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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营田办事处关于调整河长制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来源:营田办事处   日期:2017-07-03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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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营田办事处

关于调整河长制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社区:

根据汨罗市委、市政府的文件精神,结合营田办事处人事调动实际,经集体研究,现将营田办事处湘江汨罗段本辖区内河流河长制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由党委书记江永红同志任总河长,党委副书记、主任高攀同志任河长,党委委员、副主任郑可文同志任副河长,何秀辉、张会明、刘永红、杨峰、彭勇、刘正思等同志为成员。由何秀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航运社区总支书记彭勇、新港社区支部书记刘正思等同志任社区级河长。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保护湘江汨罗段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工作。

特此通知!

汨罗市营田办事处

2017年6月28日