尘聚集。严禁采用正压气体吹扫。
5.企业应加强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通风除尘,保证收尘系统安全可靠运转。收尘系统一旦停运,必须随即停止相关生产作业。
6.在粉尘爆炸危险区生产作业的人员,应穿着阻燃材质的工作帽和衣裤。
三、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组织培训(3月底至5月中旬)
1.各村、各单位、相关企业,镇直有关单位对辖区内及行业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摸清企业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
2.各村、各单位、相关企业,镇直有关单位要制定本辖区、本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深入企业大力宣传粉尘防爆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法规标准,讲明粉尘的危害性和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力推动企业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3.各村、各单位、相关企业,镇直有关单位要组织举办有关部门监管人员、属地所有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培训班,重点培训学习《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有关标准和法律法规,明确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
(二)自查自改,督促整改(5月中旬至8月中旬)
1.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标准、法律法规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辨识粉尘燃爆风险,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防水措施,加强粉尘监测、检测,及时彻底清理生产中产生的粉尘,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2.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镇直有关单位要组织相关专项监管人员和专家对本行业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报请县政府挂牌督办,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直至依法关闭取缔。
(三)全面总结,组织“回头看”(9月底前)
镇政府将通过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各村、各单位、相关企业,镇直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粉尘防爆长效工作机制;针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督促企业认真治理隐患,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效。镇政府将结合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对各有关单位的专项整治情况一并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镇的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由镇集中开展,统一组织领导,并成立由镇政府倪志彪(副书记)为组长,镇企业办、林业站、安监站、行政执法大队、各村 主任及相关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指导本行业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并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加强宣传培训。各村、部门要采取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粉尘防爆安全知识。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针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特点,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督促企业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强化员工安全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员工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提升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古培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