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35/2017-1196592 发布机构 白水镇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7-11-10 公开日期 2017-11-10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白水镇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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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政发[2017] 15 号

 

白水镇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各部门:

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决策,吸取岳阳市年初两次(1.24  2.27)爆炸事故的教训,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白水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白水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工作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支“两委”管理好本村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非法经营(无证经营以及有证但场地不合要求)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等四项内容,彻底清除危害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隐患,确保我镇的烟花爆竹领域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工作重点及追责措施。

(1) 非法生产指单位和个人采取前线介绍,租赁容留,参股生产或自建厂房生产,或者为非法生产提供便利条件等形式的非法地下作坊。包村干部跟村支两委必须全天候、全方位排查,并把每天排查结果上报镇安监站。如有该种现象未排查出来,一旦被政府查出或者被群众举报到政府或上级部门,将不管任何理由,给予村书记、村主任就地免职,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直至追究刑责。

(2) 非法经营、无审批手续、无证或者证照过期,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行为,有证但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混合经营”的行为,均属非法经营行为。包村干部跟村支两委必须上户作解释工作,制止其销售烟花爆竹,如有不听打招呼的门店,上报镇安监站,镇安监站将强制执行收缴门店所有烟花爆竹,如村支两委两日内未上门属于严重失职,镇党委将启动问责程序。

(3) 非法储存,无审批手续、无证,并大批量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包村干部必须跟村支两委排查出来,并上报镇安监站,否则镇党委将启动问责程序,如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工作要求

各村必须采取地毯式排查,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村干部包组,党小组长包重点区域责任制,发动所有党员组长。重点检查偏僻地方养殖场、闲置厂房及各村交界地带,做到不放过一个疑点,不放过一个线索,不放过一个区域,在主要路口重要路段,各屋场设置固定标语,悬挂宣传条幅,张贴举报电话,实行每日督查,并上报镇安监站。

4、该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白水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