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荆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贸烟花行业安全监管“百日安全无事故”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大荆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1-04-13 10:54
浏览量:1 | | | |

 

 

 

荆政发〔2021〕34号

 

大荆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工贸烟花行业安全监管“百日安

全无事故”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属部门:

为营造良好安全环境庆祝建党100周年,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镇党委研究,特制定《工贸烟花行业安全监管“百日安全无事故”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大荆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9日

 

工贸烟花行业安全监管“百日安全无事故”

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镇属部门:

为营造良好环境庆祝建党100周年,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本镇实际情况,自即日起至7月1日在本镇范围内开展工贸烟花行业安全监管“百日安全无事故”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忠诚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围绕“三坚决两确保”目标,结合正在开展的有限空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系统、精准精细、较真碰硬推进百日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实现特护期全镇工贸烟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零”事故、“零”死亡。

二、主要内容

(一)重点检查内容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公开承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是否建立健全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与责任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定期组织了考校主要负责人是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是否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是否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是否掌握本企业重大安全风险“底数”,是否掌握本企业隐患整改情况,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落实了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措施金属冶炼、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企业是否依法将本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应急管理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员工)报告;是否推动创建工贸、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并达到、保持三级以上等级。

2.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并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符合企业实际情况,是否有照抄照搬行为;是否按要求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安全员,金属冶炼企业是否配备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作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安全教育培训台账是否健全、有效,培训计划是否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并组织实施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是否将外包工程作业安全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是否将外包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关工程资质的单位,

 

3.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落实了“一会三卡"制度,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卡、作业卡和应急卡";在岗人员是否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是否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是否及时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是否进行辨识并按原国家安监总局41号令向监管部门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

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立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定期开展综合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岗位安全检查等,是否组织员工对事故隐患进行全面的排查,是否建立了事故隐患台账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按照“五落实”要求组织进行整改,整改过程中不能保证安全的,是否及时采取了暂时或局部停止生产、停止使用的措施:是否针对同行业领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并针对性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是否建立隐患线索搜集、职工查隐患奖励制度并有效执行企业现场是否仍存在《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

5.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和维护保养情况。安全设施设备与主体工程是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金属冶炼、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否履行了“三同时“审批手续;是否建立了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是否按批准(备案)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建设、生产;是否按照安全设施设计配置了应有的安全设施设备;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异常却未及时处理;是否按照设备管理制度进行日常管理并定期维护、保养;是否配齐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6.安全生产应急准备情况。是否编制符合本企业实际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是否依法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化演练并及时评估演练效果、改进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金属冶炼企业应急预案;是否向当地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进行了备案;是否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村、设备和物资,相关岗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和熟练使用特殊防护装备。

(二)重点检查区城和部位

1.有色金属火法冶炼,金属铸造的熔炼、精炼和铸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的熔炼、精炼和铸造企业中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高压的工艺设备。

2.粉尘防爆重点整治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措施、粉尘清扫四个方面设施设备。

3.工贸企业涉及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较大的场所。

4.涉煤气企业的生产设备装置及生产场所。

5.存在有限空间频繁作业和有毒有害气体风险较大的相关区域。

6.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储存场所。

7.传统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重点村户以及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问题突出的重点场所。居民楼、超市、集贸市场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高风险点,尤其是无证照集中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场所。

各村可以结合《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标准规范,制定本地区检查标准,并对照检查标准开展执法检查。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前)。镇政府制订工贸烟花安全监管“百日安全无事故”行动工作方案,并进行专题动员部署。

(二)集中推进阶段(4月10日至6月25日)。 各村、各镇属相关部门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百日行动各项工作落实。镇政府将督导调度执法情况,并组织每月(4月、5月、6月)不少于2次的督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25日至7月1日)。各村、镇属相关部门认真做好百日行动总结,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加强工贸烟花行业安全监管执法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工贸烟花行业安全监管百日行动是应急管理部门切实履责的基本要求和集中体现,是推动落实工贸、烟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是坚决预防和遏制事故的有效举措。各村、镇属相关部门要正视长期以来工贸、烟花行业安全监管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松、 失之于软”的突出问题,把百日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要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人员、经费、装备到位。要聘请安全生产方面的工程技术人员、专家参与百日行动有条件的还可以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全程进行技术支持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评估。要大力宣传,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工贸烟花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隐患整改。各村要将“三年行动”与“百日行动”相互融合、共同推进。要认真查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存在的短板弱项,紧盯工贸烟花三年行动2个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深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的规定。原则上,应对本地区所有金属冶炼、涉氨制冷、作业人数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以及涉及有限空间作业频次较高、作业风险较高的工贸八大行业企业“过一遍”。

(三)强化监管执法。各村要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强力“打非治违”,对严重违法违规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宣传好、运用好《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当事人关闭生产安全设施和数据信息、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未经审批擅自开展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生产作业活动中重大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