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神鼎山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神鼎山镇   日期:2022-03-21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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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政发〔2022〕16号         签发人:冯雄

 

关于印发《神鼎山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神鼎山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现将《神鼎山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神鼎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


神鼎山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各地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全面加强我镇燃气安全管理,切实加强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消除燃气领域安全隐患,进一步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21〕9号)》、《汨罗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汨罗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汨安办〔2021〕37号)》和全省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遵循“安全工作属地监管”原则,强化法治、标本兼治、明晰责任、严格监管,全面提升我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全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  雄  镇长

常务副组长:霍然胜  党委委员

副  组  长:饶  浩、胡再中

成      员:镇执法大队、镇应急管理站、镇市场监管所、镇派出所、三中队、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站,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站长饶浩担任,主要负责全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材料起草、督促调度、日常协调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燃气企业要对内部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企业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三违”行为突出、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要把燃气市场准入,全面整顿燃气经营市场秩序,对不符合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依法予以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加快淘汰一批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企业。

(二)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要对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卫生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集中操办红白喜事流动厨房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

(三)全面排查整治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要对小区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小区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室内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风险隐患。

(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灶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要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其切实履行好对经管者的管理责任,明知经营者利用其销售平台、场所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但相应的责任,严格依法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

(五)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要组织对燃气场站设施、燃气管道等进行普查建档,全面掌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并对2000年前建设的燃气管道设施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提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作清单及实施计划,纳入年度重点项目统筹推进,要重点排查整治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老旧管道带病运行、高中压管道被占压、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等突出问题隐患,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检测等违法造规行为,加快推进以燃气安全为重点的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

四、职责分工

1.镇执法大队:要积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研究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燃气企业经营、充装、使用等环节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应深入排查,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燃气经营企业监管,切实从源头上进行管控,消除安全隐患。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开展监管执法。

2.镇应急站:负责依法指导、协调、督促全镇燃气经营领域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根据镇政府授权,牵头组织燃气事故调查,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3.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流通领域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产品销售监督管理,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假冒伪劣等违法经营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产品市场和燃气储存场所检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负责气瓶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燃气生产环节产品质量、计量监管和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的安装、检验等安全监管;负责监督气瓶充装单位建立健全气瓶充装质量保证体系和气瓶充装管理追溯平台,督促气瓶充装单位落实燃气器具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和危险性警示要求的义务。组织查处气瓶充装单位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充装;组织查处气瓶或瓶装气体销售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未经许可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以及收购、销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等违法行为。

4.镇派出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燃气执法工作。对燃气经营、使用单位消防设施完善、消防设备配置、防火制度建立进行监督检查,重点依法查处打击为非法经营者提供场所、非法倒灌等危害公共安全和全镇燃气经营领域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排查整治中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生产销售不合格钢瓶等涉险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好其他部门移交案件的查处工作。

5.三中队:负责燃气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对运输燃气的企业、人员和车辆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6.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开展燃气经营企业、站、点摸底排查和集中操办红白喜事流动厨房燃气使用摸排,建立数据台账,对排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燃气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等行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依法查处和取缔。按村组层层落实责任,配合燃气企业入户安全检查服务,负责居民燃气用户安全用气的指导和宣传培训工作;负责燃气事故应急先期处置、属地救援和善后工作,落实我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7.纪检效能办:负责牵头对各村(社区)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对我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相关部门及人员履职不到位、推诿扯皮的现象,进行调查核实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五、方法步骤

本次全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2022年3月28日开始,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5月28日)。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原则,制定整治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明确整治重点,细化整治任务,落实整治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问题台账。

2.分组督查整治阶段(2022年3月28日至7月31日)。本次督查由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主动配合,按照专项整治部门工作分工深入企业、销售门店等,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要求,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整治督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主体企业限期整改销号。

3.督查验收阶段(2022年8月1日至11月30日)。由镇政府督查考评办牵头,相关责任部门配合,对各村(社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责令行业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对不作为的单位、人和事予以问责、问效。

4.规范提高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安全监管机制。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整治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于工作不力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立即行动,紧急动员,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认识落实责任,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归口督查,企业领导全面负责,扎实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好燃气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二)落实责任,注重实效。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从源头治理、行政审批、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到位等基础抓起;要把存在的安全隐患查细、查准、查实,整治到位;要督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责任、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治到位。

(三)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清除和整改事故隐患,确保这次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落实联席会议、统计分析、情况通报、检查总结等工作制度,建立燃气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强化应急,值守联动。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和企业主体要认真落实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配备充足的救援装备和物资,切实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能够快速反应、及时救援、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制度,坚决杜绝事故隐瞒不报、迟报、少报、漏报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