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汨罗市长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长乐镇   日期:2024-01-22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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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长乐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乐镇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730—5680075。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年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长乐镇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凸显,有效满足和保障新形势下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镇长张瑜为组长,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李锋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一名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我镇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多项制度,注重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时效性,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三是强化宣传意识。利用宣传展板等形式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各村(社区)、各组线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及时准确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工作处于“推一推,动一动”的情况,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

  2、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主动公开缺乏保密审查环节,存在信息目录分类杂乱,信息格式不规范等问题。

  3、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明显不足,公开内容单一化、表面化。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工作力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改进措施

  1、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通过多种形式丰富公开内容,提高社会知晓率。

  2、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努力完善政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和效能评价体系,及时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新经验,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4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紧扣中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制度,及时维护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栏目更新有序、内容规范。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努力打造全链条政务公开媒介,方便公众查阅和参与。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与公开深度,围绕为民服务为宗旨,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