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培镇关于全面推行“群英断是非”工作法的实施方案
来源:古培镇   日期:2023-05-12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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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培镇关于全面推行“群英断是非”工作法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以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作用,全面推行“群英断是非”工作法,努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打造基层群众自治新品牌,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根本,坚持“五治”融合基本路径,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着力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汨罗高质量发展贡献古培力量。

  二、总体目标

  在镇域范围内推广“群英断是非”群众自治工作法,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建立健全资源整合、功能聚合、手段融合、联动配合的工作机制,打造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新模式,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基层群众自治新品牌,推动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终结在本市”。坚决避免矛盾升级、风险外溢,确保民事、行政诉讼案件数和万人起诉率、进京赴省到岳越级访、到市以上集体访全面下降,确保省、市公众安全感测评及平安建设年度考评成绩全面提升,促进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三、实施步骤

  发挥人人当“群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感,营造人人愿当“群英”、人人争当“群英”、人人能当“群英”的工作环境,坚持“网格点题、党员牵头、群众参与、支部挂帅、群英发力、部门联动”的工作思路,推动“群英断是非”工作法流程规范化、制度化、可持续。

  1. 网格点题:提交事项。网格员将在网格中发现、收集而又不能自主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可能导致民转刑、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引起诉讼的问题,影响重大决策出台和重要工作、重大项目部署推进的问题,人民群众密切关注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提交到村,提出“群英断是非”事项。

  2. 党员牵头:认领任务。村党组织在辖区党员队伍中公布问题基本情况、征召牵头负责人,根据地缘人缘亲缘优势,可在主动申请的党员中确定一人牵头协调,也可根据相关事项的特殊性,在未申请的党员中明确一人牵头负责。牵头党员应立即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3. 群众参与:选配群英。把群众放在同一等高线,不给“群英”设门槛、不给“群英”定人选、不给“群英”定人数,关键看对当事人的话语权、对当事人的影响力。依据不同问题、不同当事人的需求,由个案牵头党员在群众中选配数名参与协调的“群英”,形成“群英”建议名单报村党组织。遇到专业性较强的问题时,邀请相关专家、相关行业专业调解组织人员担任“群英”。

  4. 支部挂帅:引领方向。村党组织对牵头党员提出的初步处理意见进行分析研判,确定“群英”最终名单,明确依法依政策处理问题的大方向、总要求;牵头党员与“群英”前期进行充分沟通、统一意见,把握问题协调协商的基本遵循。

  5. 群英发力:达成共识。“群英”分别上门开展事前调查、摸清情况、初步沟通后,在当事人认可的时间、地点,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召开“群英夜话”、协商会、评判会或民主决策会等,摆事实、讲道理、明政策,既明辨是非对错又不拘于是非对错,推动讲理解、讲感情、讲包容、讲风格、讲来日,彻底化解矛盾、达成共识。

  6. 部门联动:厉行法治。涉及到相关法律、专业问题,由邀请的相关部门“群英”解读解答。对不服“群英”调解或采取过激行为的当事人,由联村法律顾问和村辅警上门做好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古培镇推行“群英断是非”工作法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黄浩任顾问,政法委员姜庆锋任组长,派出所长贺佳和司法所长吴浩龙任副组长,徐伟根、张德平、葛国文、张天琪、陈轩宇、欧阳冰雪、各联包村干部、各村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综治办,由司法所长吴浩龙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并成立镇级群英库,因时因地因人选派合适“群英”参与纠纷调解。各村也要根据实际相应成立村级群英库。

  2. 加强督查问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开展常态督导和日常督查,把工作做在日常、严在平常,推动各项任务按要求落地落细落实。将“群英断是非”工作法实施情况纳入各村年度平安建设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严厉批评、严肃问责。各村要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