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荆镇2020年禁止秸秆焚烧工作方案
来源:大荆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0-11-03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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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荆镇2020年禁止秸秆焚烧工作方案

 

焚烧秸秆、焚烧垃圾、沙土及建筑垃圾扬尘、汽车尾气排放等产生了大量烟雾粉尘,既严重影响了大气环境质量,又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同时易引发山林失火事件。为切实保护大气环境,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使康及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级23个问题环保督查要求、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的相关文件和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在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禁止野外焚烧秸秆工作,以“不发生野外焚烧、不危害公共安全、不污染大气环境”为目标,加强秸秆禁烧工作宣传力度,建立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网格职责,理顺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严格奖惩问责,逐步建立责任到人、管理到位、执法规范、高效运转的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管理机制,形成党委政府实施、村委会统一协调、两委班子各负其责、各组组长和村民代表广泛参与的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管理体系,实现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管理全覆盖,力争零火点、零通报。

二、整治范围   

我镇农村环境整治范围为现有行政村,即大荆村、桂花村、东文村、金水村、金渡村、古仑村、金龙新村、白杨村。大荆集镇、古仑集镇、大荆镇范围内所辖企事业单位。

三、目标任务

(一)加强宣传引导。1、我镇利用大喇叭广播和宣传车的形式,每天多时段反复宣传秸秆禁烧政策法规和反面实例。2、制作印发《禁止秸秆露天焚烧行动倡议书》,发至全乡所有农户张贴上墙并签收回执,让农户知晓秸秆焚烧的危害和焚烧秸秆的严重后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3、在村级公路主要路口设立秸秆禁烧宣传板,悬挂宣传标语,做到全村宣传标语全覆盖,重要路段和醒目地点密度高,内容通俗易懂有震慑力。4、志愿者下村上户进行相关政策宣讲,提高村民禁烧和综合利用秸秆的自觉性,引导广大村民转变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

(二)建设网格化管理体系。1、按照大荆镇人居环境组统一部署,我镇建立了四级网格化管理。2.明确网格人员构成。村党支部、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分别为本级网格的总网格长,负责本级网格内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管理的任务区分、运行、调度、协调和考核;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为网格长,负责下一级网格内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监督检查。村两委成员为网格员,负责本网格内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的日常运行管理。每个网格设总联络员和网格联络员。3.明确网格责任。各级网格间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级网格制定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落实 “五定”工作要求:(1)定人员。村支书、村长为四级网格长,包村工作队、会计、妇女主任、民兵营长、小组长为网格员。(2)定区域。各村要把网格人员划分包片,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要细化到具体地块。(3)定任务。采取全天24小时方式,实行全天候不断巡查,按照包片负责的要求直插田间地头,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灭,见捡地的就抓,并没收捡地工具,严格执法,确保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落实到实处。(4)定职责。村四级网格长对网格员是否在主要路口、重点区域建立的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监测点、瞭望哨,是否有巡逻队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5)定奖惩。村级:一是实际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两合一的惩处方式。二是禁烧期间出现第一个火点,处罚村四级网格长(支书、村主任)1000元,处罚分格长500元,网格员200元,同时实施时更加严厉的惩处措施,再出现火点,每次处罚村总网格长500元,分网格长300元,网格员200元。4、四级网格和网格员要加强日常巡查,在主要路口、重点区域设立禁止秸秆露天焚烧观测点、检查哨,并配备灭火器材和摩托车组成巡查队伍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发现辖区内秸秆露天焚烧情况后,要及时制止和组织扑救并向上级网格报告;对上级网格交办的任务及时赶赴现场查看和报告。各级网格要确立24小时值班制度,严防死守,随时制止焚烧现象。

(三)形成良好的网格运行机制1、加强巡查。各级网格对辖区内秸秆焚烧行为,要及时发现和制止。三级网格涉及的相关部门责任人员要结合工作职责和任务对有关方面进行巡查,同时明确专人,填写巡查台账,并向上级网格进行报告。2、加强查处。总网格长、分网格长、网格员在通过巡查或者接到下级网格员报告发现秸秆焚烧问题后,要及时调查,对属于本地本部门管辖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及时上报。3、加强反馈。对秸秆露天焚烧的,达到处罚规定标准的,要及时调查处理,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告知相应网格责任主体。

(四)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研究制定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和项目,疏堵结合,因地制宜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等“五化”利用技术,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解决焚烧秸秆问题。2020年对我镇八个行政村同步启动村庄清洁行动,开展“三清理”、“四拆除”、“三提升”,实行集中攻坚、全域整治,所有行政村(社区)达到达标村标准。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干干净净迎小康。各村通村公路两侧“四堆”清理、“四坑”清除。大力倡导清洁卫生,宣传健康防病知识,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提高清洁卫生文明意识,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健全长效清洁机制,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化。

四、组织机构

成立禁止露天秸秆焚烧领导小组 

组  长:熊  亮(人大主席)

副组长:陶先明(副镇长)

成  员:游太云、杨信湘、杨伟辉、何晶、陈浩、各联村包村干部,各党支部书记、各部门单位负责人

成立禁止秸秆焚烧巡查分队:

古仑片区巡查组:

组长:唐彬

成员:李建军、刘忠于、杨志学、杨甘伟、戴望忠

107国道、梅营线、徐广线巡查组:

组长:陶先明

成员:游太云、杨信湘、杨伟辉、彭文志、卓清阶

大荆片区巡查组:

组长:徐龙波

成员:胡水波、朱新保、杨细保、李永忠、甘中亮

游太云兼任人居环境整治办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日常事务。

五、工作部署

1、四级网格长和网格员划分管辖区,签订责任书,谁的管辖区出问题谁负责。

2、在重点区域分别设固定哨四名,巡查小组24小时不间断的对本村管辖区域进行巡查,确保无火点发生,如发现情况立即制止并上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立即调动应急小队前去支援。

3、督查检查。实行“一级督一级”的督查检查工作机制,成立督查组,深入一线督查指导,实施重点督查、交叉督查、巡回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处理。对露天焚烧责任人,第一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罚款2000元同时视情节加重惩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大荆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