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政发〔2020〕9号
大荆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荆镇疫情防控期间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部门单位:
《大荆镇疫情防控期间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荆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1日
大荆镇疫情防控期间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汨罗市委关于印发《关于坚持“两手抓”统筹做好当前工作的通知》(汨办(2020)4号)等文件精神,为坚持“两手抓”,统筹抓好我镇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依法、科学、有序推进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将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降到最低,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工作坚持全镇“一盘棋”,按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运行机制。为便于工作统筹调度,成立以下三个小组:
(一)大荆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永恒
执行副组长:张 磊
副 组 长:唐 彬、陶先明
成 员:李 峰、熊 亮、吴 尉、陆海峰、
任定国、付林芝、徐龙波、吴玉清、
楚天舒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 由唐彬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大荆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项目)复工复产督查小组
组 长:陆海锋
成 员:陈智勇、姜远志
(三)大荆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项目)复工复产日常防控小组
组 长:唐 彬
成 员:李建军、楚天舒、丁一章及联点干部
二、明确职能职责
(一)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要坚决扛起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政治责任, 将依法科学防控与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有机结合起来, 抓过程、抓环节、抓细节, 两促进两不误, 确保各项工作尽快落地落细落实。
(二)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项目)复工复产督查小组要按照“一日一督导、一日一通报”的要求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企业(项目)进行督查,督促企业(项目)防疫生产两手抓两手硬。
(三)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日常防控小组。工商、安监负责对已复工复产企业(项目)进行日常检查,并对要求复工复产企业(项目)进行审核,确认其是否符合复工复产条件;联企干部一方面要督促企业报备后方可复工复产,另一方面要深入企业了解动态,切实做好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前后的服务。
三、严格程序要求
全镇企业(项目)要按照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要求,确保在2月21日前,企业(项目)复工复产率达到80%以上,2月底全部复工复产。同时,严格备案程序,统筹做好复工复产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实行备案制。企业(项目)要填写好复工复产申请表、全体员工(务工人员)花名册,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应急救援预案,递交承诺书,并将所有资料交与联企干部上报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二)出具人员返岗证明。镇、村两级应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支持员工尽早返岗,尽力为返岗职工(农民工)提供方便出行的证明等服务。
(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口罩、消毒液(不少于一周用量)、额温枪等。
2、企业(项目)围墙内全面消毒,复工复产后每天必须消毒两次以上。
3、企业(项目业主单位)复工(复产)前做好设备维修、员工调配、市场对接等准备工作。
4、企业(项目建设单位)要设立临时隔离室,对湖北来湘或有湖北暴露史的务工人员,按要求隔离观察满14天且无感染症状的,解除隔离方予返岗;对其他来湘务工人员, 没有发烧和感染症状的,应准予进入,其日常防疫工作由企业、村负责。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应严格按要求将企业员工来源地和健康状况进行认真登记,尽量避免交叉感染风险; 严格落实分餐制、错时就餐制、盒饭供餐制等措施,加大餐桌设置距离,保持用餐间距在1.5米及以上。
5、 企业(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日常情况的防控台账,包括人员进出登记、体温测试登记、消毒情况登记等内容,每天要有记载,实行日报告制度。
6、强化应急举措,发现员工有发热、干咳等情况,要及时向大荆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按要求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