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政发〔2021〕47号 签发人:曾海波
关于印发《神鼎山镇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现将《神鼎山镇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神鼎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2日
鼎政发〔2021〕46号 签发人:曾海波
关于成立神鼎山镇深入推进“戴帽工程”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汨罗市道路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的各项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特成立神鼎山镇“戴帽工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曾海波
副组长: 霍然胜、黄秀文
成员: 龙 磊、熊 喆、杨 海、涂风景
彭 洲、周 礼、巢九红、伏超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办,由巢九红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神鼎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2日
神鼎山镇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持续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成效,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镇开展深入推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帽工程”专项行动,现制定本方案。
通过4个月的集中治理,显著提升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摩电”)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力争到2021年底,全镇摩电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达到85%以上。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动员一切力量,采取一切手段,全力提升摩电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9月18日前,完成动员部署、集中宣传等工作,坚持宣传开路,迅速掀起舆论声势,营造整治氛围。11月30日前,全面开展源头清理、路面管控、基层创建等工作,通过密集开展主题活动、联合执法、案件办理、检查考核、经验推广、跟踪报道、等各种方式,系统深入组织推进,始终保持整治张力。12月25日前,组织开展“回头看”,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补短板漏洞,完善手段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
1.全程开展主题报道。充分应用村村响广播、宣传栏、宣传车、微信群,集中开展“戴帽工程”主题宣传活动,迅速掀起宣传高潮。通过发布整治通告、播放公益广告、曝光典型案例等形式,将主题宣传贯穿行动全过程,高频次、大范围组织报道,持续强化宣传效果。
2.全面落实阵地宣传。充分利用学校、摩电销售点、集中停放点、村(社区)活动中心、村村响广播等各种窗口建立“戴帽工程”宣传阵地,延伸宣传触角,提高群众知晓度。
3.全力组织教育劝导。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路面查获的违法摩电骑乘人员一律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坚持自治自律,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各村(社区)落实上下班安全提示制度。坚持专群结合,动员机关、团体、街道、村社、学校等单位工作人员、农村“两站两员”以及青年志愿者上路开展宣传劝导。
1.凝聚部门共治合力。推动将“戴帽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和文明城市、文明村、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测评指标。从规范经营行为入手,限制无牌无证、未配备头盔的摩电提供加油、维修等服务。排查治理慢行交通系统不充足、不连续问题,完善交通标志标线,保障非机动车通行路权和交通安全。
2.促进机关示范带头。在镇机关、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广泛开展“戴帽工程”文明倡议活动,纳入作风建设考核评估,促进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严格派出所、弼时三中队、综合执法大队、应急站等部门行政执法用摩电管理,严禁使用非标、无牌无证摩电执法,严禁民警、辅警、行政执法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严防因未戴头盔执法引发炒作。
3.发动社会共同参与。积极推广“购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爱心企业赠头盔”等模式,联合销售门店共同解决社会在用摩电头盔配备。鼓励各单位将头盔作为劳动保护用品,配发给有需要的员工。
1.清查生产销售源头。派出所、弼时三中队、综合执法大队、应急办等部门建立联合检查工作机制,主动搜索发现生产销售非法改拼装车、非标车以及买卖、伪造、变造号牌(证件)等违法犯罪线索,清理整顿非法摩电流通渠道、电商平台、存储仓库、维修门店等,督促落实带盔生产销售。
2.优化考试登记管理。派出所、弼时三中队建立完善摩电基础信息动态采集机制,大幅削减农村摩电无牌无证存量隐患。推进“流动车管所”下乡,推行“网上办、掌上办”,落实带牌销售,严禁为未配备头盔的摩电办理注册登记。推进摩托车“驾考下乡”,扩大约考覆盖面,提升考试效能,切实提高农村群众的摩托车持证率。
