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政发〔2018〕126号
关于设立“民间河长”的通知
各村级河长办、河长制委员会成员单位:
根据上级河长办的文件精神,为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实现全民参与河湖库治理新格局,进一步推进我镇河长制工作,经镇河长制委员会研究,决定聘用向建国、向新华、郑顺宝下列三位同志为镇级“民间河长”,特此通知。
屈子祠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