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34/2018-1402623 发布机构 白塘镇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8-14 公开日期 2018-08-14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白塘镇清收农商银行不良贷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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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政发〔2018〕62

 

关于印发《白塘镇清收农商银行不良贷款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部门单位:

《白塘镇清收农商银行不良贷款工作方案》已经白塘镇人民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白塘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2日

              

 

 

 

 

 


白塘镇清收农商银行不良贷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全面提高我镇农商支行金融服务能力,优化我镇金融生态环境,加快诚信白塘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岳阳市有关规定和汨政办函[2018]89号《关于印发《汨罗市清收农商银行不良贷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18年8月~2020年12月,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农商银行白塘支行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白塘镇清收农商银行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郭阳平任组长,副镇长何亮、纪委书记陈勇、财政所长吴试言、派出所长周湘岳、司法所长湛礼、农商银行驻白塘支行行长胡伟任副组长,各村主任、李伟峰、刘军、农商银行驻白塘镇支行黄俊晨陈忠辉、派出所干警刘立为成员。镇政府专抓负责人何亮为联络员。负责本镇区范围内不良贷款的具体清收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2个工作组:

)清收工作组。由何亮任组长,胡伟、周湘岳、湛礼任副组长,派出所刘立、农商银行驻白塘镇支行陈中辉、李伟峰、刘军为成员。主要负责负责本镇范围内不良贷款的具体清收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大面清收工作;负责协助和指导全镇各村及部门开展不良贷清收工作,及时收集和反馈各村清收进展情况及清收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研究清收办法,协助司法机关确定重点打击处理的恶意逃废债务人员,依法快速处理涉诉涉案等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快速处和重点打击恶意逃废债务涉及刑事犯罪人员,协调处置清收工作中的各类矛盾纠纷。

)综合督导组。由陈勇任组长,吴试言任副组长,党政办湛前广、财政所任巢、农商银行驻白塘镇支行黄俊晨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宣传发动、督查指导、目标考核;负责公职人员及党员干部的涉案涉诉贷款,依法快速处理公职人员及党员干部涉诉涉案等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快速处欠贷不还和恶意逃废债务的公职人员及党员干部,负责提供清收对象明细,制定相关数据表格,证相关借据底数,定期统计通报各村及部门单位清收进度,落实各项奖惩措施,对各村清收工作进行考评考核,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各村及部门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清收不良贷款工作的职责,各村要组建清收小组,由联村干部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村支两委干部为成员。各村包村干部为联络人员。负责本村范围内不良贷款的清理核实和相关清收工作。

二、工作目标

确保三年内全面清收农商银行白塘支行不良贷款。其中,2018年完成清收目标410万元;2019年完成应收不良贷款余额的50%以上,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不良贷款清收目标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カ度。一是迅速召开清收工作动员部署会议,采取悬挂横幅和张贴宣传标语,利用网络、微信平台、户外电子屏、“村村通”广播、出动宣传车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清收不良贷款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综合督导组、农商银行驻白塘镇支行要不断加大对清收不良贷款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曝光恶意欠贷行为,形成引导有序、跟进及时的宣传工作氛围。

(二)强化目标责任。各村要根据清收台账,加强对借款对象的调查和分析研究,按照查无此人、违规发放、权属不清、贷款人死亡、赖贷不还、私借公用、公职人员及党员干部、有偿还意愿等情况,将不良贷款户逐一分类,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清收工作组要根据各村提供的底子,制定有针对性的清收措施。要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清收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收方案,将清收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时间段,压实到各清收小组。综合督导组要切实担负起清收督导责任,定期收集和通报各村清收进度,及时向市清收领导小组报告进展情况,清收工作组要要切实履责,协助各村及部门开展不良贷清收工作。

(三)加强督查督办。清收期间,综合督导组要根据回收情况不定期召开现场会或督战会,实行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每月一排名。综合督导组要将清收不良贷款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对组织不力、连续两次排名倒数3名的,政府主要领导将召集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联包村干部进行约谈、诚勉谈话等组织措施。

(四)严格依法打击。派出所要加大对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清收工作组移送的重点户,要在第一时间受理并迅速展开侦查,采取拘留等法律手段推动清收。清收工作组要对农商行已胜诉案件,及时与法院做好对接,加大对被执行人及其资产、存款和担保人及其资产、存款的强制执行。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公布失信人员名单,加大执行力度,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清收不良贷款的高压态势。

四、原则及结算方式

(一)清收原则

1、坚持以现金清收为主,先收贷款利息,后收贷款本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减收不良贷款本金和降低或减免贷利息,特殊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审批;

2、坚持自主清收,不得委托第三方清收;需诉讼清收的,须上报市清收领导小组批准后,统一提起诉讼。

(二)结算方式。

在清收工作中,所有单位或个人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操作:

1、坚持“钱账分管;

2、规范收贷手续。借款人偿还的贷款本金或利息,由白塘支行负责出具“收贷收息凭证(盖章)”,镇清收工作组要复印作为考核和计奖依据。贷款本息全部还清的,方可退回贷款借据或抵(质)押物权利凭证;

3、利息计收标准。“应收贷款利息”指农商银行信贷管理系统自动计算产生的贷款利息总额;“利率”均指贷款月利率(%o);利息计算方法:应收贷款利息=货款本金×欠息天数x月利率(%o)/30。

五、奖励办法

(一)每月对各村清收不良贷款工作实行排名,并纳入年底综合绩效考评。对综合绩效考评排名前3名和后3名的村,在综合绩效考评中按排名分别加或扣2分。

(ニ)从所清收的不良贷款中提取10%用于对各村清收小组进行奖励,清收考核及奖金由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行一月一讲评、一月一考核、一月一发放

(三)派出所依法打击处理到位,并收回不良贷款的,从所清收的不良贷款中提取10%用于对派出所进行奖励。

(四)镇清收工作组实行按月考勤,相关补贴参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