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闵秀明率队深入三江镇,实地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向云、副市长仇正勇参加。
座谈会现场
当天,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八景垌省级森林公园、三江镇花桥农贸市场,检查野生动物保护以及有无违法销售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听取相关部门、乡镇负责人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实施工作的情况汇报。与会人员围绕《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发表了意见建议。
我市现有野生动物昆虫65科168种,鱼类20科90种,鸟类28科50种,哺乳类16科29种,还有大量的两栖类、爬行类动物。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中华秋沙鸭、白鹳、麋鹿三种。近年来,我市通过广泛宣传,全面摸底,加大监管巡查,强化疫病监测等有效措施,全市《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整体良好。但仍存在野生动物保护机构、人员、设备配置不足,野生动物交易销售隐蔽监管难度大,持证养殖户退养补偿信访维稳压力大,野生动物保护执法面临的人员、经费和装备压力大以及动物疫病监测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
闵秀明强调,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性;要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一步思索有效措施;要尽职尽责,主动作为,深刻领会政策,抓住关键,弄清短板;要强化普法宣传教育,严厉打击道德低下行为,切实保护野生动物生存环境;要加强人员、经费和装备保障,加大执法力量投入,确保检查到点到位,推进我市《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实施落地见效。
5月14日—15日执法检查现场
在此次执法检查前期,市人大常委会还组织了部分委员、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在5月14日—15日先后前往市场监管、卫健、林业和农业农村等部门,就《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实地走访集贸市场、酒店、陆生和水生动物养殖专业户以及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详细调查我市水生陆生野生动物捕捞、销售、驯养、产品经营利用、保护监管、打击执法及疫源疫病监测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