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政发〔2021〕23号 签发人:曾海波
关于印发《神鼎山镇2021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神鼎山镇2021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汨罗市神鼎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7日
神鼎山镇2021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岳阳市、汨罗市工作要求,继续全面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助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设生态、文化、美丽神鼎山镇,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建立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确保我镇2021年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入全市考核前五名的总目标。
二、工作范围: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三、整治任务
在全镇域范围内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农村改厕、美丽村庄建设等重要工作顺利完成,使本镇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和提升。
(一)明确全年工作目标,以目标考核为动力促发展。
今年以力争进入全市考核前五名为目标,确保全年环境卫生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建立健全我镇2021年村级环境卫生整治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保洁员规范管理办法及农户卫生“门前三包”(包“清扫、保洁、秩序”)责任制机制。
(三)夯实环境整治工作基础,高标准建设美丽乡村。
1.强化宣传教育,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牢固树立农村环境整治“依靠群众,长期坚持”的理念,通过环境整治知识宣教,促进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1)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镇、村两级继续开展好党员组长、人大代表、妇女代表、户主会、学校“小手牵大手”等宣传活动,各村每个季度至少召开1次以上的保洁员、党员组长会以及每年召开一次妇女代表、户主会,以视频资料和现场调查为准,达不到规定次数的进行扣分。主干路、集镇、学校、村组屋场新增宣传牌、墙体宣传标语、绘制文化墙,每村要制作10-20条环境卫生墙体宣传标语或环卫文化墙,不达标的进行扣分。印发到户环保宣传倡议书及幸福神鼎山镇报纸,通过宣传车、村村响、微信平台等宣传平台确保宣讲全面覆盖,努力提升全民清洁家园、爱护环境的环卫意识。
(2)部门协同,形成合力,确保任务完成。镇各部门单位要根据环境整治的工作要求,结合各村实际,以环境整治为中心,深入实际以点带面,切实把环境整治的各项工作任务抓好抓落实。
2.狠抓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1)积极引导农户垃圾分类减量。根据上级要求,2021年,我镇各村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全部都要采用“户分类、村集中收集、日产日清”的模式,现基本做到了生活垃圾不进山、不下水,不可降解的、有毒有害的垃圾全部运至市火力发电厂处理。农户采取门前卫生三包责任制,分户处理,做到生活垃圾干、湿初分类(菜叶、果皮、餐余垃圾屯至菜园沤肥;煤灰、建筑砖块填土铺路;废旧金属、纸壳、旧电器、玻璃瓶罐等可回收类垃圾装袋放置可回收垃圾桶;尿片纸、塑料袋等不可回收类垃圾装袋放置不可回收垃圾桶;发胶瓶、灭蚊瓶、旧电池、金属板等有害垃圾装袋妥善放置),做到垃圾处理自由化、家庭化。
(2)建立长期、稳定、责任心强的保洁员队伍。各村要按照“700人配1名保洁员”的要求,对保洁人员配备情况进行一次排查、摸底,人数不足的要马上补充到位,并将保洁员信息在6月底报镇政府环境整治办备案存档,确保环境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详见附件5)。
