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举报问题
来源:神鼎山镇   日期:2021-08-16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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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举报问题

                         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公示

反馈问题

2020年11月1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汨罗市现场督察发现,107国道经汨罗市新市镇、神鼎山镇沿线存在大量“散乱污”企业,部分存在违法生产行为。如新市镇小彭车行涉嫌违规从事摩托车拆解,大量拆解废 品(废轮胎、发动机、废铁)露天堆放;小彭车行隔壁某废铁回收站存在大量废钢铁构件、废轮胎露天堆放,含油废水和场地淋滤液未收集,违规从事废铁收购加工。神鼎山镇防汛备用物资储备点附近某塑料加工厂内大量废旧塑料露天堆放,涉嫌无证加工生产。归义镇有多家废旧塑料收购户,存在房前屋后搭建厂棚,大量来源不明的废旧塑料、编织袋露天堆放、涉嫌无证经营和违规使用土地。汨罗市三诚塑料有限公司车间内大量废旧塑料堆存,涉嫌超环评审批范围从事废旧塑料造粒生产。

整改目标

神鼎山镇防汛物资储备点附近某塑料加工厂内大量废旧塑料露天堆放、涉嫌无证加工生产的问题:

(一)当场责令经营者涂某红组织人员对塑料破碎装置进行了拆除。

(二)督促经营者涂某红将露天堆放的塑料进行清运处理,11月5日上午,当事人已将露天堆放的塑料进 行了清运处理。

(三)针对我镇107国道沿线存在的“散乱污”企业,我镇已制定了整治方案,开展摸排,再根据摸排情况分类施策,对相关行业进行规范整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107国道神鼎山镇段沿线存在“散乱污”企业问题。经岳阳市汨罗市环保分局、镇环保站、执法大队联合巡查,发现潘某虎、潘某废旧物资(废旧汽车)拆解项目涉嫌违反环评制度、环保验收制度问题,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整改目标如下:

汨罗市神鼎山镇潘某虎、潘某废旧物资(废旧汽车)拆解项目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环境违法。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潘某虎、潘某改正以上违法行为。

整改完成情况

神鼎山镇防汛物资储备点附近某塑料加工厂已按要求拆除塑料破碎装置并将露天堆放的塑料清运处理。潘某、潘某虎废旧物资(废旧汽车)拆解项目已按要求完成场内清理,无拆解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