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发〔2019〕6号
中共大荆镇委员会
关于转发《中共汨罗市委非公有制经济
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企业支部:
根据汨罗市两新工委相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现将汨两新发〔2019〕1号《中共汨罗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大荆镇委员会
2019年3月4日
关于认真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支部: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关于组织开展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和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湖南省“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建设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中共岳阳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在我市两新领域的推广使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组织下载使用。请市委两新工委各综合(行业)党委迅速组织所管理的党员下载和登录“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要求做到全员下载安装、注册登录,同时鼓励人民群众自愿下载安装,参加学习。新用户注册时,请填写真实姓名和手机号码。同时,将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和使用学习平台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用活、用好学习平台,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二、层层建立学习组织。汨罗市委两新工委已按市委宣传部的具体安排建立了“中共汨罗市委两新工委学习管理组”。各综合(行业)党委要明确一名学习管理员,负责本系统本部门学习组织(学习组织一般按市委两新工委批复成立的名字+学习管理组命名,如中共汨罗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综合委员会学习管理组)的搭建、党员信息的录入、维护、学情上报等工作,并与上级组织中共汨罗市委两新工委学习管理组建立认证关系。各综合(行业)党委所管理的两新组织党组织也要明确一名学习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学习组织(各综合(行业)党委批复成立的名字+学习管理组命名)的搭建、党员信息的录入、维护、学情上报等工作,并与上级组织各综合(行业)党委学习管理组建立认证关系。
三、积极用好学习平台。各综合(行业)党委要组织和指导所管理的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主动登录“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充分利用学习平台的资源开展学习,把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进行学习与党员学习培训和考核评优有机结合,组织学习经验交流和学习先进个人的评比活动,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各综合(行业)党委“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情况将纳入各综合(行业)党委书记抓两新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考核内容。
中共大荆镇委员会 2019年3月4日印发
附件1
各综合(行业)党委下载和登录“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情况表
综合(行业)党委名称: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学 号 |
职 务 |
联系方式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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