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32/2019-1593824 发布机构 大荆镇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07-19 公开日期 2019-07-19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大荆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大荆镇打非禁燃工作通知

来源: 日期: 【字号:大 中 

 

荆政发2019103

 

大荆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大荆镇打非禁燃工作通知

各村、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大荆镇打非禁燃工作的开展,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现将相关工作的落实方案具体如下:

一、明确人员,成立专项工作组

 委:张  

 长:吴  

副组长:唐  彬、姜煌辉、李荗

 员:李建军、何涛、丁一章、吴浩、姚玉香、黎亮、刘乐平、黄曙亮、陈立胜、杨大龙、兰波、伍雄、狄永光、杨红奎、李志旗、朱一、胡雁红、刘文伟、游卫如

二、明确目标,突出工作重点

(一)工作目标:按照“政府牵头,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原则,严厉打击烟花鞭炮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行为,彻底清除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公共安全隐患,确保全镇烟花鞭炮领域不出安全生产事故。

(二)打非禁燃重点工作

一是非法生产。擅自从事烟花鞭炮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采取牵线介绍,参与非法生产的,或者为非法生产提供便利条件的。

二是非法经营。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擅自从事烟花鞭炮经营的;违规经营烟花鞭炮半成品,危险性质辅助材料的。

三是非法储存。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烟花鞭炮成品、半成品,原辅材料储存的;超许可范围储存烟花鞭炮的;   

四是非法运输。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烟花鞭炮成品、半成品,危险性原辅材料运输的;将烟花鞭炮混入普货运输的。

五是禁止燃放。在本镇境内红白喜事,春节、清明等节日禁止燃放烟花鞭炮。

三、明确职责,抓实日常工作

(一)每月对全镇所有门店、特别是重点场所进行烟花鞭炮清剿一次,并形成工作台帐。

(二)上门做好办红白喜事户头的劝导工作,不准燃放烟花鞭炮,并将工作图片发大荆打非工作群。

(三)对办事户主姓名、电话、事由、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进行登记造册。

(四)抓信息排查、强执法。非法销售、运输、储存(合计超2000元的)立案一起的奖3000元,非法生产烟花鞭炮立案一起的奖5000元。

四、明确考核制度,抓好工作落实

(一)各村每月进行交叉检查、评分(每月为10份)。年评总分为120分,扣10分不评优,扣20分进行警告。

(二)年终总评:年度获市打非先进单位情况下,一名奖励3000元;二名奖励2000元;三名奖励1000元。

(三)辅警每月工作经费为200元。

(四)考评细则见附件(1)。

 

 

 

 

大荆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8日

 

 

 

 

 

 

 

附件1

考评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计分

备注

1

对红白喜事是否进行上门劝导(记2分)

 

 

2

红白喜事有无燃放鞭炮痕迹(记2分)

 

 

3

台账信息是否建立完全(三张图片,必须有文字说明①拱门图片;②劝导图片③有无燃放鞭炮痕迹)(记1分)

 

 

4

打非群是否发有红白喜事事由(三张图片,必须有文字说明①拱门图片;②劝导图片③有无燃放鞭炮痕迹(记1分)

 

 

5

是否对门店进行巡查(记1分)

 

 

6

门店是否存有鞭炮(暗查)(记2分)

 

 

7

对重点场所是否进行巡查(记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