(3)充分发挥环保协会考核及监督作用。农户、门店、企业三级垃圾清运费收缴要成常态。垃圾清运费收费主体为各村环保协会,各村总支书记、联包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村环保专干及环保协会会长为直接责任人。各村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积极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由村环保协会按照村规民约、屋场公约规定收取村民卫生保洁费。收取后的卫生保洁费由村协会管钱、村委会管账,并设专账管理,账务每季度定期公示公开。收取的卫生保洁费主要用于保洁员每日上户回收生活垃圾及村组环境卫生整治(陈年垃圾清理)及村级保洁工具保障费用,实行专款专用。
根据市环境整治办的指示精神:今年我镇各农户村民卫生保洁费为20-30元/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常年在外人员由村委会自行协商减免(具体收费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集镇商店、饭店、宾馆等经营户为300-2000元/户;各驻镇企业、加工作坊为2000-5000元/户。收缴工作于即日开始至12月止,各村要确保全面完成收缴的任务,保证全镇各村组、屋场、企业做到100%全覆盖,村级保洁费收取情况纳入各村每月的卫生考核评比,收缴结果将纳入村级年度环境卫生评先考核重要依据。
3.结合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清理村组屋场陈年垃圾。
6月至7月份,结合全域人居环境整治,由镇环境整治办牵头,各村具体负责,对全镇村组屋场、集镇、水域、山区及长期的环境整治死角、盲区进行全面排查,对陈年垃圾进行全面清理。
4.环卫基础设施的添配从粗放式向新型精品式转变。
结合村级村民卫生保洁费,各村要配备农户垃圾桶。主干公路沿线粗口露天式垃圾池一律拆除,主干道两侧不允许新建垃圾池,垃圾池严禁焚烧垃圾。
5、扎实做好农村改厕工作,确保质量过关、群众满意。
各村(社区)严格按照市改厕办相关改厕要求,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投工投劳,科学合理规划部署,组织村级专业施工队进行安装培训施工,严把改厕工程质量及进度,确保如期如质完成全年1350户的目标任务。对2019年和2020年安装未达标的三格式化粪池,各村要积极配合进行整改。
各村要把“美丽屋场”建设和整组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示范建设相结合,坚持“整组推进、分类示范、自愿申报、先建后验、以奖代补”的原则,有序推进、以点带面、积累经验、形成规范。
6.规范集镇管理,争创文明门店。
各村要规范好集镇、居民集中居住区和农贸市场的管理秩序,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公共区域安排专职保洁员全天保洁。重点规范黄柏集镇、沙溪集镇二个集镇,集中整治集镇主干道两侧的流动摊点、出店占道经营、建筑不围挡;车辆乱停乱靠、垃圾及杂物乱堆乱放、宣传广告乱画乱贴;摊点当街宰杀、污水乱排等不良现象。
7.加强路域整治,改善路域环境。
加强107国道、湘慧线、白沙线、张敖线大道及各村(社区)主干道路域环境整治。坚决打击取缔非法马路市场行为,实现镇域范围内的路域全线绿化、亮化、美化。
(四)严格考核管理,激发村(社区)干事活力,推动镇、村、户三级卫生监管考核机制不断创新。
市、镇两级环境整治办每月对各村环境卫生检查主要内容为:村组环境卫生、农村改厕、村组及农户卫生自行检查、村民卫生保洁费收取情况等,每次综合检查情况直接与村级每月考核排名及下拨经费直接挂钩。镇环境整治办对各村采取月考核排名、季度调度、半年总结的考评模式,镇环境整治办为主体、镇村环保协会配合,在每月日常巡查及卫生检查中,对被检查出“脏、乱、差”的屋场,采取随手拍、微信晒、月奖惩、马上改的检查方式。每次市镇检查中如评选出村组干净屋场的,对所属区域保洁员给予表彰奖励;并对专干个人进行奖励,每季度按每月考核情况及日常保洁工作情况评选一名村级优秀保洁员。
镇环境卫生整治组每月下旬安排工作人员或采取抽调各村环卫专干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各村进行月考核评分并排名,各村季度考评结果由环境整治组的每月考核评分、环境整治组的临时抽检加减分、本季度内上级部门的检查加减分进行综合考评,各村年度考评结果根据本村每季度考评结果进行综合评分。
为保障考核管理落实到位,从神鼎山政府计划拨付到村的15元/人的环境整治经费中,提取3元/人用于村级迎检经费,提取2元/人用于对保洁员及村级环卫专干的考核经费。(详见附件4)
(五)强化亮点项目攻坚,建设秀美村庄、美丽屋场,倾力打造美丽神鼎名片。
