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塘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来源:发文   日期:2023-07-31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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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塘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齐全、程序合规、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集体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计入本年度往来账目。

  4、上级拨付的惠农惠民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等各类资金,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弄虚作假、挪作他用。

  5、坚决杜绝大额现金支付,村级支付在村报账员完善报账手续后一律由镇财政所村账办转账支付。

  二、财务报账审批制度

  1、2万元以下的非工程类(村级必需品采购、劳务工资、村级临时救助及不可预见的应急开支等)支出,由村总支书记召集两委班子成员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商议,形成与会人员亲笔签名的会议记录和明细资料,向镇纪委备案,村委会再照按财政所的规定完成报账程序、完善报账资料后予以支付。

  2、2万元以上的非工程类(村级必需品采购、劳务工资、村级临时救助及不可预见的应急开支等)支出,先由联村干部召集两委班子成员及村务监督委员召开提议会和商议会,形成与会人员亲笔签名的会议记录、拟定好申报材料(采购或拨付的详细明细等)经村总支书记、副书记、专抓、监督委员会签字后报镇纪委备案,经联村干部和财政所分别审核必要性、真实性和资金来源、开支合理性后,提交镇长组织联审联批,联审联批通过后由联村干部组织完成审议会、决议会等程序,村委会再照按财政所的规定完成报账程序、完善报账资料(经村总支书记、副书记、专抓、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镇纪委负责监督、督促镇财政所村账办审核报账程序合规及报账资料完善后再统一支付。

  3、2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类支出,先由村总支书记召集两委班子成员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商议,形成与会人员亲笔签名的会议记录、拟定好申报材料(项目名称、详细地点、建设内容与规模、预算、资金来源、专抓等)经村总支书记、副书记、专抓、监督委员会签字后报镇纪委备案,再在财政所的指导下按规矩完成发包程序、签订好合同(必须约定好单价、注明合同签订时间)后实施;实施过程中由专抓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过程监管;完工后,由村总支书记、副书记、专抓、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现场验收,并出具亲笔签名的验收表和结算清单(根据合同约定单价和实际工程类计算),村委会再照按财政所的规定完成报账程序、完善报账资料(经村总支书记、副书记、专抓、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镇纪委负责监督、督促镇财政所村账办审核报账程序合规及报账资料完善后再统一支付。

  4、2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类支出,先由联村干部召集两委班子成员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召开提议会和商议会,形成与会人员亲笔签名的会议记录、拟定好申报材料(项目名称、详细地点、建设内容与规模、预算、资金来源、专抓等)经村总支书记、副书记、专抓、监督委员会签字后报镇党政办;镇党政办收到申报材料后通知联村干部、执法组、财政所现场踏勘(其中联村干部对项目的真实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核签字、执法组对项目用地和规划进行审核签字、财政所对项目的资金来源和预算进行审核签字);经镇长组织联审联批通过后,再由联村干部组织完成审议会、决议会等程序,再在财政所的指导下按规矩完成发包程序、签订好合同(必须约定好单价、注明合同签订时间)后实施;实施过程中由专抓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过程监管;完工后,由村总支书记、副书记、专抓、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现场验收,出具亲笔签名的验收表和结算清单(根据合同约定单价和实际工程类计算),并公开实施结果和决算情况,村委会再照按财政所的规定完成报账程序、完善报账资料(经村总支书记、副书记、专抓、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镇纪委负责监督、督促镇财政所村账办审核报账程序合规及报账资料完善后再统一支付。

  四、财务公开制度

  村级财务每季度公开一次,要真实、全面、详细地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五、违规处置

  1、村级财务管理未按本制度执行特别是未经审批启动建设的,一律通报批评、由联村干部约谈村总支书记。

  2、因违反本规定造成大额负债或引发信访的,一律由镇纪委启动调查审查,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人员从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