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白塘镇   日期:2022-08-19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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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政发〔2022〕28


白塘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我镇乡村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中的积极作用,现将《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科学规划,细化措施,抓好本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白塘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6日

 

 

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基层治理中的制度约束和道德引领作用,有效解决乡村不良风气和陈规陋习屡禁不止等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现就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以下简称“监督奖惩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对村规民约工作的指导规范,着力解决村规民约内容空乏、制定程序不规范、实施流于形式等问题,全镇所有村修订形成价值引领、合法合规、群众认可、管用有效的村规民约。

二、工作原则

村规民约是根据法律授权由村民共同制定和遵守,维护公序良俗、受到法律支持保障的村规矩,是基层治理中自治、德治、法治的重要体现,是现行法规政策的有效补充。一要坚持党的领导。镇党委、政府和村党组织负总责,全面负责村规民约修订实施工作。二要坚持合法合规。村规民约不得与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不得减免法定的制定程序,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三要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发动群众充分酝酿讨论,把修订村规民约作为集中民愿、集合正能量、宣传村规民约、营造共同遵守氛围的过程。四要坚持价值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焦树新风、治陋习,聚焦传统美德,聚焦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五要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本地习俗习惯、历史文化等因素,通俗易懂,简便易行。

三、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

政府成立规范村规民约工作小组,由镇长赵厚起担任组长,副镇长潘亚男任副组长,民政办主任程雄伟和全体联包村干部、各村党(总)支部书记为成员,同时聘请综合素质强、文化水平高的“五老”人员参加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加强规范村规民约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培训,指导监督。

各村要成立村规民约工作专班,由村党(总)支部书记牵头,部分村支“两委”成员参加,邀请德高望重的“五老”乡贤,退休老教师参加,负责本村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征求意见、草案拟定等工作。专班下设3个协会(每个协会由1名会长、2名副会长组成),会长由村干部兼任,副会长可自行推选,协会的信息员(监督员)自行发动,分组吸纳。3个协会分别为:

1、监督委员会:职责范围:对违背村规民约行为的日常监督和惩戒;挖掘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的家庭和村民并进行表彰激励。

2、美丽村庄协会:职责范围:引导民风民俗方面;改善人居环境方面;关怀弱势群体方面。及时发现群众在以上3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引导纠正。

3、平安创建协会:职责范围:规范日常行为方面;维护公共秩序方面;调节群众纠纷方面。及时发现群众在以上3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引导纠正。

政府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明确此次村规民约的工作要求,各村党(总)支部书记、各村部分工作专班成员参加。

(二)征集意见(8月19日前完成)。

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工作专班,以自然村、村民小组等为单位,采取入户、微信、广播、横幅、村务公开栏等宣传方式,讲清村规民约的性质作用、修订完善以及落实和执行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广泛听取村民对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具体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和总结,确定需要制定或修订村规民约的具体事项,并进行针对性探讨、研究。

(三)拟定草案(8月26日前完成)。

1、拟定草案。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从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结合重点中心工作,选定需要规范的内容和解决的问题,拟定村规民约修订稿或草案,同时走访每家每户征求意见并签字。

2、召开村民议事会。村规民约修订稿或草案提交党员大会审议前,村党组织书记要主持召开村民议事会,组织驻村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法律顾问、村社会组织代表及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进行协商。未经协商达成共识的,一般不得提交党员大会审议。

村规民约草案的拟定要重点把握以下方面:

1、村规民约的结构和形式

村规民约一般由名称、正文、审议主体、日期四部分组成。名称一般为《××村村规民约》;正文可采取结构式、条款式、三字语、顺口溜、歌谣、四言八句等表述形式,应简洁明了、贴近群众生产生活、易于掌握和遵守,条款式的村规民约在10条左右为宜;执行过程中应当根据本地实际适时增减条款、修订完善;审议主体为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日期为通过生效的时间。

2、村规民约的内容。

主要包括倡导文明新风、保障合法权益等。

1)规范日常行为。倡导村规民约爱党爱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共同建设和谐美好村等。

2)维护公共秩序。倡导村规民约维护生产秩序,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维护生活秩序,注意公共卫生,搞好绿化美化;维护社会治安,遵纪守法,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歪风邪气作斗争等。

3)引导民风民俗。弘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勤俭持家等优良传统,移风易俗。提倡厚养薄葬,提倡火化,白事三天办结、不信迷信、不唱老戏、不做道场、不送纸花圈,不打拱门、不打生基,不建豪华墓地。婚事去彩礼,不讲排场、不举行烧火佬等低俗活动,积极推动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的新风尚。

4)改善人居环境。重点针对农村空心房拆除、村民房前屋后卫生、家禽圈养、生活垃圾倒放等方面作出规定,号召开展清理沟塘、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不良习惯的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宜居宜游新农村。针对社区居民爱护小区公共设施,保护绿化植物,落实门前“三包”、不乱丢乱倒垃圾等方面作出规定。

5)关怀弱势群体。村规民约要坚持男女平等,弘扬尊老爱幼传统美德,常态化组织开展节日慰问、奖优促学慈善关怀活动,依法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群体正当合法权益等。

6)调解群众纠纷。坚持自愿平等,遇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互谅互让,引导群众依法对征地拆迁补偿、村民建房等问题制定约定性条款,通过人民调解等方式友好解决争端,确保睦邻友好,生活和谐。

3、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

1)依法科学运用惩戒措施。惩戒内容要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聚焦树新风、治陋习,聚焦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紧盯乡风文明陋习乱象和突出问题,出台针对性强的具体措施,不搞“一刀切”和“一个模子”,确保有的放矢、落地见效。要明确红线标准。各村要结合实际,按照村规民约内容,制定本村《村规民约惩戒约定书》。约定书要明确具体违约内容,划出违约红线,制定惩戒标准。要实行差异惩戒。要针对村规民约规定的内容,区分不同违约对象、违约行为和违约情节,分别采取批评教育、赔礼道歉、书面检讨,通报批评,取消或者降低从村集体经济安排的本村非普惠性福利,依法依规报请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取消待遇、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等惩戒措施。