今年各村要积极发动当地群众群策群力,充分发挥乡贤人士、村组骨干及广大群众主人翁意识,善于向外借鉴先进经验,努力打造本地美丽乡村特色。各村组秀美屋场、美丽菜园、美丽庭院、田园综合体建设采取村组群众筹资筹劳,镇村两级积极向上争资引项、整合资源,最后镇政府根据各村建设的实际情况统一验收,结合项目已奖代投进行适当的资金奖励。今年我镇兰溪村要争创美丽村庄建设任务,努力打造美丽神鼎山名片。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神鼎山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湛虎同志任政委,镇长曾海波同志任组长,副镇长黄磊同志任副组长,易升根同志任环境整治专干、伏龙文同志任改厕专干、彭考新、伏建军、朱志君、巢雄、何会六位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巢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镇村环境整治投入。一是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积极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由村环保协会结合本村村规民约、屋场公约的规定收取村民卫生保洁费;二是汨罗市和神鼎山政府的各项环境卫生迎检费用在政府拨付的3元/人经费中由村级负责列支;省级和岳阳市级的环境卫生突击迎检工作,由镇环卫组可根据实际情况负责机械设备30%的清理费用,请人用人工资由各村自行负责。
3. 严抓督促考评。今年镇政府将环境全域整治工作作为村级班子、村干部、联包村干部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一是镇环境综合整治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每月不定时对各村进行检查排名,根据各村每月考核评分结果确定环境整治资金拨付比例。每月考核排名、季度调度、半年总结,村委会及联包村干部同奖同罚。二是对每月排名倒数一名的村由镇党委书记、镇长约谈村主要负责人及联包村干部。三是在年度考核排名最后或被市级通报批评的村级,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村环境卫生评先评优资格,并按《汨罗市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对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附件1:神鼎山镇村级环境卫生考核细则及办法
附件2:神鼎山镇2020年保洁员考核办法
附件3: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度
附件4:神鼎山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资金拨付明细
附件5:神鼎山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各村需配备固定保洁员人数
附件1:
神鼎山镇村级环境卫生考核细则及办法
一、村级考核细则
(一)基础工作(20分)
1、有专门的创建组织机构,有创建专栏,有村规民约和卫生管理制度,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有工作台账和日志,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2、有固定保洁员,垃圾进行了分类处理,每各屋场应配有临时堆放点,共计5分。无固定保洁员的扣3分,社区(村)区域内垃圾日产日清。
3、社区(村)村民生活垃圾不进山、不下水,不可降解的、有毒有害的垃圾全部运至市火力发电厂处理,全年全时段严禁焚烧垃圾、农田秸秆及燃放烟花鞭炮,共计8分。
(二)整治效果(60分)
1、村容村貌整洁,农户庭院房前屋后无垃圾,无杂物乱堆乱放、无工业废弃物乱堆乱放,公共区域无暴露垃圾,共计10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2、农户有机垃圾回填还土,可回收垃圾回收处理,玻璃、农药瓶、医疗垃圾实行集中处理,引导农户实行家禽圈养,共计10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3、农户及屋场下水道、阴沟畅通,无污水废水乱排乱放现象,共计10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4、村组主干道路肩土回填,路面无大面积泥巴、污水、撒落砂石,路边杂草及时清除,共计10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5、河、塘、渠、坝等水面无塑料袋、兽禽尸体、废纸等漂浮物,垃圾池无堆积爆满现象,共计10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6、保持村组道路畅通,无建筑材料乱堆乱放、集镇及主干道建筑围挡、出店经营、乱停乱靠、当街屠宰、污水横流、闲置空心房,垃圾池未及时清理清运现象,共计10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7、村组道路沿线无横跨马路的广告条幅、无破烂广告布菜园围挡,共计5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8、农户墙面可视范围无乱写、乱画、乱贴,屋旁无乱搭乱建现象,共计5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9、陈年垃圾未清理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
