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荆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来源:大荆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2-09-30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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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政发〔2022〕44号

大荆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工  作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组发〔2022〕11号),《汨农组发〔2022〕1号关于印发〈汨罗市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健全完善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广大农民群众合法利益,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经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湘农组发〔2022〕11号明确的治理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八个方面的问题排查,坚持边查边改,对存在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1. 全面排查、整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不清问题。          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和《份额(股份)人员名册》为基础,逐个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基本信息、持有份额(股份)信息进行全面复核,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不清问题排查及整改清单》(附件1),逐条整改到位,确保成员身份确认程序规范、依据合规,成员身份不漏确、不重确、不误确,成员基本信息、持有份额(股份)信息全面准确,录入《全国农村集体产权管理系统》正确无误。(经管站周铁辉负责)

2. 全面排查、整改农村集体资产家底不清问题。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湖南省村级财务统一软件监督监管系统》《湖南省互联网+监督平台》数据为基础,全面清查核实分别属于镇、村、组三级集体所有的各类农村集体资产存量、结构、价值、使用和处置等情况,建立《农村集体资产家底不清问题排查及整改清单》(附件2),逐条整改到位,确保资产清查彻底、数量准确、价值评估真实,账目登记准确,产权归属明确,数据录入相关平台系统全面正确。(由经管站牵头,财政所配合)

3. 全面排查、整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不到位问题。以前期扶贫项目资产摸底确权数据为基础,逐项对各类扶贫项目资产数量、确权、使用、处置和管护、监管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不到位问题排查及整改清单》(附件3),逐条整改到位,确保扶贫项目资产权属清晰,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应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贫项目资产全部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并及时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由乡村振兴组负责)

4. 全面排查、整改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全面清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件对合同效力、主体、期限、条款标的、价款报酬、订立和履行程序、合同归档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同时,按照《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汨罗市关于严格执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汨政办发〔2022〕16号)文件要求,自2022年7月12日以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必须进入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场外交易或私下交易一律视为违规交易。自2022年7月31日以后,对无法提供交易鉴证书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行为,不享受各类农业项目申报和扶持政策。以此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排查及整改清单》(附件4),逐条整改到位,确保明显违法、显失公平、未经民主程序、暗箱操作等四类问题合同全部纠正,无合同、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由农业农村组牵头,司法所配合)

5. 全面排查、整改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对村级集体财务收支管理混乱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村级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排查及整改清单》(附件5),逐项整改到位,确保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违规使用集体资金、违规发放各项补贴等问题得到全面清理,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等行为全部依纪依法处置,支出不规范、会计账簿设置不合法、会计核算不规范等现象全面消除。(由财政所牵头,纪委配合)

6. 全面排查、整改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严问题。逐村(社区)排查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新增债权债务、违规举债、人为放大债务额度问题,违规进行债权回收、坏账处理问题,村级债权债务往来不清、关系不畅问题,债权债务不入账问题,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费用、举债列支村级非生产性支出等问题,建立《村级集体债权债务管理不严问题排查及整改清单》(附件6),逐条整改到位,并健全完善村级债务管控机制。(由财政所牵头,纪委配合)

7. 全面排查、整改集体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逐村(社区)排查未按规定招投标、违规发包村级工程问题,以化整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规避应当依法依规采购或招投标问题,工程管理混乱问题,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问题,村级集体工程项目程序不合规、资料不齐全、支付不规范问题,村干部违规承揽、转包本村工程问题,无合同施工及签订合同不规范、不严谨等问题,建立《村级集体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排查及整改清单》(附件7),逐条整改到位。市直有关涉农部门要梳理提出县级以上到村级集体工程项目清单,并对口指导督促整改。(由财政所牵头,纪委、司法所配合)

8. 全面排查、整改其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问题。全面排查各级有关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问题,审计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等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重点治理对集体“三资”管理有关规定打折扣、搞变通,刻意违反、规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等问题,建立《其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排查及整改清单》(附件8),逐条整改到位,全面整章建制。(由何裕东负责)

二、时间安排

1. 抓紧动员部署。要根据湘农组发〔2022〕11号和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迅速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时间节点、推进措施和工作要求,成立工作机构,层层动员部署,加强人员培训,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2. 全面自查自纠。以镇、村(社区)为主体,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逐村(社区)建立《问题排查及整改清单》(附件1—8),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纪依法处置等方式,尽量将存在问题化解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和群众监督作用,《问题排查及整改清单》要在村务公开栏及时公示。10月10日前,以镇为单位汇总《问题排查及整改清单》报送市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3. 整改落实阶段。督促各村针对自查自纠和全面核查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着力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加大防治力度。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监督。组织村(社区)组干部、村民代表、村(居)务监督员等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评议,测评不过关的,重新进行自查和整改。11月15日前,各村要将专项治理整改落实情况及相关表格报办公室。

4. 全面整章建制。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整改到位的基础上,系统归纳梳理,深入剖析根源,全面建立完善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11月底前,以镇为单汇总有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设成果,报送市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大荆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颜念龙担任组长,镇长张磊担任常务副组长,傅谦、陆海峰、李泳、曹正、李昊徐、何裕东、丁一章、谢日立任副组长,何迁、陈智勇、陈思、何涛、王心玉、李彧晗、周铁辉、李前、易陈成、各联包村干部、各村总支书记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昊徐担任,副主任由谢日立、陈智勇、李彧晗、周铁辉、朱日鑫担任,负责联络、协调事务。

2. 明确治理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农业农村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要加强巡察,强化监督执纪;组织、财政、乡村振兴等有关组线要主动作为、协力配合,按职责履行好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和行业监管等责任。各有关组线要将专项治理工作责任明确到责任领导。

3. 抓好跟踪调度,强化督促指导。各相关组线要坚持一线督导和线上研判相结合、督促整改和帮助落实相结合,深入一线了解情况,定期开会调度会商,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政策和业务指导,帮助解决排查、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遇到重大问题事项,要及时向大荆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汇报。各村根据大荆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调度,定期报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排查及整改进度汇总表》(附件9)。

4. 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对非法侵占集体资产、违规发放各项补贴,在集体资产处置和集体资金使用过程中暗箱操作、损公肥私、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走过场等问题,要严肃追责问责,及时受理、移送和查处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

 

大荆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