1.突出中小学校。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致信全体教职员工及家长,积极宣传引导教职员工和家长驾乘摩电自觉佩戴头盔,规范行停秩序。督促完善“家校警”共治机制,强化学校门口头盔检查记录和劝导教育。建立通报警示制度,定期发布校级、班级头盔佩戴情况通报,督促家长、学生养成佩戴习惯。
2.突出重点企业。以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工厂为重点,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和上门督办,严格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门卫提示和日常安全检查考核制度,督促职工使用合法摩电上下班,并按规定佩戴头盔骑行。
1.严格路面整治。以工厂、集镇、学校等摩电出行密集路段、摩电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为重点,加强交通违法行为技术监控设备建设,强化现场执法勤务,从严查处摩电无牌无证、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不按规定载人、加装伞具等六类重点违法行为。
2.严格案件办理。对涉嫌生产、销售伪劣机动车产品、非法经营、危险作业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刑事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以及发布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广告造成损害的,引导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追究生产、销售企业相应的赔偿责任。
1.严格溯源倒查。对摩电发生亡人交通事故,或者因假冒伪劣头盔产品造成摩电交通事故后果加重的,一律倒查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相关责任。对直接责任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上级领导“多管齐下、多策并举、做好源头防范和事故预控”的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戴帽工程”作为“生命工程”“一把手工程”,切实抓住、抓紧、抓实,以决战决胜的姿态,从严从速组织实施,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二)切实强化组织推进。明确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学校、企业等单位实施“戴帽工程”的工作责任,细化具体任务,严格落实“六个一”工作措施,即:以政府名义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发布一个政府通告、每周开展一次联合整治行动、每月召开一次宣传通报会、每月进行一次考核排名通报。
(三)切实加强考核督办。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对照本方案和《神鼎山镇“戴帽工程”专项行动考评细则》要求,定期开展巡查暗访和效果测评,确保工作进度和整治成效。神鼎山镇“戴帽工程”实施情况纳入9月至12月全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考核,并加大考核权重。应急办将对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每月进行考核排名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风险隐患突出的村(社区)、部门单位,将视情采取提醒、约谈等问责措施。
附件:1.神鼎山镇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责任清单
2.全镇“戴帽工程”专项行动考评细则
3.全镇“戴帽工程”专项行动考核计分办法
4.全镇“戴帽工程”专项行动纳入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情况说明
5.全镇深入推进“戴帽工程”集中宣传十四条措施
6、一盔一带安全出行承诺书
附件2
全镇“戴帽工程”专项行动考评细则
为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根据省整治办相关文件要求,立足工作实际,制定考评细则如下:
一、考评对象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二、考评时间
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考评内容与通报方式
通过系统数据统计、实地测评抽检、资料报送核查等方式,从七个方面考核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戴帽工程”开展情况:
(一)宣传引导(9分)。考核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主题宣传、阵地宣传、教育劝导等工作开展情况。
(二)综合治理(8分)。考核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共治合力、机关示范带头、社会共同参与等工作开展情况。
(三)源头监管(10分)。考核生产销售源头清查、考试登记管理优化等工作开展情况。
(四)主体责任(9分)。考核重点行业、中小学校及重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五)整治成效(52分)。考核摩电重点违法行为查处、案件办理、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等情况,侧重考核头盔佩戴率。
(六)责任追究(5分)。考核涉摩电亡人事故深度调查及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
(七)工作推进(7分)。考核“六个一”落实情况。
(八)加扣分项。根据工作亮点、较大事故防控、舆情管控等情况考评。
四、考核权重