10、同一问题重复出现,没有及时整改的加倍扣分。
11、在市级环境卫生检查中被通报的,镇级评比中每处加倍扣分。
(三)其他考核(20分)
今年以全域环境卫生整治考核为基础,将农村改厕、村组及农户卫生自行检查、村级环保协会工作开展、村民垃圾清运费收取情况及临时重要迎检工作纳入每月卫生评比。
二、加减分项目
1、为省、岳阳、汨罗市提供现场的,在村级季度考核中分别加10分、8分、5分。
2、因工作出色受到省、岳阳、汨罗市通报表扬,被检查中无扣分情况的,在当月村级考核中分别加10分、8分、5分。(检查中只被拍2张照片或扣2分的),在当月村级评比中加3分、2分、1分;出现扣分照片2张以上的,在季度村级考核分别扣10分、8分、5分;在检查中被省、市扣4分以上,被汨罗市扣8分以上的,由党委书记、镇长当月约谈村负责人及包联村干部。
4、评为省、岳阳、汨罗市美丽乡村的,在年度考核中分别加10分、8分、5分,被评为秀美屋场的,在年度考核中每个加5分、3分、2分。
5、镇级秀美屋场年终评比中每个加1分。
6、全村范围内开展移风易俗禁炮、禁塑(一次性塑料餐具)、禁拱门工作取得明显效果的,在市镇检查中未出现问题或被通报表扬的,在季度综合评比中加3分。
7、全村范围内进行垃圾分类,经市环境整治办检查表彰认定的,在年度总分中加5分。
8、在上级检查中上次出现扣分现象的,又被扣分在当月考评中加倍扣分。
9、凡将成堆垃圾倒入其他村,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10分,扣除该村村级运转经费1000元。
11、凡被领导点名批评的,当月考核每次扣5分。
12、各村在每月卫生评比中,被市镇两级环境整治办查出干净屋场的,对村专干个人奖励100元/处;对保洁员个人奖励100元/处。在下月复查中,干净屋场被查出有问题的,对在该月村级评比中扣2分,并对保洁员个人罚款50元。
三、镇村环境整治投入经费管理规定
一是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积极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由村环保协会结合本村村规民约、屋场公约的规定收取村民卫生保洁费。
二是在汨罗市环境卫生明查暗访检查中,环境整改费用由村级自行负责,发现村级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整改的,由镇环境整治办代理,整治费用全部在村级环境整治费用中给予扣除;
三是在省、岳阳市或临时重大活动的突击迎检工作中,镇政府负责部分挖机机械清理费用,人工工资费用由村级自行负责(原则上以村级保洁员保洁为主)。
四是村级垃圾清运费用由社区(村)环保协会收取农户垃圾清运费。从村民收纳的村民垃圾清运费用必须做到专款专用,杜绝挪作他用。各村全年必须另外自行投入环境卫生整治费用用于环卫设施、陈年垃圾清理及秀美屋场、美丽村庄等建设。垃圾清运费主要用于保洁员每日上户回收生活垃圾、村组环境卫生整治(陈年垃圾清理)及村级保洁工具、环卫设施保障费用,要实行专款专用。
五是镇环境整治办在每次环境卫生整治中将事先开具统一的环境整治用工明细单,将作为全年村级环境卫生整治费用报账结算的有效凭证依据。
四、村级考核办法
镇环境综合整治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每月每季度不定时对各村进行检查排名,每季度进行一次讲评,根据各村季度考核评分结果确定环境整治资金拨付比例。90分以上全额拨付,90分以下按比例拨付。每月总结排名,分季度讲评,全体村干部及包联村干部同奖同罚。
一是对年度前三名的村对村级奖励第1名奖励5000元,第2名奖励4000元,第3名奖励3000元;年度考核排名倒数后三名的村分别处以2000元、1000元、500 元罚款,对村环保专干个人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所有罚款在村级环境卫生整治资金中扣除(注:对包联村干部实行同奖同罚,奖罚标准按包联村工作考核办法规定执行)。
二是对每季度排名倒数一名的社区(村)由党委书记、镇长约谈村负责人及联包村干部。对镇年度考核最后一名或被市通报批评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村环境整治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按《汨罗市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对社区(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附件2:
