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荆镇清收政府土地置换农商银行不良贷款工作方案
来源:大荆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1-10-11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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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政发〔2021〕70号             

 

关于印发《大荆镇清收政府土地置换农商银行不良贷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大荆镇清收政府土地置换农商银行不良贷款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荆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0日

 

 

 

大荆镇清收政府土地置换农商银行

不良贷款工作方案

 

为维护政府公信力,净化我镇信用环境,进一步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化解金融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镇党委、政府决定从2021年9月起到2024年12月底止,用三年时间,强力开展清收政府土地置换农商银行不良贷款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大荆镇清收土地置换汨罗农商行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由大荆镇镇长张磊任组长,大荆镇副镇长夏阳任副组长,黄云祥任清收组组长(专抓负责人),龙法、执法队成员、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全体负责干部、长乐法庭、镇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负责人配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龙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一)对政府用土地置换且尚未收回的贷款社会借贷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户制定清收方案,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底完成政府土地置换不良贷款清收任务30万元,力争在2024年实现应收、可收贷款全部清零的目标。

(二)对政府工作人员私借公用尚未收回的贷款进行甄别,摸清其去向,确保在2022年12月底前全部处理完毕。

三、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召开全镇清收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各村和各相关单位迅速传达和落实会议精神,充实领导班子,强化清收队伍,采取悬挂和张贴宣传标语,利用网络和微信平台、户外电子屏、“村村通”广播、宣传车走村串户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让清收工作家喻户晓,及时曝光恶意欠贷行为,同时对涉及清收工作的舆情进行监控和管理,形成引导有序、跟进及时的宣传工作氛围。

(二)调查摸底。由镇清收领导小组牵头,会同派出所、农商银行支行,迅速对农商银行提供的欠贷明细进行摸底调查,重点搞清楚借贷人员的户籍地和现居住地,摸清其家庭经济状况、贷款去向和相关借据底数,逐户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文档并分类登记造册,由财政所牵头,农商银行支行配合,对政府工作人员私借公用尚未收回的贷款进行全面甄别并拿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

(三)目标分解。根据清收台账和年度清收任务,迅速筛选本年度清收对象,逐户制定清收方案,责任分解到人。

(四)全面清收。采取大面清收和大户清收相结合的办法,结合宣传发动和打击处理,全面推进清收。迅速开展对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的诉讼活动,及时组织开展强制执收行动,从2021年10月份起,每月组织开展的集中执收行动不得少于五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迅速召开清收工作动员部署会议,采取悬挂和张贴宣传标语,利用网络、微信平台、户外电子屏、“村村通”广播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清收不良贷款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及时曝光恶意欠贷行为,形成引导有序、跟进及时的宣传工作氛围。

(二)细分目标任务。要根据清收台账,加强对借款对象的调查和分析研究,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制定有针对性的清收措施。要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清收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收方案,将清收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时间段,清收组要切实担负起清收督导责任,定期收集和通报清收进度,及时向镇清收领导小组报告进展情况。

(三)强化依法打击。联合司法部门加大对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各村移送的重点户,派出所要在第一时间受理并迅速展开侦查,采取拘留等法律手段推动清收。对农商行已胜诉案件,申请法院加大对被执行人及其资产、存款和担保人及其资产、存款的强制执行。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公布失信人员名单,加大执行力度,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清收不良贷款的高压态势。

五、原则及结算方式

(一)清收原则

1、坚持以现金清收为主,先收贷款利息,后收贷款本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减收不良贷款本金和降低或减免贷款利息,特殊情况报镇领导小组审批;

2、坚持自主清收,不得委托第三方清收;需诉讼清收的,须上报清收领导小组批准后,统一提起诉讼。

3、严禁变通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减收贷款本金和降低或减免贷款利息,更不允许以奖金抵付等方式减收贷款本金或利息。

(二)结算方式

1、坚持“钱账分管”,当天收回的现金必须在当日存入银行,不允许任何个人私自存管过夜;

2、规范收贷手续。借款人偿还的贷款本金或利息,由当地支行负责出具“收贷收息凭证(盖章)”,镇政府工作组要复印作为考核和计奖依据。贷款本息全部还清的,方可退回贷款借据或抵(质)押物权利凭证;

3、利息计收标准。“应收贷款利息”指农商银行信贷管理系统自动计算产生的贷款利息总额;“利率”均指贷款月利率(‰);利息计算方法:应收贷款利息=贷款本金×欠息天数×月利率(‰)/30。

六、考核及奖励

(一)考核。依照《汨罗市清收农商行不良贷款目标考核办法》,成立以夏阳同志为组长的督查考核组,对清收工作实行督查督导。清收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综合绩效考评,并将清收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年终考核评比。

(二)奖励。镇村两级收贷不需镇政府清贷组配合的,按清收贷款全额的20%予以奖励到集体或个人;镇村两级和清收组配合一起收贷的,镇村干部集体或个人和清贷组各奖励10%;司法介入的,司法部门和镇政府清贷组各奖励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