2)综合运用表彰激励措施。要用好评选表彰载体。奖励措施要与“平安家庭”“文明家庭”等评选表彰活动紧密结合,优先从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的家庭和村民中评选。要适当予以物质激励。各地要善用慈善(雷锋)超市、节日慰问、爱心捐助等非普惠性措施和政策,同等条件下适当向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的家庭和村民倾斜,激励村民自觉遵守。要广泛宣传推介典型。通过“村村响”广播、村务公开栏等多方位宣传推介, 宣传群众身边的好人好事,使典型先进事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积极遵规守约的良好氛围。

3)全方位强化监督管理。村规民约统一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执行。各地要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经常监督检查村规民约的执行情况。要加强村民培训教育,提高遵规守约的思想认识,通过监督奖惩调动其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互相监督、共同促进的浓厚氛围。

(四)提请审核(9月3日前完成)。

1、召开党员大会。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对修改后的村规民约进行审议,进一步完善。

2、审核把关。镇党委、政府、司法所收到村报来的村规民约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村规民约制定或修订的主体、程序、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3、修订完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根据乡镇审核意见,进一步修改形成审议稿。

(五)审议表决(9月10日前完成)。

村党(总)支部、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规民约审议稿进行民主表决。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通过。未根据审核意见改正的村规民约不应提交村民会议审议表决。

(六)备案公布(9月15日前完成)。

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应于村民会议表决通过后十日内,将村规民约报镇党委、政府备案,经镇党委、政府严格把关后,以广播、板报、网络、书面、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全体村民发布村规民约全文。村及时归档村规民约相关工作资料。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同时,各村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群众需求变化以及社情民意等,适时组织修订,修订程序参照上述程序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所有联包村干部要切实履行“面对面”直接指导职能,选点先试,以点带面、稳妥推进。村党组织要加强领导,按要求推选产生并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督导其履职尽责。

(二)加大保障力度。政府将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投入保障。各村要做好年度经费预算,在村集体经济收入中给予适当资金安排,为监督奖惩制度实施提供保障。要按照适度原则制定奖励清单,强化款物管理,防止变相成为“福利”发放。要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此项工作,动员社会力量捐款捐物予以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设立村发展基金。

(三)强化宣传督导。要将建立健全监督奖惩机制工作作为基层治理、乡村振兴、文明创建、平安建设等内容,村干部要全面强化落实监督奖惩机制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因地制宜采取公开栏、“宣传日(周)”、知识抢答赛、编排演唱村规民约广场歌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监督奖惩制度进行全方位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激发群众参与热情。10月1日前,政府将村规民约规范制定工作纳入中心工作集中攻坚行动,并进行考核;10月1日后,将对落地执行情况进行月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分配奖补资金。

 

 

 

 

 

 

 

 

 

 

 

 

 

 

 

 

 

 

 

 

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工作的考核细则

 

做好村规民约工作在13项重点工作占20分,考核细则如下:

(一)前期准备2分)

村级成立9人组成的专班,村党(总)支部书记为组长。专班下设3个协会(每个协会由1名会长、2名副会长组成),会长由村干部兼任,副会长可自行推选,协会的信息员(监督员)自行发动,分组吸纳。3个协会分别为:

1、监督委员会:职责范围:对违背村规民约行为的日常监督和惩戒;挖掘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的家庭和村民并进行表彰激励。

2、美丽村庄协会:职责范围:引导民风民俗方面;改善人居环境方面;关怀弱势群体方面。及时发现群众在以上3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引导纠正。

3、平安创建协会:职责范围:规范日常行为方面;维护公共秩序方面;调节群众纠纷方面。及时发现群众在以上3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引导纠正。

专班召开会议部署村规民约制定相关工作并拟定征求意见稿。

考核标准:未在8月21日前为成立专班并完成征求意见稿的扣2分。

 

(二)征集意见、完善征求意见稿(8月26日前完成)6分)

1、从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结合本村实际,拟定一个有本村特色,涵盖内容全面,能着重规范和解决本村现存突出问题,促进村级发展的村规民约草案。(草案应包含红线标准、监督和奖惩细则,并确保相关细则的可操作性,确保后期村规民约落地执行。)

考核标准:8月27日未能提供村规民约草案交民政办的,扣3分。

2、全面征集全体村民意见,走访每家每户征求意见并签字,为后期村规民约落地执行打基础。

    考核标准:随机抽查5个村民小组,共10户村民,每有一户不知情的扣0.3分/户。

)提请审核(9月3日前完成)3分)

村级按时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并完善村规民约草案,提请镇党委、政府、司法审核。根据乡镇审核意见,进一步修改形成审议稿。

相关会议资料及时收集存档。

考核标准:9月4日还未召开会议的扣3分。

(四)审议表决(9月10日前完成)7分)

村级按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规民约审议稿进行民主表决。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即户主会),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通过。未根据审核意见改正的村规民约不应提交村民会议审议表决。

相关会议资料及时收集存档。

考核标准:9月4日还未召开会议的扣3分。户主会每少召开一个组扣0.5分,扣完7分为止。

(五)备案公布(9月15日前完成)2分)

于村民会议表决通过后十日内,将村规民约报镇党委、政府备案,经镇党委、政府严格把关后,村级以广播、板报、网络、书面、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全体村民发布村规民约全文。

村及时整理归档村规民约制定流程中的全套工作资料。

考核标准:未将备案通过以后的村规民约在9月15日前进行发布的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