神鼎山镇2021年保洁员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抓好今年神鼎山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规范管理保洁队伍,提高全镇保洁质量,我镇今年美丽神鼎山建设更上一个台阶,对神鼎山镇环境卫生保洁员实行网格化区域责任制管理,继续完善长效保洁机制,特对保洁人员制定如下奖惩考核办法:
一、工作要求
1、保洁员为神鼎山镇政府及村委会雇佣的保洁工作人员,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聘用劳务合同一年一签(与村委会自行签订),服从神鼎山镇环境卫生整治办公室及所属村两委的管理,实行村域网格化管理。
2、保洁员主要负责各自网格化责任区内公共场所、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屋场的清扫保洁。积极配合村环卫专干各项工作,做到一天必须两次全面清扫,全天保洁(上午8:00-10:30负责主干路、公共区域保洁;下午2:30-5:00负责村组屋场保洁)。清扫保洁率应达到100%,做到无塑料袋,无果皮,无纸屑,无杂物乱堆,无卫生死角及其他白色垃圾。
3、保洁员必须告知各农户每日统一收集生活垃圾的时段,做到每天上午10点前负责上户回收农户分类打包好的垃圾袋;巡查自己区域内主干道及屋场路边垃圾池,严禁焚烧垃圾及农田秸秆,垃圾池内垃圾满时应及时报告村专干联系垃圾运输人员清运。保洁员在群众中要大力正确宣传、引导群众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煤灰、菜叶、食物残渣、废旧金属等严禁入池。各自责任区内道路、屋场的垃圾箱、垃圾池周围无乱倒乱堆垃圾杂物现象,对于垃圾池垃圾外溢或周边有零散垃圾的,镇环卫办检查发现将扣20元/次。
4、保洁员在工作中必须要穿保洁工作衣帽,雨天要穿保洁雨衣,要特别注意人身安全,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事故等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对未穿保洁工作衣帽路上保洁的,发现一次扣20元/次。
5、保洁员要发扬团队精神,团结协作,相互配合,在各项突击迎检及临时任务工作中,必须无条件服从村环保专干安排,统一调度,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收集、清扫、保洁任务。
6、保洁员要积极宣传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好处,教育引导村民自觉把垃圾放到指定位置,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做到不乱扔、乱堆放垃圾。负责对农户门前“三包”卫生的监督检查,协同村两委每月评出1户卫生最差户和若干卫生清洁户,并把“卫生最差户”和“卫生清洁户”在村公开栏上公示。
7、保洁员在工作要坚持原则,以礼相待,不准以个人恩怨懈怠工作,不准以任何借口扰乱工作秩序,因病或因私事需请假必须提前向村环保专干报告情况,并自己安排人员代替,才可离岗。
二、奖惩制度
1、保洁员在责任段内应每日全面清扫,镇环境整治办不分时段进行巡查或检查,全月保持卫生清洁。
2、每月由镇环境整治办日常巡查、集中检查及市环境整治办明查及暗查等形式对保洁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根据检查情况及保洁员平时工作表现情况每季度评选优秀保洁员(一村一名),给予200元/次奖励;年度优秀保洁员,给予300元/次奖励。在迎省、岳阳卫生检查中表现突出,被上级通报表扬的个人,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每月在市、镇卫生检查中被评为干净屋场的,给予100元/处奖励。
3、市环境整治办每月的卫生情况暗查或督查,被查范围内出现公共区域有零星垃圾、水域垃圾等问题的,包段保洁员工资给予扣款50元/处,屋场内有成堆成片垃圾的扣款100元/处;镇环境整治办每月对各村的卫生日常巡查及卫生集中检查中,被查范围内出现有零星垃圾、水域垃圾等问题的,包段保洁员给予扣款30元/处,屋场内有成堆成片垃圾的扣款50元/处。
4、镇环境整治办不定时对保洁员出勤情况进行督查,保洁员第一次不在岗,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不在岗的,扣30元/次。保洁员每天应主动加强在负责卫生区域内(主干公路、村组屋场、屋场后山、塘坝河道)巡查,发现有陈年垃圾,应及时向村环保专干报告,并积极配合社区(村)委会清理陈年垃圾。在市环境卫生督查中,所属村辖区内检查有陈年垃圾的,每处扣100元(在村级年终结算经费中一次性扣除),并对相应负责的保洁员扣款50元。
5、各保洁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作业,对于保洁员在保洁工作表现差,无责任心、懒散拖拉、检查中被查出卫生问题不整改的,镇环境整治办对当事人第一次约谈批评;第二次扣款200元;第三次直接辞退处理。
三、其他要求
