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10-28
市营田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来源:营田公务中心   日期:2023-11-24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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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股、社会事业事务股(卫生健康事务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事务股、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事务股、财计股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

  (二)承担区域内党的建设事务性工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凝聚力、战斗力。

  (三)承担区域内社会管理事务性工作。承担辖区内公共事务服务工作,确保一方稳定、和谐、发展。负责辖区内科技、文化、卫生健康、民政、优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人武、自然资源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做好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应急救援、生态保护、社会救助、扶贫助残、殡葬管理、流动人口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区域内维护社会稳定事务性工作。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应急体系和网格化管理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制意识;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五)承担区域内基层组织管理事务性工作。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促进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