通过对应项目加强、相关项目加重、其他项目迁移等方式,最大限度纳入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考核。
五、考评等次与结果运用
考评实行评分制,按分值分为“优秀、良好、达标、不达标”四个等次,85分以上为优秀,75分以上未达85分的为良好,60分以上未达75分的为达标,未达60分的为不达标。
考评项目数据及结果纳入《2021年全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整治行动考核评分细则》月度考评和年终考评。
六、其他事项
1、对《2021年全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考评计分办法》中第33、34项考评内容与计分办法进行调整。第34项停止评分,该项目分值调整至第33项,“一盔一带”考评内容与计分办法见《全镇“戴帽工程”专项行动考核计分办法》第23~26、34项。
2、对连续2次以上考核排名后三位或者发生涉摩电较大以上事故的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评为不达标等次,同时对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3、市整治办每月通报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摩电骑乘人员戴帽率及排名情况。
4、本细则由镇应急办负责解释。
附件4
全镇“戴帽工程”专项行动纳入交通问题
顽瘴痼疾整治情况说明
一、固定项目(5项,4、5分)
“戴帽工程”整治成效整体计入《2021年全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整治行动考核评分细则》中“一盔一带”考核项目,计4、5分。(汽车驾驶人安全带已纳入“减量控大”考评,不再计入顽瘴痼疾考核)
二、相关项目(15项,12、8分)
“戴帽工程”与《2021年全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整治行动考核评分细则》中相关、相近的15项过程性指标,重点考核“戴帽工程”落实情况,累计12、8分(扣分项10、8分、加分项2分)。
三、其他项目(1分)
根据省整治办要求,吸毒人员驾驶证注销回收工作(1分)的分值计入“一盔一带”项目考核。
附件5
全镇深入推进“戴帽工程”集中宣传
十四条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全面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成效,确保实现“两个坚决”工作目标,特制定以下宣传措施。
一、最高频次开展主题宣传。利用各种手段,集中开展“戴帽工程”主题报道活动,迅速掀起宣传高潮。
每月村村响广播、宣传栏、宣传车、户外显示频等不少于1条“戴帽工程”相关信息。
二、最大力度建设宣传阵地。利用各种窗口,建立“戴帽工程”宣传阵地,延伸宣传触角,提高群众知晓度。
1、在执法服务网点、政务服务中心、学校、摩电销售点、集中停放点、村(社区)活动中心、企业单位宣传橱窗、村村响广播等各种窗口至少设置1处固定式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或在显眼处采取电子显示屏、宣传横幅、海报等方式进行“戴帽工程”相关宣传。
2、制作宣传展板、挂图、警示片等宣传品,通过流动宣传的形式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3、对被交警部门查处或通报的有“一盔一带”违法及责任交通事故的居民要开展上门重点教育。
4、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每周开展“交通安全村村响广播”1次以上。
5、每周进学校开展1课时交通安全宣教或组织1次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作文比赛、手抄报、黑板报等活动。
三、最严要求进行教育劝导。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动员一切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安全劝导。
1、每月定期开展边执法边教育活动,通过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观看交通安全警示片、上路交通宣传劝导等形式对路面查获的违法摩电骑乘人员开展现场警示教育。
2、每月定期组织机关、团体、村社、学校等单位工作人员、农村“两站两员”以及青年志愿者上路开展宣传劝导,并建立工作台账。通过下发线上交通安全教育平台二维码(交警支队微信二维码),组织开展线上学习再教育,实现交通安全宣教全覆盖。
3、在机关、部门单位出入口张贴“一盔一带”安全提示语,督促门卫实时提醒上下班人员。
4、动员党政机关、政法系统、社会团体、企业开展“戴帽工程”文明倡议,签订“一盔一带”安全出行承诺书。
5、督促辖区中小学校向学生及家长致信,进行“一盔一带”宣传劝导,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附件6
一盔一带安全出行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
1.驾驶与乘坐机动车出行时,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
2.提醒、劝告身边的机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员出行过程中,系好安全带。
3.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
4.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不驾驶摩托车;未满16周岁不驾驶电动自行车。
5.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违反规定超员行驶。
6.积极参与“一盔一带”安全出行的宣传教育活动,养成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使用安全带的良好习惯,为群众做好示范表率作用。
以上承诺我坚决遵守,若有违反后果自负。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