1、保洁员要树立为村民、为社会公益服务的品德,做到不怕苦、不怕脏,服从安排、爱岗敬业、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2、保洁员要语言文明,以理服人,不准辱骂过往行人和经营者。发现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等现象,做到文明劝导,主动清扫;对无理取闹者,及时报告村环卫专干或镇环卫办工作人员,进行妥善处理,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3、保洁员在岗期间,保持个人卫生,衣服勤洗,保洁时必须穿配发的黄色保洁工作服,爱惜环卫工具,注意人身安全。
附件3:
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度
为加强全镇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落实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创造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特设立此责任制度。
一、责任范围
农户庭院相对应的公共区域,即为农户门前“三包”责任范围。
二、责任要求
1.包门前清洁。及时打扫房前屋后四周及责任区卫生,每日保持庭院卫生整齐清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做到垃圾干、湿初分类(菜叶、果皮、餐余垃圾屯至菜园沤肥;煤灰、建筑砖块填土铺路;废旧金属、纸壳、旧电器、玻璃瓶罐等装袋放置可回收垃圾桶;尿片纸、塑料袋等装袋放置不可回收垃圾桶;发胶瓶、灭蚊瓶、旧电池、金属板等有害垃圾装袋妥善放置),污水不直排,随时清理禽畜粪污。
2.包门前绿化。在责任区内,管护好树木花草,维护绿化设施,及时制止攀折树木、借助树木搭棚何悬挂物品、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等行为,鼓励农户大力绿化、美化、亮化自家庭院建设。
3.包庭院整齐。在责任区内不乱堆杂物(尤其是建筑及废品材料),不私搭乱建,不乱停车辆,门店不乱设摊点,不占道经营,不当街屠宰污水横流。及时制止和清理乱张贴广告标语、乱写乱画、乱悬挂物品、晾晒衣物现象,管护责任区内公共设施。
4.积极配合村委会、环保协会、保洁员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屋场公约等相关规定,争做清洁家园、爱护环境的最美神鼎人带头人。
附件4:
神鼎山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资金拨付明细
村名 |
总人 口数 |
镇政府年度计划投入资金(总人口数×15) |
保洁员基本工资保障资金(总人口数×10) |
村级迎检经费(总人口数×3) |
村级奖励资金(总人口数×2) |
新龙村 |
2980 |
44700 |
29800 |
8940 |
该项资金用于村级考核排名奖励和环卫专干及保洁员评优奖励。 |
神鼎山村 |
4136 |
62040 |
41360 |
12408 |
|
先锋社区 |
2981 |
44715 |
29810 |
8943 |
|
黄柏村 |
3650 |
54750 |
36500 |
10950 |
|
双枫村 |
6041 |
90615 |
60410 |
18123 |
|
丰仓村 |
6378 |
95670 |
63780 |
19134 |
|
新开村 |
2786 |
41790 |
27860 |
8358 |
|
苏南村 |
3682 |
55230 |
36820 |
11046 |
|
飘峰村 |
3862 |
57930 |
38620 |
11586 |
|
兰溪村 |
3878 |
58170 |
38780 |
11634 |
|
鹅江村 |
2850 |
42750 |
28500 |
8550 |
|
沙溪村 |
4180 |
62700 |
41800 |
12540 |
|
双江口村 |
3140 |
47100 |
31400 |
9420 |
|
合计 |
50544 |
758160 |
505440 |
151632 |
附件5:
神鼎山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各村需配备
村 名 |
总人口数 |
需配备固定保洁员 (人数:个) |
新龙村 |
2980 |
4 |
神鼎山村 |
4136 |
6 |
先锋社区 (不含集镇) |
2981 |
4 |
黄柏村 |
3650 |
5 |
双枫村 |
6041 |
8 |
丰仓村 |
6378 |
9 |
新开村 |
2786 |
4 |
苏南村 |
3682 |
5 |
飘峰村 |
3862 |
5 |
兰溪村 |
3878 |
5 |
鹅江村 |
2850 |
4 |
沙溪村 (不含集镇) |
4180 |
6 |
双江口村 |
3140 |
4 |
合计 |
50544 |
69 |
固定保洁员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