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18年白水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解意见》的通知
来源:白水镇   日期:2018-06-21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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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发〔2018〕31号

 

 

中共白水镇委员会

关于下发《2018年白水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解意见》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省、市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镇党委、政府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现对2018年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提出如下分解意见:

党委书记    周  振

责任范围:对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负总责;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纪委安排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对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2、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当好班长,带好队伍,管好家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并经常督促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基层党支部、村委会领导班子抓好自身建设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

3、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及上级党委、政府、纪委批转的重要信访案件,及时批转查办。

4、负责监督、检查全镇经济建设重大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和解决重大项目工作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5、定期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6、组织镇村两级开展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活动,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惩治基层腐败,抓好干部作风建设。

镇  长    熊细平

责任范围:对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政府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和的反腐败工作。

1、负责部署、检查监督工作和对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和重大案件的查处。

2、负责落实政府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成员进行廉洁自律的教育与监督,对问题及时指出或向党委报告;严格教育、管理、监督下一级行政班子正职廉洁从政。

3、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干部教育和监督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中的不正之风。

4、负责纠风工作和村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的落实。

5、负责监督、检查经济建设重大项目奖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和解决重大项目工作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党委副书记    李选辉

责任范围:对镇乡村振兴组线工作及党建组线、服务所、分管机关、统战、维稳、团委、妇会、信访、反邪教、老促会、关工委等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内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督促责任范围内各单位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加强政府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3、抓好分管范围内有关单位的监督约束机制建设,并组织实施。

4、参与搞好本级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帮助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5、抓好所联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政协联络办主任    周  辉

责任范围:对镇政协工作及党政办公室组线、机关后勤组及所联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内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抓好武装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在征兵、民兵集训的工作中严格执行纪律、廉洁从政。

 

2、督促责任范围内各单位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3、抓好分管范围内各单位的监督约束机制建设,组织实施。

4、参与搞好本级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分管部门廉洁从政,帮助指导解决存在问题,落实各项制度。

5、抓好所联村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宣传委员    吴颜飞

责任范围:对镇人大领导班子及文教卫、政法、司法所及所联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内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督促责任范围内单位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涉诉方面的突出问题。

3、抓好人大的依法监督工作,督促镇政府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抓好对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的监督;

4、处理好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

5、参与搞好本级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分管部门廉洁从政,帮助指导解决存在问题,落实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加大环境整治力度。

6、抓好所联村和司法所、派出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纪委书记   黄伟见

责任范围:抓好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所联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内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督促责任范围内各单位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完成纪检立案、核查工作,重点查办贪污、挪用、受贿等侵害群众利益,以权压人、欺压群众的人和事,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和村务、政务公开工作。

3、深入推进“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

4、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把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落到实处。

5、抓好重点单位的纠风工作,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6、不断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阳光农廉网建设。

7、切实加强基层纪检队伍自身建设。

8、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提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及责任分解进行检查考核。

9、参与搞好本级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帮助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

10、抓好所联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组织委员    任曦竹

责任范围:对全镇的组织工作及所联村、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内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督促责任范围内各单位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抓好组织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抓好所联村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党委委员   佘  勇

责任范围:对全镇的重点工程建设组线及所联村、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内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督促责任范围内各单位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抓好所联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镇长   彭  旺

责任范围:协助搞好政府工作。对分管农技、经管、农机、水利、兽医站、国土、新农合、新农保等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内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督促责任范围内各单位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抓好分管范围内有关单位的监督、约束机制建设,并组织实施。

3、加强对经管站、农业、林业、畜牧、水利、国土、民政等资金的使用管理,严防贪污、挪用专项资金等腐败问题的发生。

4、参与搞好本级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帮助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5、抓好所联村及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镇长    李  智

责任范围:对计划生育组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所联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内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督促责任范围内各单位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抓好所联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监察室主任    熊献军

责任范围:协助纪委书记搞好工作。对精准扶贫组线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内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督促责任范围内各单位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参与搞好本级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帮助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3、抓好分管范围内有关单位的监督约束机制建设,并组织实施。

4、抓好所联村及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主任科员    刘虎翼

责任范围:对乡村振兴组线、水厂、小城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内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督促责任范围内各单位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负责水厂、小城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抓好所联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主任科员    周  浪

责任范围:对镇环境卫生组线和环保站、林业站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内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督促责任范围内各单位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各自分工,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反腐败工作机制,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忠诚履职,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白水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中共白水镇委员会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