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政发〔2021〕4号
汨罗市大荆镇人民政府
关于电子礼炮(气铳)有序退出市场的通知
根据《岳阳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汨安办督[2020]3号)《督办函》,结合新市镇“11.18”燃爆事故教训,确保人民生产生活安全,大荆镇人民政府自2020年12月1起,在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使用电子礼炮(气铳),为实现电子礼炮(气铳)有序退出市场,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补助标准:1、对主动上缴气铳按每台500元标准补助。2、对主动淘汰电子礼炮(气铳)购买大荆镇内企业生产的新型环保礼炮设备,凭购买凭证按每台500元标准补贴(对新从事新型环保礼炮设备租货业务的不予补助)。3、以上补助在镇应管理站办理,办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汨罗市大荆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